儘速裁撤僑委會
台灣小留學生家長協進會秘書長 黃育旗 (Johnny
Y.C. Huang)
所謂的僑務委員會,就是負責國際涉外事務。台灣已經有專司涉外事務的外交部,竟然還疊床架屋又成立了一個專門服務已經持有外國護照的海外僑胞,就是外國人。理論上,對於已經持有外國護照的我國海外僑胞,他(她)們享有的是外國政府所提供各項社會福利,以及外國政府所賦予憲法保障的公民權,從國際公法的角度來看,「中華民國」政府的做法,已疑似構成干涉它國內政之虞。
全世界大概只有台灣這個所謂的「中華民國」政府最荒謬。在過去的近70年來,每年都動用2,300萬人辛苦所繳納的數十億血汗錢,去照顧遍及全球,且都具有外國公民身份的大約4,000萬所謂海外僑胞,或是台僑。這些具有僑字輩的人,都是具有第三國公民護照。事實上,它們都享有遠比台灣更優渥的社會福利,哪裡輪得到「中華民國」政府多餘關愛的眼神。
最不可思議的是,這些來自世界各國所謂的華僑,大都利用每年的10月1日前一星期,就啟程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享受中國政府所提供諸多免費的吃喝拉撒的招待。然後過了大約一星期後,就又從中華人民共和國輾轉來到台灣參加所謂的「中華民國」雙十(10月10日)國慶,再度享受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同等級免費的吃喝玩樂,並接受招待台灣人所沒有的特權,參觀各種軍事經濟設施,真正落實了闊嘴吃四方的目的。而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在台灣的「中華民國」竟也樂得合不攏嘴,真不可思議!
根據世界各國移民法規定,那些經過公開宣誓才取得外國公民護照的僑胞,自宣誓日的那一刻起,就必須效忠於他手上所持有的那本外國護照之國家,自然享有該國一切公民權、各項社會福利、以及盡該盡的義務。僑委會憑什麼動用2,300萬台灣人民日夜不眠不休、辛苦工作所繳納的血汗錢,去照顧這些持有外國護照的僑胞?其正當性、適法性、公平正義在哪裡?不無爭議。
反觀國內多少人三餐不繼、生活沒有著落!多少孩子繳不出學費,生活困苦的人,比比皆是。政府卻視而不見,竟還本末倒置以劫貧濟富,每年編列龐大預算去照顧那些不僅生活無虞,且優於一般台灣人民的僑胞,這有天理嗎?尤其全世界就只有中國,和所謂的「中華民國」,為了拉攏遍佈於世界各國的海外僑胞,不惜以爭寵的手段,費盡心思,絞盡腦汁,從事統戰的目的。殊不知,不管你花再多的錢,都無法改變他們是道道地地的外國人。那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