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7日 星期四

我們都是李明哲

我們都是李明哲
記者會新聞稿
2017126

李明哲僅僅因為在網路上關心中國公民社會與民主發展,分享民主自由理念,卻遭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顛覆國家政權罪」將其判刑五年,褫奪政治權利2年,全案定讞但舉世譁然。面對此一侵害人權的判決,台灣國辦公室呼籲蔡政府應該結合美國,日本,歐盟等愛好民主、自由,維護人權、法治的國家以對抗極權專制的中國霸權,同時採取有效的手段,例如立即取消ECFA優惠關稅,立即停止中生健保優惠,立即暫停核發中國配偶身分證,立即停止中國官員來台,藉以要求中國立即釋放李明哲,以確保言論自由的普世價值。

李明哲於今年319日入境中國後離奇失蹤,其間李妻李凈瑜各方奔走,尋求援助仍徒勞無功。幾個月後的1128卻遭重判,李明哲的行為屬正常的言論自由範疇,對於中國的違法判決各方撻伐。而事件發展至今,台灣政府處理的態度讓過半民眾認為太過軟弱,各方討論違法判決李明哲一事都集中在譴責中國方面,對於台灣方面的反應卻鮮少著墨,日前美國國務院官員基於人道立場敦促中方當局釋放李明哲,我們寧願相信這是蔡政府的努力,但我們認為還可以做得更多,台灣人民全力支持政黨輪替,本就是因為對於蔡政府有更高的期待,不是嗎?

台灣國辦公室主任陳峻涵表示,言論自由在台灣是理所當然,批評中國威權統治及主張台灣獨立建國言論更是稀鬆平常,李明哲的違法判決顯然就是中國共產黨要讓台灣人心生畏懼而產生寒蟬效應,甚至想要達到殺一儆百的目的。此事件也讓世人看清楚,習近平信心滿滿所稱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是如此不堪一擊,難道因為李明哲的一番言論就足以將其顛覆嗎?而習近平所謂的尊重台灣的社會制度更是漫天大謊,依照<<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的規定,習慣了言論自由的台灣人,隨時都有可能像香港銅鑼灣書店股東與員工在香港甚至泰國的離奇失蹤,變成「李明哲們」。李明哲事件更證明中國官方對於遏止危害其政權的維穩手段已全然不顧國際的觀感。台灣人民呼籲蔡英文總統別再一廂情願的期待中國的善意,唯有建立台灣成為主權獨立自主的正常國家,積極參與國際社會,並以台灣之名加入聯合國,才能根本杜絕李明哲事件再次發生。


連絡人:台灣國辦公室主任陳峻涵0983-739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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