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7日 星期四

台灣論壇:點亮台灣要從那裡開始

點亮台灣要從那裡開始

大學校院退休教職 陳世雄

1951年沒有任何政府代表中國簽署《舊金山和平條約(SFPT)》,和約於1952年生效,第2條的條文:日本政府放棄福爾摩沙與澎湖群島的一切政治權利、不動產所有權與債權(Japan renounces 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to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和約第23條明列:美國是主要佔領的政權(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s the principal occupying Power)SFPT沒有指明福爾摩沙(台灣)與澎湖群島歸屬的國家,依據《國際法》,佔領並不能取得主權,因此迄今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政府沒有台灣的主權,它只是繼續執行(1945)美國總統簽署的《全面命令第一號》(General Order No. 1)之指令,即蔣介石的軍隊代替以美國為首的同盟國佔領台灣。根據聯合國(1971)大會2758號決議,當今聯合國體制內的中華民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聯合國體制外的中華民國是領土只剩金門與馬祖的殘存國家中華民國(金馬)。不論「中國」或「金馬」都沒有台灣的主權;中國若有台灣的主權,何必動用軍艦及飛機繞行台灣,何不停泊台灣的港口或降落台灣的機場?

美國從來沒有要放棄台灣(福爾摩沙)與澎湖群島,要放棄的是中華民國(金馬);此可由下列美國聯邦法案條文得知。(1979)《台灣關係法(TRA)(Public Law 96-8 96th Congress)第二條:1.)由於美國總統已終止美國和台灣統治當局(在197911日前美國承認其為中華民國)之間的政府關係,美國國會認為有必要制訂本法:1.1.)有助於維持西太平洋地區的和平、安全及穩定;1.2.)授權繼續維持美國人民及台灣人民間的商務、文化及其他各種關係,以促進美國外交政策的推行。第二條:2.3.)表明美國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之舉,是基於期望台灣的前途將以和平方式決定;2.4.)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來決定台灣前途之舉--包括使用經濟抵制及禁運手段在內,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2.5.)提供防禦性武器給臺灣人民;2.6.)維持美國的能力,以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方式高壓手段,而危及台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第二條:3.)本法律的任何條款不得違反美國對人權的關切,尤其是對於台灣地區一千八百萬名居民{注:1979年台灣與澎湖人口}人權的關切。在此重申維護及促進所有台灣人民的人權是美國的目標。

台灣自決建國的基礎在於台灣居民的覺醒,認識自己是中國人或台灣人。(1945)中華民國接受主要佔領國總統之命令代為占領台灣;而後中華民國(金馬)解除戒嚴(1987)、修改刑法第100(1992)、銷毀AB個人隱私檔案(2001),這三起重大的禁制與恐怖解除後,台灣住民以及台灣政團對於台灣與中國的認同逐漸轉變。政大選舉研究中心(2017/07/31)公告對台灣住民的歸屬民調(認為自己是:a.台灣人,b.台灣人也是中國人,c.中國人),若b.項用[二分比率法]統計的結果:(1992)認為自己是台灣人的有45.6%,是中國人的有54.4%(2001)認為自己是台灣人的有69.8%,是中國人的有30.2%(2017)認為自己是台灣人的有77.6%,是中國人的有22.4%。在意識形態上台灣住民100個人之中有78個認為自己是台灣人,有22個認為自己是中國人。再則,假若不考慮b.項,民調數據用[比率歸原法]統計的結果:(1992)認為自己是台灣人的有40.8%,是中國人的有59.2%(2001)認為自己是台灣人的有86.2%,是中國人的有13.8%(2017)認為自己是台灣人的有92.6%,是中國人的有7.4%。比率歸原法統計結果,在意識形態上台灣住民100個人之中有93個認為自己是台灣人,只有7個認為自己是中國人。若將以上同一民調的兩種計算方法之統計結果取平均值,顯示覺醒的台灣居民認為自己是台灣人的比率達85%左右,認為自己是中國人的比率只有15%左右。

民主政治是實驗政治,所有的法案都需要執行後才知優劣。目前的公投法是在中國國民黨掌控立法院(2003~2004)時立法實施,行使之後滯礙難行。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016)初審通過《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但保留敏感的議題送院會協商。「人民作主」的團體(2017/04)起,在民進黨中央黨部前靜坐,要求立法院「補正」《公民投票法》。台灣人民用選票讓民進黨執政已經一年半,被戲稱為「鳥籠公投法」的公投法仍舊受到莫名的阻礙而停滯修法。「點亮台灣」即台灣建立主權自主的國家,執政黨為實現此承諾,除了需徵得美國的同意與支持之外,可能也要獲得46個批准《舊金山和約》的國家過半數的同意。然而當今政府可以先會同人民團體與美國政府協商,盡快完成補正公投法。此舉不僅可履行「點亮台灣」的承諾,增進所有台灣人民的人權,並維護西太平洋地區的和平及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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