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日 星期六

陳世雄_探究台灣治理當局(ROC)實際管轄的地域



探究台灣治理當局(ROC

實際管轄的地域

美國國務院有關台灣治理當局(Taiwan)的網頁將金門及馬祖著色與台灣及澎湖同為白色(參見圖一)。最近委內瑞拉政變持續延燒,國內分裂為總統馬杜羅及臨時總統瓜伊多兩大派。美國國家安全顧問波頓和財政部長馬鈕金在當地時間128日於白宮舉行記者會,在公布世界地圖中,紅色代表支持馬杜羅的國家,藍色則代表支持瓜伊多的國家,被畫成紅色的中國,明顯與白色台灣呈現不同的顏色;另外(LTN2019/02/01)白宮地圖標明「一中一台」,美專家:對台政策正在改變(參見圖二)。近日台灣治理當局(ROC)發布的國際豬瘟疫情圖也將中國與台灣分別著色(參見圖三)。這三起跡象是否美國認為政治實體台灣治理當局(ROC)實際管轄的地域包含台澎金馬?

探究此問題需從《台灣關係法,TRA(Public Law 96-8 96th Congress) 有關 [法律的適用和國際協定] 起始。
 「TRA第四條:
 1. 缺乏外交關係或承認將不影響美國法律對台灣的適用,美國法律將繼續對台灣適用,就像197911日之前,美國法律對台灣適用的情形一樣。
 2. 前項所訂美國法律之適用,包括下述情形,但不限於下述情形:
 2.1. 當美國法律中提及外國、外國政府或類似實體、或與之有關之時,這些字樣應包括台灣在內,而且這些法律應對台灣適用;
3. 為了各種目的,包括在美國法院中的訴訟在內,國會同意美國和(美國在197911日前承認為中華民國的)台灣當局所締結的一切條約和國際協定(包括多國公約),至19781231日仍然有效者,將繼續維持效力,直至依法終止為止。」

至於台灣關係法中的 [定義] 單元
TRA第十五條:
為本法案的目的

1.「美國法律」一詞,包括美國任何法規、規則、章程、法令、命令、美國及其政治分支機構的司法程序法; 

2.「台灣」一詞將視情況需要,包括台灣及澎湖列島,這些島上的人民、公司及根據適用於這些島嶼的法律而設立或組成的其他團體及機構,197911日以前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的台灣治理當局,以及任何接替的治理當局(包括政治分支機構、機構等)。」


 上列兩則條文主要在明示美國與中華民國維持邦交時(1979/01/01之前)的法律事務仍在美國與台灣治理當局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回顧《開羅公報》(1943)「福爾摩沙與澎湖群島必須歸還中華民國。」(1945/07/26)《波茨坦宣告》「開羅公報的條款必須實現。」此公告有美、蘇、英、中簽署,具有法律效力。日本(1945)投降後,同年1025日在台灣的日軍向蔣介石投降,並將台灣與澎湖歸還中華民國。受降及歸還儀式在台北公會堂(今之中山堂)舉行,會場懸掛美、蘇、英、中四國國旗(參見圖四)。在(1952)生效的舊金山《對日本和平條約》及台北《中日和約》日本只宣告放棄台灣主權,並沒有註明台灣與澎湖歸屬的對象,此因台灣與澎湖已經歸還中華民國。根據上列TRA第四條3.所載「國會同意美國和(美國在197911日前承認為中華民國的)台灣當局所締結的一切條約和國際協定(包括多國公約),至19781231日仍然有效者,將繼續維持效力」及第十五條美國法律的[定義],承續中華民國的台灣當局仍然具有統治台灣與澎湖的政治正當性(Political legitimacy)


1949年金門古寧頭戰役及長達20年有餘(1958/10/05~1978/12/15)的金門與馬祖炮戰,中華民國終究守住立國以來的固有疆域金門與馬祖。而今台灣治理當局,根據TRA第十五條台灣(Taiwan)的定義是「197911日以前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的台灣治理當局」,此政治實體經美國認可接續ROC管轄台灣、澎湖、金門、馬祖,但是沒有任何邦交國。問題在於「台灣治理當局」仍然使用ROC憲法及增修條文統治台澎金馬,宣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及蒙古國的領土是ROC未統一的領土,並與17個小國持續進行金援外交。中國國民黨很矛盾,一方面說中國的土地是它的,另一方面卻向中國土地的主人叩頭求和。現在執政的民主進步黨沿用中國國民黨制定的憲法及增修條文維持現狀,忽視最主要的改革是「國家定位」,導致2018的九合一地方選舉慘敗。台灣治理當局仍然原地踏步,不制定《反併吞條例》來阻止中國無所不用其極的統戰,陷台澎金馬住民於危急之境。為徹底化解此一困境與險境,台灣治理當局必須制定自己的憲法,成為具有政治政正當性的台灣政府並與各國建交,使用國際的力量阻止中國共產政權的侵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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