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3日 星期四

籲請疼惜這座城市的文化資產:日治時期臺北刑務所

致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陳情書
籲請疼惜這座城市的文化資產:日治時期臺北刑務所

2013.06.10

日治時期臺北刑務所擁有很豐富的歷史文化地景,包括百年歷史的南北監獄圍牆、演武場遺跡、日式口字型宿舍、日式浴場、奏任官舍及宿舍群、蒼鬱的老樹等。以現今空照圖對照1945年空照圖,去除目前華光社區的違章建物以後,我們發現昔日帶頭破壞臺北刑務所古蹟的正是政府機關。台灣社會應共同確實檢討,並修正過去的錯誤。

誠如前述,臺北刑務所是非常值得妥善保存的文化資產,然而現在政府有關單位亟欲利用這塊土地作為商業開發用途,聲稱要打造一個臺北六本木(高級飯店與購物中心)。其後果就是利用粗暴的手段拆除臺北刑務所尚存的遺跡,抹滅臺北的城市記憶及發展的足跡。事實上,臺北並不缺乏一個複製自東洋的六本木,這座城市的偉大反而需要文化古蹟的襯托,唯有歷史才能增加一個城市的底蘊,而台刑務所散逸出來的正是城市文化的光芒!

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不應只是單純地審查「國有眷舍(華光社區)的文化價值鑑定案」,而是如何以更寬廣的視野及開闊的胸懷,看待保存臺北刑務所獄政古蹟的社會及歷史文化意義,並且同時認真地思考「中正紀念堂周邊區域歷史建築物及文化景觀保存」的嚴肅課題。

在此我們提出幾點呼籲,第一、本案基地與中正紀念堂相鄰,未來不可做屬性完全不相容的商業開發使用,切勿讓商業大樓破壞其天際線;第二、日治時期臺北刑務所基地應併同相鄰的中正紀念堂、國家劇院、國家音樂廳等列為古蹟保存區,妥善地保存其文化景觀;第三、日治時期臺北刑務所南北兩側圍牆、演武場遺跡、日式口字型宿舍、日式浴場、奏任官舍等應特別予以指定為市定古蹟;第四、日治時期臺北刑務所的其他官舍應一併指定為歷史建物,並予以妥善活化再利用。


提案人:林健正(臺北市糖廍文化協會創會會長)

連署人:(以姓氏筆劃排序)
李遠哲院士(諾貝爾化學獎得主、前中央研究院院長)
張俊彥院士(麻豆事件受難者家屬、國立交通大學前校長)
陳國哲教授(台灣農民組合簡娥女士之子)
曾旭正(台南藝術大學視學藝術學院院長)
曾梓峰(高雄大學創意設計與建築系副教授)
簡明仁(台灣農民組合暨白色恐佈受難者簡吉之子、大眾電腦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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