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3日 星期日

倫敦政經學院幫蔡英文遮醜?


倫敦政經學院幫蔡英文遮醜?

曹長青

針對蔡英文的博士論文真假等爭議,今天(108日)倫敦政經學院(LSE)網頁刊出聲明,主要兩個內容:1,該院1984年授給了蔡英文博士學位;2,倫敦大學總圖書館(SHL)有蔡英文當時遞交博士論文的記錄。

倫敦政經學院的這個聲明,與之前該院的說法明顯不同;令人嚴重質疑,是不是在蔡英文們的強力運作下,LSE站出來給權力者背書?

因為之前,倫敦政經學院圖書館員Ruth Orson在今年6月初的兩次回信答复中清楚說了4點:

1,倫敦大學總圖書館(SHL)從沒收到過(never received)蔡的博士論文;

2,她為負責,又再查了政經學院圖書館,高等法律研究院( IALS),也都沒有。

3,按照法規(她的原話 under law)蔡英文必須把博士論文遞交給倫敦大學總圖書館和「高等法律研究院」。

4,在當年(2015)蔡英文選總統時,他們就曾下很多功夫查找,但結果令人沮喪(意思是查不到任何論文記錄)。 

現在倫敦政經學院忽然發表聲明,說他們有蔡英文當年遞交論文的記錄。那為什麼這位負責具體事務的專業人員卻幾次、幾處都查不到?圖書館員無論如何都查不到的記錄,怎麼現在校方突然宣布有記錄了?這背後誰在撒謊?

如果說一個圖書館員可能記憶有誤或查找不周,那麼這位圖書館員明確地說,早在2015年時,他們圖書館就非常努力查過(extensive searches),那個時候就查不到。這說明,他們「從來沒有收到過蔡英文博士論文」 這個結論,早在4年前,就由LSE圖書館的工作人員等,一起做出了,因為他們(很可能不是一兩個人)都做了努力,但結果是,查不到! 

這麼多圖書館員,2015年的查找,幾個圖書館都查不到的記錄;20196月該院圖書館員再次努力找,結果仍是令人沮喪,查不到任何記錄。為什麼在被媒體和大眾嚴重質疑3個多月之後,現在突然一切記錄又都有了呢?不僅總圖書館有了,而且「高等法律研究院」那裡也有了。這像是真的嗎?這種明顯給人感覺造假的行為是不是過於低級了點?尤其LSE發生過給利比亞格達費兒子博士學位醜聞,所以很令人生疑。

今年612日,倫敦政經學院公關部(Media Relations)主管Daniel O’Connor以該院發言人身份發出一份聲明稿,傳給了發表我質疑文章(蔡英文的博士學位是否造假?)的台灣《民報》編輯部。該聲明稿主要兩點:1,倫敦大學有發給蔡英文博士學位;2,蔡的博士論文他們哪裡也找不到。

在附信中,這位公關部主任還承認Ruth Orson當初的回信內容是正確的(即他們從來沒有收到過蔡英文的博士論文),原話是:The information in her email is correct

另一個,上述LSE 公關部主管的聲明稿,附錄了一份該院1984年獲得博士學位的107人名單,其中有蔡英文。但美國北卡大學教授林環牆博士經查閱比對發現,除一名後被註銷博士,其他106人,只有蔡英文沒有論文遞交記錄。其他全部105人都有論文記錄,為什麼單單蔡英文沒有?這也是無論2015LSE圖書館員們的extensive searches(費勁查找),還是20196月圖書館員Ruth Orson查遍倫敦大學三家主要圖書館都查不到的原因:因為根本就沒有蔡英文遞交論文的記錄!

另一個可佐證的是,上述這106名博士名單,不僅只有蔡英文的論文查不到遞交記錄,而且也只有蔡英文的論文不能網上購閱,其他105人的博士論文都可以!這又是為什麼?任何有基本邏輯的人都無法不嚴重懷疑這裡有鬼。

LSE的這個聲明等於為蔡英文背書——她的博士論文當年遞交了,但被LSE丟失了。這個說法是無法令人信服的。我在上篇質疑文章寫道:了解LSE內部運作、也從該校獲得博士學位的 、一路為蔡英文護駕的「台灣研究室」主任施芳瓏女士都說,「準博士都是繳交兩本論文給倫敦大學 Senate House Library」。難道倫敦大學總圖書館(SHL)把蔡英文的兩本論文都「弄丟了」?這種可能性的概率有多大?

一般人拿到博士學位後,其典藏本的論文,都要裝訂製作多本,按規定要給學校圖書館(2本),還給要系裡,給指導教授,給口試評委(每人一本也要數本),自己要珍藏(起碼有2本吧),這樣算下來,也要個十本八本的,而且蔡英文是外國學生,要回台找工作,更要多裝訂幾本,因台灣的院校可能需要。按常識邏輯,怎麼可能LSE2本、其他人手裡的,蔡本人家裡的,統統同時都「丟失」了?這種可能性等於零!

蔡英文拿出來當年的論文手稿,上面滿是白色塗改液。手稿能夠保存,但典藏論文卻一本也找不到了。更荒謬的是,在找不到典藏論文的同時,她的博士證書也丟失了。如此這般蹊蹺、離譜,哪位讀者看見過第二個?而且,蔡英文補發了一次博士證書,又再次補發,拿出來的三份證書,三個不同校長簽名,全台灣能找到第二個人嗎?

蔡英文總統府召開記者會,展出蔡當年在LSE 就學記錄等,其中有一份說是蔡的論文口試通過的通知書。但這份通知書不僅日期書寫不符英國慣例(詳見我另一篇質疑文章《口試通知書洩露蔡英文假博士?》(http://taiwanus.net/news/press/2019/201909290118241033.htm),而且沒有學院主管的親筆簽名(無任何人簽名)。

如果這個論文口試通過通知書是蔡英文們偽造的,就是驚人的膽大妄為的欺詐。如是LSE提供的,說明這個學院草率、不負責任到野雞大學地步!沒有簽名的文件,形同廢紙,怎麼可以提供出來做證據?

但從另一角度來看,如果這紙通知書是當年的一份真實存檔,它恰恰證明,蔡英文的論文口試沒有通過,因這個「準備」發出的通知書,沒有學術主管簽名,說明當時「沒有發出」這封通知書。對一份如此重要的文件,學校絕無可能發出沒有簽名版。這紙「沒有簽名」的通知書更清楚地佐證:蔡英文的論文口試要麼沒有通過,要麼就根本沒有進行過。

另一個重要文件是,如果蔡英文參加過論文答辯口試,就必須有下列證據:

1,與指導教授討論她的論文的多次記錄(Log)。蔡35年都拿不出來!這是其他博士候選人都有的常規資料。

2,論文口試的評審委員名字。在《洋蔥炒蛋》這本自傳中,蔡英文洋洋自得地炫耀,當時評審委員們討論了兩個多小時,因她論文太精彩,要頒給她兩個博士。且不說這是公開撒謊,因全世界哪裡也沒有讀一個專業、寫一篇論文而要給兩個博士學位的,而且她的自傳從頭到尾都沒有提供這些評審教授的名字,一個名字都沒有!不管多少質問,蔡英文至今都不提供評審委員的姓名。為什麼?最大可能就是沒有口試這回事,或口試答辯沒有通過,蔡才會隱瞞、迴避論文口試的評審委員名字。

3,無論英國還是美國,博士論文口試答辯通過,幾位評審委員要寫一份共同意見書,每個評委簽名,然後這個意見書將正式由該學院的學術註冊委員會寄給(sent to)答辯人(即博士候選人)。無論是LSE,還是蔡英文本人,至今都拿不出這份必須有的評審意見書。LSE對論文口試有47條規定,其第3738條明確規定必須這樣做(請見:https://info.lse.ac.uk/staff/services/Policies-and-procedures/Assets/Documents/guiConResExa.pdf )。為什麼蔡英文35年來都拿不出來這個論文評審委員的共同意見書?而且 LSE 也至今拿不出這份重要的(更是必須有的!)評審委員簽字的意見書,那麼蔡英文的博士學位是根據什麼頒發的?

LSE現在發聲明,說蔡英文當年被授予博士,論文也有遞交記錄。那為什麼我在今年6月初向LSE校方查詢時,他們不直接作答,而要求先獲得蔡英文本人授權才能回复?隨後,LSE負責學位資訊主管(Enquiry Services ManagerClive Wilson回信,說要20個工作日才會給答复。LSE作為正規大學,應有完備的學生記錄,怎麼需要三個星期「查找」?是不是要跟蔡英文們「合計」商量對策?

這裡有個關鍵機構和個人,就是LSE的台灣研究室(Taiwan Research Programme)及主任施芳瓏。我在上篇質疑文章提到,這個台灣研究室前身是陳水扁總統時代提供資金成立的。我曾問過LSE 學位資訊處主管Clive Wilson:蔡英文家族,民進黨政府,有沒有給過《台灣研究室》資金援助?他拒絕回答。

我也在上篇質疑文章公開問施芳瓏女士,你的台灣研究室,有沒有拿過蔡英文政府的資助?如果有,就等於施主任的薪水,是台灣方面出的,就是蔡英文政府出的。那麼施芳瓏這樣為蔡英文的論文等辯護,包括遊說校方發聲明等,是不是有利益衝突?施女士至今都不回答。

施芳瓏上月中旬回到台灣,她在臉書上透露,離開英國前,她還為蔡英文的事情去倫敦大學公關部,遊說他們發個聲明支持蔡總統。看到今天LSE這個聲明,令人想到,施芳瓏的台灣研究室可能又發財了,因她遊說成功,蔡政府要拿出更多銀子給她的研究室了。

倫敦政經學院會這樣不顧原則嗎?我在上篇質疑文章談過,該院不僅有過利比亞獨裁者兒子的捐錢和學位醜聞,還用阿聯酋獨裁者名字,命名該學院教學和劇院大樓,被英國《衛報》專欄作家詹寧斯(Simon Jenkins)痛斥為了錢而不顧尊嚴與常識;向政府和商界出售自己的靈魂。這次LSE的前後矛盾說辭的聲明,是不是再次為錢(蔡政府的金援)而出賣靈魂?

2019108日於美國

——原載台灣《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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