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9日 星期四

軍紀廢弛是三軍統帥的責任

軍紀廢弛是三軍統帥的責任

立法委員 陳其邁

2002年施行「國防二法」,是我國國防體制法治化與民主化的最重要步驟。國防二法的施行,除了體現「法治化」的特色外,軍政軍令一元化是兩法的重要訴求。如國防法第八條:「總統統率全國陸海空軍,為三軍統帥,行使統帥權指揮軍隊,直接責成國防部部長,由部長命令參謀總長指揮執行之。」該條明確律定總統為三軍統帥的地位,第十三條提到:「國防部設參謀本部,為部長之軍令幕僚及三軍聯合作戰指揮機構,置參謀總長一人,承部長之命令負責軍令事項指揮軍隊。」將總長為部長與幕僚長的性質與權限予以法律化。這兩個條文是軍政軍令一元化的重要條款。此外第十一條:「國防部主管全國國防事務;應發揮軍政、軍令、軍備專業功能,本於國防之需要,提出國防政策之建議,並制定軍事戰略。」確立國防部組織中軍政、軍令、軍備鼎立而三的特色。

阿帕契團事件,演變至今,爆發601團旅長竟是始作俑者,軍紀廢弛,從頭爛到腳。外交休兵到國防休兵。不知為誰而戰,只知為權貴服務。三軍統帥指責國防部長負責軍紀,但按國防法的規定,充其量部長也是個余文而已,三軍統帥才是真正的罪魁禍首。

整件事件,只是軍紀廢弛的冰山一角。馬要整頓軍紀?請鬼拿藥單,穩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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