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注意!!國安法增五條二,警備總部大復活!
立法委員 陳其邁
今天(2015-4-2)張慶忠排定於內政委員會審查國家安全法,然而行政院所提增訂國家安全法第2條之2、第5條之1及2,以維護國家安全之名,將網際網路納入國安層級範圍,還鼓勵民眾檢舉慎防境外勢力滲透之情事,形同「抓耙子條款」。
其中第5條之2欲將「與整體國力有關之團體(民間社團及民營事業等)」納入社會保防,保防工作的範圍包含「涉及國家安全或利益有關之保護事項」,不只「與整體國力有關之團體」的定義模糊,保防工作的範圍用詞空泛,形同空白授權!將來藉由保防工作的名義,任意框畫民間組織及團體,並可進行安全維護或監控,嚴重限縮言論自由、侵犯人權!如同警備總部大復活!
戒嚴時期國民黨政府讓多少台灣人葬送性命的「二條一」(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馬政府要讓他重新復活?馬政府治國無方,箝制言論自由倒是不遺餘力!
拒絕威權、警總復辟!力擋「五條二」阻止議事進行,捍衛台灣人民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我們會堅持到底!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