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爽文是臺灣的革命先烈
楊上民
據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報告書臺灣私法記載,雍正九年(1731)以後的耗羨課徵標準,係沿用鄭氏時期,上則田每甲租率三石六斗。康熙23年(1683)至乾隆9年(1786)增至八石八斗。道光二十三年(1843)稅賦高達過去的四倍。林爽文因不滿清廷對臺灣的壓榨,才帶領敢怒不敢言的臺灣民眾向清廷反抗。
起初,客家人隨著林爽文(1757~1788/31歲)對抗滿清。滿清出動十餘萬兵將對付林爽文,仍然無法得逞。最後滿清以挑撥離間的方式,抓住臺灣沿海民眾都是媽祖的虔誠信徒之心理,於是預先暗中在媽祖的神像噴水,然後煽惑信徒說是媽祖顯靈才佈下惡劣的氣候以協助滿清軍隊能順利搶灘登陸。於是邀集信徒察看神像上的水蹟,指出係媽祖顯靈時所流汗水之證據,蠱惑民眾必須遵照神意協助滿清軍隊。接著滿清利用起事首領的籍貫,號召與起事者有世仇的臺灣民眾,一起打擊有世仇的人或不同籍貫的人。如林爽文係漳州人,清廷就鼓動泉州人與之對抗,終於使林爽文不忍殘殺反叛的客家人。至乾隆53年(1788)正月初四(五)日,林爽文走衢崎(今苗栗縣境內),自知無可免,即由鄉人高振縛獻於清軍,後解送京城處死。
滿清為攻打在臺灣起義的林爽文,自內地調來臺灣的十幾萬兵力中,包括駐防粵省的滿州兵有一千五百人、杭州的滿州兵有一千人、乍浦的滿州兵有五百人,及閩省的滿州兵有一千五百人。且有水師提督黃仕簡、陸路提督任承恩、前閩浙總督常青、將軍福康安、參贊大臣海蘭察、領隊大臣舒亮、及普爾普、藍元枚等人。此外尚有從湖南調來的一千四百名軍人及各地的義勇。因此高宗將攻打林爽文的戰績列入十大武功之一。
由滿清出動不下十餘萬兵將對付林爽文的史實,可推斷林爽文絕對不是「宵小盜匪」之類,而係臺灣的「革命先烈」。
乾隆皇帝於敉平林爽文之後,為撫卹戰死客家人之未亡人,特勑封戰死之客家人為「義民」,勑封埋葬戰死客家人之萬人塚為「義民廟」,又敕封媽祖為「天上聖母」、諸羅被敕封為「嘉義」,都是蠱惑民眾戰略成功之證據。
滿清敉平林爽文的戰績,可說是臺灣民眾的無知信仰造成。站在臺灣人的政治立場而論,媽祖是無辜的。而「天上聖母」是不義所產生的封號,是不義之神,應該把 「天上聖母」趕出臺灣,否則任由顏清標之流操弄無知民眾對「天上聖母」盲目崇拜,讓國民黨像滿清一樣吃定臺灣人的無知,則臺灣人永無出脫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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