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9日 星期二

黃華_搶救黃華、創國台灣


搶救黃華、創國台灣


黃華前輩 在台北火車站絕食,已經第49天了(2019-07-06);請大家趕快連署達到20萬人以上;也請司法相關單位介入,請想辦法用法律來搶救黃華!




台灣共和國自決創國運動 創國國民登記表





「各位我最親愛最親近的親戚,各位我最敬愛最密切的好友:
今天絕食第23天,全絕食第9天,前14天甘地式,每天一千cc果汁牛奶。全絕食第4天有比較愛睡疲勞的感覺外。第5天開始每天早晚禱告、兩次靜坐,就非常好,而且好像一天比一天的感覺更安祥、冷靜、習慣了。打電腦寫文章,靈感也好像特別好。而且至今完全沒有飢餓,疼痛的感覺。我想我全絕食至少可以維持20天以上!

我知道對於我這次的絕食運動,您們最反對最不贊成!因為您們最不希望我因此去世!

就像鄭南榕的自焚成仁!最痛苦最不贊成的,就是他的太太女兒葉菊蘭鄭竹梅與他的父母!還記得:198946我從美國、加那大、日本巡迴演講65天,半夜回到桃園機場,馬上奔赴鄭南榕編輯室,菊蘭母女雙雙,非常盛裝,站在門口迎接又送我為走到Nylon編輯室門口。



「阿華,卡緊!Nylon在等你!」盧修一正好開門出來,他已經與Nylon在裡面談了一個小時。我與Nylon談了快兩小時,要離開,Nylon打開編輯室門口時,菊蘭母女還在門口那邊等候。 「快三點了,妳們就送一下黃先生。而且妳們也該回家睡了,我也該睡了。」Nylon這樣說。

菊蘭母女送我的時候,表情顯露一種說不出的非常痛苦難過的樣子!大慨她們好多天晚上,都是懷著這種心情盛裝來這裡,好像今晚可能就是爸爸最後一晚,她們就當作來送別!見最後一面!想不到那麼巧!第二天早上果然不幸就發生了!

所以我很清楚您們的心情,跟她們一樣,一定非常難過!甚至痛苦!因為您們知道勸我,絕對沒用!
我從年輕至今,在政治活動上,作這一類這麼重要決定,都是經過非常慎密思考再思考,事前一定跟許多人討論過,才會作決定的。一旦決定,誰都改不了! 這次也一樣,事前也跟幾位志同好友討論過。但他們聽到我不惜付出性命,也要以自己絕食做發動,馬上一致反對!反對的理由都是不拾與年老耐不久!我表示堅定決心之後,他們還是一再相勸:再思考!再思考!直到我要行動了,他們才配合。

同樣的,到台北火車站大廳來關心看我的,愈是至親好友,愈是要勸!甚至哽咽!我也會跟著哽咽,但我還是非常堅持。我只好反過來勸說,不拾、勸我停止,不如趕快幫忙去找親朋好友幫忙登記願做「台灣共和國創國國民」。只要有20萬人登記!我就立刻停止!

全台灣,像您們一樣,對我很好的至親好友,大約有萬人。1X2020萬。您們希望我停止絕食的最好辦法,不是趕快幫忙去找20位登記願做「台灣共和國創國國民」,就很快有20萬!不是嗎? (請千萬不要懷疑我的決心!虛弱至危時,請讓我靜坐,慢慢、安祥離開。我拒絕任何急救搶救!強制會逼我咬舌。)

各位小姐,各位先生:您好! 因為我在上述信中所說約萬名的至親好友,大部份,我都缺乏他們的電話、line、連絡地址。所以麻煩您幫忙將這封信,盡量轉傳出去,讓我的至親好友有機會看到。非常謝謝您!

敬祝您健康快樂!吉祥如意!

黃華敬上2019610






◎ 陳水扁一邊一國愛台灣

對黃華之事,台灣人民也應要對此負責給予他,
有一個面子的下台機會以挽救此台灣的老民主鬥士的一條寶貴生命。
問題是此否屬於自殺行為?
那在台灣自殺是違法嗎?
觀眾明知而沒有去搶救此人之生命是否也犯法?
為何沒有醫療人員在旁?
眼看有人要自殺而沒有採取行動是合法的嗎?
我不知台灣法律且有待愛惜黃華之人士,
請想辦法用法律來停止他的慢性自殺行為。


● 千楓福台_新國家運動絕食第32天阿扁勇哥力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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