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獨立建國聯盟聲明稿
2014年4月30日
就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前主席張燦鍙先生因冤案入獄事,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發表以下聲明:
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前主席張燦鍙在今日(4月30日)獲知所提暫緩執行聲請遭駁回後,主動前往士林地檢署報到。雖知此判決疑點重重,爭議多有,但張前主席仍勇敢坦然面對司法,並希冀繼續釐清真相,透過法律程序,救濟所遭不正當、不合法之違法裁判,此種堂堂正正直接面對,且仍堅持面對國家司法體制據理力爭之作為,足見張前主席行事光明磊落,並尊重國家憲政司法運作之完整。
張前主席及委任律師日前已就此案赴監察院陳情,並由洪德旋監委受理。我們衷心期盼,監察委員能明察判決不合理之處,以救濟司法違失與不足,做民眾人權保障之最終守護者。
深究本案始末,相關案件中,張前主席未取分文、未干預徵收事宜,也未與涉案人員如黃郁文等有聯絡勾結情事。法官竟遽爾對其作出有罪判決,實屬違反法理與社會生活事實經驗,令人費解。期盼能經由非常上訴、提請再審,以糾正違法判決之缺失,還當事人清白。
另外,對於此案判決與司法種種不合理之處,恐已有違憲之虞,對此,張前主席也將另提請釋憲以為救濟。
揆諸本案始末與審理過程,張燦鍙前主席實已因此案,成為「司法的政治犯」。此種情形,令人痛心!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企盼司法體系能秉持良心,勿做枉法之審理。在此也呼籲社會大眾能關注此事,多方尋求各種可能的救濟方式,為其伸冤,早日還其清白。
台灣獨立建國聯盟
主席 陳南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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