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人選了美國人當總統?
莊孟學
根據《壹週刊》的報導,馬英九的綠卡資料經IRS查證後,狀態確實符合「肥咖條款」(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FATCA),需要報稅,並得提交外國帳戶供查。
馬英九的綠卡究竟有沒有效?據馬英九的說法,他在1977年以依親方式取得綠卡,在1980年代後期就不再使用,入境美國時都另行申請簽證,所以綠卡自動失效。根據美國政府的規定,要放棄綠卡有三種方式,第一,自動到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宣誓放棄;第二,以書面向美國申請放棄綠卡;第三,美國政府主動註銷綠卡持有者資格。至於美國在台協會(AIT)聲稱的綠卡不用會失效,據了解,其實這就要看美國政府要不要抓。抓到你沒使用,決定註銷你資格時它就失效;沒抓到,當然就繼續保有資格。
壹周刊為什麼不放過馬英九!壹周刊應該很理解他的讀者有很大一部分並不願意放過善於說謊的馬英九。即使馬英九在新聞稿中表示,假如華府向馬英九追繳稅款,馬英九願意負起政治責任辭職,否則近日提出批評的民進黨主席蘇貞昌等人應該公開道歉。為什麼馬英九講了那麼多次,還以總統大位做賭注,說他的綠卡已經失效,依然是信者恆信,不信者依然不信?依照馬英九的說法,美國政府必須主動註銷,這正是馬英九所憑恃的巧門所在。在這個事件上,馬英九創造了一個很模糊的空間。按理講,要避免爭議很簡單,只要第一,自動到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宣誓放棄;第二,以書面向美國申請放棄綠卡。如此則一點爭議都沒有。但是馬英九選擇了取巧的方法,是個性使然,還是動機和目的性不同?
馬英九要面臨綠卡的挑戰,恐怕不只是他有沒有綠卡的問題,還包括他所表示的:「我們家人都沒有綠卡」。最近在網路上流傳一張圖片,場景是在馬英九母親的告別式之後富德靈骨樓前的合照。有網友提出質疑,照片中的馬家家屬,有幾位是中華民國國籍?這種看似無厘頭的問題,正挑戰馬英九全家對中華民國的忠誠度,更反映台灣人民的無奈。有名嘴在電視上幫馬英九反駁,馬英九的家人應該只能限制在老婆和孩子,至於兄弟姐妹或旁系,不應該也掛在馬英九頭上。這種說法,不啻是說,馬以南等非馬英九家人。
台灣人為什麼可以容忍連國籍都說不清楚的人來當國家元首?即使有許多政治人物認為這是一種恥辱,但是,李慶安的國籍事件才過去不久,台灣還有多少官員拿著兩個國籍,在中華民國的官僚體系中任職?有跡象顯示,有為數不少的高級官員正是雙重國籍的擁有者。試問,如此的官僚,在國家利益衝突之下,他們要選擇對哪一國效忠?
中華民國的國籍法以屬人主義為主,屬地主義為輔。除了高階公務人員及公職人員以外,承認雙重國籍。由於此原因,才會出現中華民國公民既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又持有美國、英國、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外國之護照,甚至還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護照。為何會取得雙重國籍?理由可以堆疊出千百種,其中最主要的是台灣的國際地位不平等,取得外國國籍會方便出入,也可受到其他國家保護。換句話說,拿著中華民國發行的護照在海外發生問題,常常是求助無門的。
有能力可以有所選擇時,多一本護照其實是好的。這是一種人生的選擇,無關乎愛不愛國?
這種國籍法設下的巧門已廣泛為需要者所應用。換句話說,這種法律設計留有一個後門,讓國人在緊急狀況時可以得到他國的協助。而一些有此種想法的人,正是台灣許多高階的菁英份子和管理者,甚至有可能是總統。當這些人的前門給堵住了,還有更寬廣的後門可以走,幹嘛還要從前門出入?所以中華民國在國際上地位和處境的正常化,對他們而言根本就不重要了。所以,連外交人員都參與美國綠卡的抽籤,一切都是如此的合法,你能怪誰?
如果中華民國的國籍法依然縱容雙重國籍的存在,所有公職人員擁有雙重國籍時違反了甚麼?若要防堵此事,就必須在各種任職的條例中去做限制。如此就出現了法律上的不平等,也產生了許多漏洞和爭議。當一個人要任公職時,他必須放棄外國籍;當他已非公職時,若想再擁有外國籍,則可以循馬英九的方法。那是不錯的選擇?反正,我一年以上沒用綠卡,要去美國時使用中華民國護照去申請簽證,綠卡會主動失效。若美國政府沒幫我註銷,那是美國人的錯,又不是我不想放棄!所以說,那一些主動去AIT申請放棄綠卡的人,如蘇起等人,根本是多此一舉?馬英九可以,當然大家也可以,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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