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9日 星期四

我所認識的陳建仁教授

我所認識的陳建仁教授

一邊一國行動聯盟理事長 陳昭姿

為了替同病相憐的病友請命,1996年初,我以真實身分投書報紙,要求衛生署解禁『代理孕母』。(沒有法律規範,卻以行政命令禁止,其實百分百違憲)。當時與後來的歷任署長,對於代孕或支持或不支持,草案進出國會多次,無法定案。

為了對抗SARS2003年陳建仁被指派為第一位非醫師的衛生署署長。敏感的醫藥記者通風報信,認為他是天主教徒,應當不會支持代理孕母。(但是,曾經有教友告訴我,聖母瑪利亞其實就是扮演代理孕母啊。)我於是把為了推動代理孕母所寫的書『神啊!為什麼不給我一個孩子?』寄給陳建仁署長,還在蝴蝶頁面寫下:『感謝您以專業與能力守護台灣,祈禱您的智慧與慈悲等同您的權力與職位』。我打電話向他秘書確認收書無誤,一週後,要求與署長見面。

陳建仁署長當時用大陣仗迎接我,一旁還有很多記者。見到我的第一句話是:「我已經把妳的書看完了。」我告訴陳署長,衛生署人工生殖管理委員會是違憲的,因為多年來都沒有讓任何當事人進入說明陳情,就逕行決定他們的命運。他立刻回應我,願意讓我代表病友去會中報告(後來也履行諾言)。我又說,請署長概括承受,該委員會長期以來,都只聘任反對的人擔任委員,所以當然反對到底。陳署長聽了直接告訴我,妳也可以推薦人選參加。我當時還立刻向一旁的保健處(承辦單位)官員說:聽到了嗎?署長說我可以推薦人選。我只用了這兩個問題,就深深感受陳署長的價值觀。

經過陳建仁署長裁示,20049月台灣舉行了第一次公民會議,主題是『代理孕母』。經過所謂的代議程序後,該會做出結論『衛生署有條件開放代理孕母』。那次的公民會議,是我國對代理孕母解禁的旅程碑,雖然,後來被少數健康自私,極端的女性主義者阻撓延宕,例如黃淑英與王育敏委員。


我認為,陳建仁教授具有慈悲心,也有能力找方法來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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