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涉刑法外患罪極為明確
楊上民
馬英九於西元2015年10月7日下午3點在新加坡香格里拉酒店進行世紀性「馬習會」,會談開始前,兩位領導人作五分鐘公開致詞,彼兩人會談之內容,馬英九已涉嫌觸犯中華民國刑法「外患罪」。說明:
一、中共想侵略臺灣
大臺灣小中國。臺灣因有五千多年的語言文化而大,中國祇有二千多年的漢語文化相形而小。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大陸治權祇有六十餘年,其治權不及於臺灣。臺灣的治權國家除滿清割讓給日本之外,就是臺灣人自治,中華人民共和國認為臺灣是其領土,想要把臺灣收復,那是侵略的思想。中華人民共和國為貫徹其侵略臺灣,美其名為:臺灣是其領土的一部分,必須鞏固「九二共識」。
習近平說:「我希望兩岸雙方共同努力,兩岸同胞攜手奮鬥,堅持九二共識,鞏固共同政治基礎,堅定走和平發展道路,保持兩岸關係發展正確方向,深化兩岸交流合作,增進兩岸同胞福祉,共謀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讓兩岸同胞共享民族復興的偉大榮耀」。
兩岸的政治基礎不同,我方是「自由民主」的政治基礎,彼方是「共產專制」的政治基礎,彼此政治理念不同。其所謂「堅持九二共識,鞏固共同政治基礎」。是指在「一中原則」鞏固共產黨的政治基礎,共謀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讓兩岸同胞共享民族復興的偉大榮耀。這種說法,顯然是想用「政治侵略」我方的「自由民主」政治,進而佔據臺灣。
二、馬英九涉嫌觸犯「外患罪」
馬英九說:『鞏固「九二共識」,維持和平現狀。海峽兩岸在1992年11月就「一個中國」原則達成的共識,簡稱「九二共識」;兩岸共同合作,致力振興中華。兩岸人民同屬中華民族、都是炎黃子孫,應互助合作,致力振興中華』。
馬英九說:「海峽兩岸在1992年11月就「一個中國」原則達成的共識,簡稱「九二共識」。也就是說「九二共識」就是「一個中國」。這種說法,捨去「一中各表」,完全承認「臺灣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而且馬英九說:「兩岸共同合作,致力振興中華。兩岸人民同屬中華民族、都是炎黃子孫,應互助合作,致力振興中華」。這種呼應習近平的說法,是極盡諂媚的能事。馬英九涉嫌觸犯「外患罪」。何況,前總統李登輝先生一再聲明,沒有所謂的「九二共識」。所謂的「九二共識」,是蘇起個人為對應「一個中國,各自表述」而於西元2000年所創造的政治新用語。
三、顯然馬英九以臺灣領導人之地位,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又馬英九應經政府允許之事項,未受允許,私與外國政府或其他派遣之人為約定者;受政府之委任,處理對於外國政府之事務,而違背其委任,致生損害於中華民國者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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