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9日 星期四

特偵組?屬於誰的特別偵查單位?

特偵組?屬於誰的特別偵查單位?

自由台灣黨

特偵組,一個由高等法院查緝黑金行動中心轉型而成隸屬最高法院偵察署的單位,成立以來屢屢於選舉期間大肆曝光,屢次破壞檢警體系指導原則:「偵查不公開」,檢調體系是否動搖了身為執法者絕對中立不偏頗的立場?鎂光燈下的特偵組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的任命由來為何?讓我們一一檢視。

法院組織法第66條: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任期四年,不得連任,而特偵組主任檢察官由檢察總長任命。雖然不能說特偵組、檢察總長一定是總統的政治工具,但若總統有心,非常容易上下其手。不過組織法上的推估僅是理論與猜想,還是得檢視實際上特偵組到底做了什麼?是否符合國家對於檢察機關的期待?

20115月,對於眾所矚目的江國慶冤死案,偵辦該冤案的特偵組起訴嫌犯許榮洲且求刑20年,但涉及栽贓刑求如陳肇敏等涉案軍方高階將領官員全部不起訴,原因是罪證不足、身份不合及過了法律追訴時效。但所謂的法律追訴時效竟是懲戒懲處公務員失職之十年追訴期限,實際上還是有重大刑事責任在追訴時效內。對此我們懷疑特偵組是否能保持中立提起法器實踐法律,讓國家保障之公平正義是否得以伸張?還是特偵組遇到特定層級特定黨派之人就會有所改變?

我們必須清楚認識,特偵組有如古代的尚方寶劍,由皇帝親自賜下,專斬貪官污吏。但尚方寶劍是封建時代的產物,完全屬於人治時代的經典特例。就像是包青天的虎頭鍘一般,想像很美好,現實很殘酷。而我們竟然需要在法治時代幻想特偵組主任要是一個有擔當、有能力,能夠抵抗來自於國家最高元首:總統以及執政黨的壓力,能夠完全忠於專業,具有實踐正當法律程序的人嗎?

檢視近年來特偵組在各大選舉期間做了什麼。首先是宇昌案,該案是於2012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期間所爆發的爭議事件。民主進步黨候選人蔡英文於擔任行政院副院長時,協助並核准宇昌生技公司的設立,在卸任後擔任該公司董事長,以其家族資金投資宇昌生技,遭中國國民黨等藍營人士,質疑濫用權力、圖利特定人士、貪污,進而成為政治焦點。特偵組在當時高調偵辦蔡英文等相關人士,媒體亦全天輪班批鬥蔡英文。在總統候選人電視辦論期間,中國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於兩輪辯論中都強勢質問蔡英文宇昌案相關問題。一夕間民調風雲變色,生技產業之萌芽毀滅,知名科學家何大一黯然離台。總統大選後特偵組以不起訴簽結宇昌案,當初偽造相關證據之官員劉憶如亦遭宣判應賠償蔡英文兩百萬元。如今宇昌生技研發之愛滋藥劑已成功通過第三期臨床測試,有望達成愛滋病之有效預防,但生技產業和知名科學家何大一已一去不返。國家之重要產業竟因選舉被如此糟蹋,實可悲可嘆。

於非選舉期間,特偵組依然受到政治力影響。國會監聽案已經完全看出特偵組沒有意願和能力遵守法治。當時立委管碧玲取得特偵組監聽票發現,於516日至614日特偵組掛線監聽立法院總機「0972630235」。特偵組若可以監聽國會總機,等於可以掛線監聽底下的所有分機。經調查後發現此號碼的確是立法院總機的代表號之一,申請到今天都沒有變更過使用人。該支電話也從來沒有對外公布。而特偵組立即開記者會澄清,由主任檢察官楊榮宗出面,楊榮宗鄭重否認,並指出絕對不是立法院總機,該號碼是私人手機的號碼。至於是誰的號碼,其表示依法不得對外公布回絕,以一連串「完全沒有、絕對沒有、據我所知目前也都沒有」,再三澄清。

英國阿克頓爵士曾說過:「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一個受到行政權操控、保護的特偵組,因為獨享大權,假以時日,難免流弊叢生,必然開始腐化。時間和權力是最可怕的腐敗劑。以固定編制的特偵組過往經歷看來,剛好是不願意、也沒有能力遵守正當程序。由此看來,特偵組失去了成立意義,人治色彩鮮明,成為政治鬥爭的工具。特偵組變成總統的御用打手。其實透過檢察系統的統一指揮,檢察總長本來就可以針對各種類型的重大犯罪案件,機動組織專案小組進行偵查。一樣可以發揮特別偵查組織的功能,實際上根本不需要特偵組的存在。一個按照個案需求組成的偵查團隊專業紮實恰當、組織靈活合適,比起固定編製的特偵組更能防止時間和權力的腐化,也能杜絕來自行政權的干預,並且針對個案上的偵查更加有力。如此說來,與其讓國家法器濫用公權力,偷偷摸摸的監聽官員以及人民,一手遮天地隨意使用特別偵查單位的特殊權限,令行政權亦能於司法領域上下其手,不如讓特偵組成為歷史的塵埃,讓檢調系統回歸檢察一體的內控機制。不要再讓行政權有機會在司法權身上安插如此重要而特殊的單位,讓人民丟失了對檢察體系的信賴。讓我們幫正義女神重新蒙上她應該蒙上的雙眼吧!


照片引用自大紀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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