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4日 星期一

湯潮勳_兩岸和平協議是啥碗糕 果真能帶給台灣永久的和平與安定_0226



兩岸和平協議是啥碗糕?
果真能帶給台灣永久的和平與安定?!


兩岸和平協議(Cross-strait peace agreement),此話題近日從國民黨的2020總統擬初選以來,各位候選人無不針對此議題拋出他們的想法,提出未來若國民黨重返執政後擬和中國簽訂兩岸和平協議。究竟兩岸和平協議是什麼東西,它的簽訂和實施會對明日台灣帶來怎樣的影響呢?!筆者認為兩岸和平協議,茲事體大,絕非一黨之私可說了算,必須要有全民共識,才可談下去。蓋台灣就是台灣,國共之間將昔日恩怨情仇和台灣牽扯,隨著蔣介石自1949年播遷來台後,始終糾纏不清;而台灣本應為第三者,居然也變得惹上了中國的塵埃後,無法自清並擁有一個清淨的台灣。換言之,一邊一國不僅適用於台灣、中國,連台灣國、中華民國也是逕渭分明,兩者也是一邊一國?!因此,兩岸和平協議是中國的國內法,不屬於和平條約(peace treaty),亦不屬於《維也納條約法公約》所規範。況且,從內蒙古、新疆、西藏等和中國簽訂和平協議後,其後果不言而喻。故有人說,兩岸和平協議就是投降、賣台協議。

兩岸和平協議,是國共雙邊簽訂中國國共內戰停戰協議的構想。在1995年,時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曾在對台統戰的「江八點」中,提出在「一個中國」之原則下,討論兩岸和平協議的可能性。至20168月,中國國民黨將該構想擬寫入《政策綱領草案》,並在同年94日中國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中,鼓掌通過備查,兩岸和平協議正式成為中國國民黨政策綱領。兩岸和平協議之爭議焦點,發生在以「一個中國」原則或「九二共識」為前提所簽具的名義。在「一個中國」原則下,無法「各表」,不能同時提及雙方政府所認定中國的國號,就是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無法並存。其實自1971年以來,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的影響力仍持續至今,等於中國對於台灣無法具有主權。因此,國共雙邊自1979年停止內戰交火以來,雙方政權尚未採取任何形式上的程序結束戰爭狀態,和平協議的規劃正屬於國共內戰的直到終戰程序完成前的延續。


兩岸和平協議 (或雛型、概念),等到民進黨亦是和曾是執政黨之後,更增添其複雜度。國民共三方對於該簽署前的條件與內容指引詳述如下:


在中國大陸方面,1995130日,江澤民在「江八點」的第三點曾提到:雙方可先就「一個中國」的原則下,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進行談判,並達成協議。在此基礎上,共同承擔義務,維護中國的主權與領土完整,並對今後兩岸關係的發展進行規劃。後來,也出現在國台辦發布的《一個中國的原則與台灣問題》白皮書第二點與胡錦濤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及「胡六點」的第六點當中。中共當局對於和平協議應有的基本準則:和平協議的「一中框架」定位宜明確,「雙方同意」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的共同政治立場。發展方向是「和平統一」而不是和平分立,應為「中國統一」創造條件,以實現更高層次的兩岸和平發展,兩岸和平解決爭端的承諾。換言之,等於中共當局就是兵不血刃,不費一兵一卒的「倂台」計畫。2005429日,連胡會發布「連胡會版本」在新聞公報五大願景,在第二點願景指出:促進「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建構兩岸和平穩定發展架構,包括建立軍事互信機制,避免兩岸軍事衝突。

20071016日,陳水扁總統在回應中共十七大的「陳水扁版本」表示,如果中國有心推動兩岸和平協議,必須先做到三點:一、必須要「放棄」一個中國原則的框架。二、必須要「廢除」為武力犯台取得法源依據的「反分裂國家法」。三、必須要立即「撤除」針對台灣而部署大陸東南沿海的988枚戰術導彈。此說屬於雛型或概念,就是中共必須釋出善意,不可濫用政治、軍事手段,意圖染指台灣。

中華民國國防部在《2009年國防報告書》第三節指出:「中共藉簽訂和平協議包裹其政治目的,使我方難有抵抗能力,進而達到其不戰而屈人之兵的企圖」。由此可知,中共藉由和平協議之政治手段癱瘓軍事,最後佔領台灣並納為己有。

20111021日,吳敦義在行政院長任內的「吳敦義版本」在立法院接受立委質詢表示:兩岸政治協商將根據「國統綱領」,以「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的身分簽訂和平協議。這樣的說法,變成了一國兩區。

20111024日,馬英九針對兩岸和平協議,推出十大保證的「馬英九版本」:一個架構,「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維持臺灣海峽「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且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推動兩岸交流。兩個前提,在國內民意達成高度共識及兩岸累積足夠互信的前提下,才有推動商簽和平協議的可能。三個原則,在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之下審酌推動,這「三個原則」絕不能改變,談判前、後都必須讓國人瞭解政府的作為,務必做到儘可能的透明化。四個確保,確保中華民國主權的獨立與完整、確保臺灣的安全與繁榮、確保族群和諧與兩岸和平、確保永續環境與公義社會。此十大保證,也是馬英九在2012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的政見之一。這些冠冕堂皇之檯面話,皆為包藏禍心、隱形賣台的說法。

洪秀柱在2015年曾被提名為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提出「洪秀柱版本」。同年51日,接受媒體餐敘專訪表示:兩岸應以「一中同表(兩岸是整個中國內部的兩個憲政政府)」為基礎,在國際上彼此尊重同等地位,簽訂和平協定。同年53日,投書中國時報表示,協議內容必須符合五原則:一、恪遵憲法,須「不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及「尊重」兩岸法理現狀為基礎。二、平等尊嚴,須「顧及雙方」核心堅持、平等與尊嚴。三、整體推動,須與國際參與安全議題同時處理。四、確保和平,須創造有助兩岸和平發展的結構,在創造兩岸「共同體」結構方面,可以「文化共同體」做為開端。五、民意為本,須得到「人民同意」,人民必須直接參與是否要和平的決定,以避免日後的紛擾。由此得知,同為一中,加上同表後,等於被中國赤化、統一了,喪失台灣主權無庸置疑。

中國國民黨人士,對「兩岸和平協議」的著墨方面,尤以馬英九為甚。之前的相關說法或論述,茲彙整如下:

2008520日,馬英九在總統就職演說:「未來將與大陸就台灣國際空間與兩岸和平協議進行協商」。此說可見馬就任後的意圖,即至為明顯。同年65日,馬英九接受日本讀賣新聞專訪表示:「如果要去討論一個和平協議,卻是在可能遭受飛彈威脅的情況之下,這是非常不適當的」。同年72日,馬英九接受媒體專訪表示:「台灣未來也許會跟對岸談判和平協議,但基礎是堅實力量,不能從虛弱出發」。同年10月,馬英九《印度暨全球事務》季刊專訪表示:「台灣與大陸建立軍事互信機制或和平協定沒有時間表,這些問題的協商與解決皆非短期內可達成,願努力在任期內儘量完成」。馬再次暴露其接受統一的意圖。20111020日,馬英九總統府記者會表示:『民進黨提出西藏與中國大陸簽署的《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如此比喻實在是不倫不類,將臺灣比喻成西藏,真的是不知所云,因為這是中共以「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態度所簽的協議,而且使用「解放」二字』。馬的心中妄想和平,實際是在出賣台灣於無形。20153月,國民黨副主席黃敏惠接受中時電子報專訪:「兩岸和平協議不能為了要和平,而不要中華民國,讓人民陷入危險」。此說法在替馬緩頰的意涵。同年3月,洪秀柱回應黃敏惠說:「兩岸和平協議的用意,就是為了中華民國未來的經濟發展以及自由的國際空間」此為假話,實為變相在掩護中共。同年1124日,馬英九媒體餐敘專訪:「與中國大陸簽的23個協議,每一個都是廣義的和平協議,馬習會就是另一種形式的和平協議」。此為馬擬卸任前癡心妄想統一,奈何無法成真。


民主進步黨人士,對「兩岸和平協議」的相關說法如下:

200311日,陳水扁總統在元旦賀詞表示:海峽兩岸有必要建立和平穩定的互動架構。200323日,陳水扁總統在中外記者會上表示:「必須認真思考,儘早透過雙方正式授權的代表進行協商,以尋求和平穩定作為共同努力的具體目標,為雙方建立一個可以正常交往,並能夠維持長期穩定的互動架構,並簽訂和平穩定互動架構協議」。201110月,陳唐山 (曾任外交部長) 引用柯林頓說法:台灣若簽訂兩岸和平協議,等於對中國投降。201554日,時任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在台北大學演講表示:台灣社會對兩岸和平協議沒有心理準備,現階段不需要討論。陳總統的說法屬於雛形或架構類,並無簽訂的意向;陳唐山表示反對,蔡英文採迴避態度。

工商界人士與學者對「兩岸和平協議」,具有正反面評價不一的論點彙整如下:
台大法律系姜皇池教授,20111020日曾投書蘋果日報,表示「和平條約(peace treaty)」、「停戰協定(armistice)」、「停火協定(ceasefire agreement or truce)」與「和平協議(peace accords)」等。前三者是具國際法拘束力條約,且是屬於國家與國家間所簽署的國際文件;而後者和平協議則是旨在中止「一國」合法政府與叛亂團體、或是一國之內數個政治實體間的武裝衝突,簽署以避免生靈塗炭;換言之,「和平協議」屬於政府與叛亂團體締結之聲明(statements),不僅不屬1969年《維也納條約法公約》所規範,且用以確認系爭衝突為一國國內紛爭,交戰各方之領土同屬單一國家。前在台協會理事主席卜睿哲,201349日曾接受媒體專訪表示:兩岸若簽署和平協議,勢必要對「一個中國」的概念做出更清楚的定義,比九二共識還要明確,這將會非常困難。同年88日,中時旺旺集團蔡衍明在第四屆「兩岸和平創富論壇」開幕致詞表示可以思考由國共兩黨先簽署和平協議。同年1118日,反共學者袁紅冰在台灣演講,指出兩岸若簽署和平協議,今日的西藏就是明日的台灣。統派學者王曉波,20141212日曾接受中共黨媒環球時報專訪,表示兩岸一旦簽署和平協議,台灣事實上已不需要美國保護。

鴻海董事長郭台銘,20151111日曾接受天下雜誌專訪表示兩岸領導人見面,看到和平的希望,尤其簽和平協議的可能性。由此觀之,姜、卜、袁等的說法則不持肯定或偏於反對中國;而蔡、王、郭皆表示贊成傾向中國的態度。

針對兩岸和平協議之類的調查 (時間為20111021),民進黨中央曾公布有關協議的各項民意調查數據,抽樣誤差約為±2.95%,訪問對象為20歲以上具有投票權公民,區分為泛綠、泛藍、中間選民三類。雖為七、八年前的調查結果,仍具有相當的參考價值;特別此議題必將成為2020總統大選中,台灣是否擬走入「一個中國」選項的重要指標。該相關結果與筆者解析如下:

議題1、能否接受以「一個中國」為前提,簽訂兩岸和平協議? 全體接受度為26.1% (泛綠:7.2%、泛藍:43.7%、中間選民:21.1%);不接受度為62.9% (泛綠:89%、泛藍:47%、中間選民:55.9%。有點、非常不能接受者分別為21%41.9%)。等於僅1/4的台灣人接受以「一個中國」為前提的兩岸和平協議;超過六成的台灣人不接受此一選項。
議題2、是否相信中國大陸會因為簽訂「兩岸和平協議」,而放棄武力犯台?全體相信度為25.3% (泛綠:9.7%、泛藍:40.4%、中間選民:17.6%);不相信度為67.1% (泛綠:86.9%、泛藍:54.4%、中間選民:67.5%。有點、非常不相信者分別為25.4%41.7%)。等於僅1/4的台灣人相信中國大陸會因為簽訂「兩岸和平協議」,而放棄武力犯台;超過2/3的台灣人不相信此一選項。

由議題12得知,等於將近有42%的台灣人 (若換算為選舉公民投票數約為800萬票,為數是相當的可觀) 非常不接受以「一個中國」為前提的兩岸和平協議與非常不相信中國大陸會因為簽訂「兩岸和平協議」,而放棄武力犯台。


綜上所述,不論在學理、事實上的論述或者民意調查數據,顯示兩岸和平協議是兩岸交流下不能碰觸的紅線,理應迴避,對於台灣的國家安全與主權擁有皆有極為不力的影響,故必然不能帶給台灣永久的和平與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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