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事件的真相
2019.2.21.
發生二二八事件之前,臺灣人民有多麼渴望「祖國」來到臺灣。當時有一首歡迎「祖國」的臺灣歌曲,叫做「臺灣光復歌」。唱著:「青天白日高高照,世界和平了,和平世界新改造,快樂又逍遙;專制惡勢都皆休,一切全大同,人人快樂無煩惱,臺灣光復了」。
發生228事變之前,臺灣的經濟就很蕭條,由當時有人叫買酒矸與壞銅舊錫簿仔紙的情況,可知當時謀生極艱困的情形,從流行的一首歌「有酒矸可賣」可見一斑:
有酒矸可賣
我是十六囝仔丹,自少父母就真散(窮),
為著生活不敢懶,日日出去收酒矸。
有酒矸可賣無,壞銅舊錫簿仔紙可賣無!
每日透早就出門,家家戶戶去甲問,
為著打拚顧三飩,不驚路頭怎麼遠。
有酒矸可賣無,壞銅舊錫簿仔紙可賣無!
由於生活相當艱苦,當時有不少國民黨的人就隨便丟個錢強買行為,還有軍車不時壓死人的情形。更惡劣的行為是經常發生大白天有國民黨的人強姦民婦民女。這種狀況壓迫得臺灣人民敢怒不敢言。
不料光復沒多久,國民黨政府開始腐敗,貪官污吏與「半山啊」的勾結,兼之軍人到處強姦和強買,與軍車四處壓死人的罪行,使當時臺灣的婦女,在黃昏的時候就不敢出門,人民敢怒不敢言,積怨存在心裏,適逢「二二八緝烟血案」的發生,才引爆全省人民抗暴的「民變起義」。
《民報》報導查緝私煙警員開槍擊斃人命
據《民報》1947年3月1日報導:昨省垣忽又發生查緝私煙警員開槍擊斃人命。事緣二十七日晚八時許,專賣局緝私隊及警察大隊約有二十餘名,馳卡車到天馬茶房附近,開始緝私煙小販,其時查緝情況,據旁邊目擊人謂,聲勢洶湧如虎似狼咄咄逼人,將在場所有香煙甚至小販手中現款悉數強奪,時有一婦人名林江遇(邁)哀哀求饒,哭訴:她生活血本全靠此被沒收之香煙,懇其寬赦發還,詎知一私服不旦不予籍耳,反將槍口擊傷她頭額(現在林外科留醫)致登時血流滿面,引起圍觀民眾同情,眾一致代她要求賠償醫療費用,惟該隊員罔然不理,群情因此為昂奮,時全隊員見勢不佳,企圖逃脫,突皆抽出手槍,厲聲恐嚇,喝令民眾應即散開,由此民眾怒號起,個個拿石塊投擲,為此該隊人等,一面以槍恐嚇,一面謀開路逃走。其中一人逃到大光明附近,竟向迫近之民眾開槍,幸而未傷及人,但另一人逃到永樂市場附近,對所迫之民眾開槍,子彈遂擊中一老百姓名陳文溪當場斃命。民眾聞此,憤怒沖天,口罵聲怒吼,嗣即將該隊人員所乘之卡車搬到圓環前面,附之一炬燒燬,聞該查緝人員全部均已脫逃,不知去向,詳情俟續。
在天馬酒家(今黑美人)走廊擺香煙攤的婦人阿屘,兼售走私洋煙,走私洋煙是由大稻埕巨商,第一劇場老闆王圓的長孫王桂榮所提供。事後王桂榮險被牽連。
據奮鬥飛揚的著者楊立正在美國南加州採訪華橋工商人物王桂榮時記載:民國36年臺灣228事件,王桂榮就幾乎成了當事人,因為那時候,王的街頭販賣香煙事業,已經由零售發展到兼批發,每週都要到基隆搜購一些走私洋煙回臺北批發,而228事件,被公賣局緝私警察毆打的婦人—阿屘,就是他在天馬酒家(今黑美人)走廊隔鄰攤位的生意夥伴(阿屘的兒子—土龍,和桂榮是同庚兒伴)。
王桂榮要見證兩點,一是那日期是2月27日,二是被抓的婦人沒被打死,因為散落在地的香煙,金錢,還是王桂榮回頭收拾帶回家隔幾天還與裹着傷的阿屘查點,王桂榮今天回想起來仍心有餘悸。
「隘寮」目眥被槍殺引起角頭兄弟公憤
陳文溪是大稻埕隘寮角頭兄弟(相當於現在的義警),綽號叫做「目眥」;林江遇(邁)綽號叫做「屘哖」。「目眥」看不慣強買「屘哖」的香煙後變成強奪,路見不平出手打強買者一巴掌,強買者遂改口說查緝私煙,並掏出手槍欲射殺「目眥」,「目眥」拔腿就永樂市場方向跑,跑至開車行的朋友住家門時,被追趕的人從後面射殺,「目眥」趴死在朋友家門。有人立即通知經營交通公司的老闆,那個地點是現在民生西路一家名叫「波麗露」餐館。
槍殺案發生迅即引起「隘寮」一群角頭兄弟要替目眥報仇,於是包圍警察局,要警方將躲在警局的殺人犯交出。並遊行至「行政長官公署」(現在的行政院)請願。由於「行政長官公署」處理此事件太過無人性,請願群眾被架設在「行政長官公署」樓上的機關槍掃射,請願群眾被槍殺數人,以致「隘寮」一群角頭兄弟帶領忿怒的民眾衝進警察局,佔據警察局,接著便拿槍強占廣播電台,把事件對外廣播,呼籲臺灣人不要再強忍著悲痛,不必再做敢怒不敢言,被暴政欺凌的弱小民族,大家團結對抗暴政,警備總部於二月二十八日發布「戒嚴令」,於是發生「二二八事件」。
1947年3月1日早上10點,台灣省參議會議長黃朝琴、台北市參議會議長周延壽、台灣省參議員王添灯、國民參政員林忠等,在中山堂成立「緝煙血案調查委員會」,要求陳儀解除「戒嚴令」、「釋放被捕市民」、「軍警不許開槍」、官民共組「處理委員會」,並由陳儀向全省廣播,陳儀認為「緝煙血案調查委員會」屬於政治性的名稱不當,改為「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則屬於法律的民事問題,其他全部接受。
國民政府陰謀製造緝烟血案引發衝突,以做為派兵鎮壓臺灣,威嚇臺灣人民成為國民政府的順民。
「二二八緝烟血案」發生的第3天,也就是36年3月2日,臺灣警備總司令參謀長柯遠芬,建議向中央請兵,兼總司令告訴他,業已電主席速調整二十一師一個加強團來臺平亂。36年3月3日下午四時,臺灣省民眾代表大會致蔣主席電原文說:「二月二十七日夜,本省專賣局派員率帶警察大隊員警十名,在臺北市延平路查緝私煙,開槍搶奪,死傷市民數名,民眾甚為憤慨!翌日上午,死難家屬暨民眾,往專賣局要求究辦兇首不得要領,乃轉赴長官公署請願。該公署衛兵突由樓上,開機關槍掃射民眾,死傷數人。由是激動公憤,遂遷怒於公務人員,以致發生毆打情事。警備總司令部于是日下午三時,宣布戒嚴。四處開槍斃傷市民甚眾,情勢更趨擴大」。
3月3日在中山堂成立「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調查緝烟血案的真相,並要組織自衛隊。柯遠芬以自衛隊是要與政府敵對的地位,因而組織不成。而「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遂於3月3日下午二時急告本市同胞書曰:「本事件已在澈底交涉中,請我同胞暫為鎮靜,作本會後盾,冀交涉目的能達到。幸勿打人燬物,各自維持秩序為盼」。
台灣省政治建設協會於3月5日,透過南京美國大使館司徒大使煩轉中國國民政府蔣主席,說台灣此次民變純為反對貪污官僚,要求政治改革,並無其他作用,請萬勿派兵來台,以免再激民心,並懇迅派大員蒞台調處,則國家甚幸。
結果蔣介石還是派部隊來臺灣。蔣介石在3月10日上午九時中樞舉行總理紀念週說:「最近竟有昔被日本徵兵,調往南洋一帶作戰之臺人,其中一部份為共產黨員,乃藉此次專賣局取締攤販,乘機煽惑,造成暴動,並提出改革政治之要求,中央以憲政即將實施,陳長官秉承中央指示,已公開宣佈定期改設省政府,取消長官公署,並允於一定期限內,實施縣長民選,全臺同胞對此皆表歡欣,極願接受。故此次不幸事件,本已可告一段落。不料上星期五(7日),該省所謂「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突提出無理要求,有取消臺灣警備司令部,繳卸武器,由該會保管,並要求臺灣陸海軍皆由臺灣人充任。此種要求,已踰越地方政府之範圍,中央自不能承認,而且日昨又有襲擊機關等不法行動,相繼發生,故中央已決派軍隊赴臺維持當地治安。據報所派部隊,昨夜已在基隆安全登陸」。
3月7日台灣新生報號外報導「長官公署將改稱省政府,各廳長儘量任用本省人士」,看似情勢已趨和緩,實則在次日(8日)早上7點,閩台監察使楊亮功及憲兵第四團兩營兵力抵基隆港,14點基隆要塞軍隊肅清街頭、密集射擊,晚上10點楊亮功等登岸。今日所謂的「恢復秩序」全面開展,全島壟罩在一片腥風血雨中。
3月7日「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提出卅二條政治改革提案,憲兵第4團團長張慕陶卻在同日至中山堂訪問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說:「本省此次之要求改革政治,甚為正當,中央一定不會調兵來臺。本人決以生命保證,中央決不對臺灣用兵」。用這種可怕的謊言,來欺騙臺灣人民,國民黨謊言的氣習至今猶存,3月8日陳儀就撤銷了「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
卅二條件是在改革政治
「二二八事變處理委員會」提出卅二條件,著重在改革政治,而不是在革命。不意卅二條件改革之提出,反而中了國民政府的陰謀計策得逞,被認為是叛亂的證據。不過「二二八事變處理委員會」的勢力,誠如白崇禧說的,「二二八事變處理委員會」無常識,不度德,不量力,由幾十人乃至幾百人,根本沒有統治能力。
三十二條的第一條,開頭就揭櫫為「制定省自治法為本省政治最高規範,以便實現國父建國大綱之理想」。這是在建國,那是叛國?而第廿八條「警備司令部應撤銷,以免軍權濫用」,這也是在防範「警備司令部」軍權濫用之事實。「警備司令部」的職權與業務範圍非常大,竟無公開的監督機制,其對言論自由的箝制,與對人權的諸多戕害,多為社會所詬病。而且軍人到處強買、強姦、軍車四處壓死人的地步。按當時軍權濫用的狀況,唯有撤銷「警備司令部」一途,始對治安有幫助。當時要求撤銷「警備司令部」,被視為叛國。
如今警備司令部已於1992年8月1日,改制為海岸巡防司令部,成為現今國防部後備指揮部與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之前身。由此可見警備司令部並不是不可以撤銷。
卅二條改革意見,有些部分仍值得當今執政者參考改革
卅二條改革意見,至今72年了,有些部分仍值得當今執政者參考改革的,如第十條:非武裝之集會結社絕對自由;如第十一條:言論、出版、罷工絕對自由,廢止新聞紙發行申請登記制度;如第十二條:即廢止人民團體組織條例;如第十四條:改正各級民意機關選舉辦法;如第廿七條:日產處理事宜,應請准中央劃歸省政府自行清理;和第廿八條:警備司令部應撤銷,以免軍權濫用等。
按照三十二條提案,以今日之情勢論斷,實在是一帖改革政治之良方,就是拿第十條「非武裝之集會結社絕對自由」一項,到如今都無法實現;再就第十四條「改正各級民意機關選舉辦法」,如今的「選罷法」仍然有改正的必要。而第廿七條是在防止日產被侵占,結果到如今國民黨所侵占的日產,仍舊無法討回。
「二二八事變處理委員會」所提卅二條改革意見,不但改革不成,反讓一些菁英被鬥爭掉,甚至殃及不少無辜的有識之士成為街階下囚,「二二八事變」至今還蒙受史上不白之冤,無以雪恥,這是有志的臺灣人民,所應記得的歷史仇恨案件,永不磨滅的歷史仇恨案件!
臺灣人的拳頭對國民黨的彈頭
時序回到1945年中國對日作戰勝利並接收台灣過程,美國駐台陸軍戰略情報組也在當年10月提出一份情報報告說,提出諸多案例說明中國士兵的紀律渙散及搶劫行徑。例如有30名隸屬基隆75師222團的中國士兵,強行進入數戶民宅,搶走衣服及珠寶首飾。他們又從被叫來平亂的8名日本警察及若干憲兵處偷走手錶、皮夾、皮包。隔年4月美軍情報人員也蒐集許多街頭巷議內容,一位40歲車伕就說:把這些中國傭兵官員趕回去。他形容日本政府就像一隻狗,它會吠會咬,但可以保持和平跟良好秩序。中國政府就像一隻豬,只會睡跟吃,但對任何人都沒有好處。
根據美國領事館的觀察指出,台灣人雖然遭到機槍及達姆彈(極高淺層殺傷力極大的擴張型子彈)的攻擊,但仍未使用武器。美國台北領事館也指出,到了3月3日週一早上,沒有任何發現或報導台灣人使用槍械的案例。施加於外省人的毆打,均是拳頭及棍棒所為。
政府製造「緝烟血案」事件以便調部隊來臺灣鎮壓
「二二八事件」至今已72年了,從沒有人發現「二二八事件」是政府為了對臺灣人民受日本統治51年所產生的恐懼,於是製造一個「緝烟血案」事件,所引發的後續衝突,始得以從大陸調部隊來臺灣鎮壓,以威嚇的手段馴服臺灣人民成為中華民國的順民。
72年來,臺灣人民在中華民國的治理下,過著有形無形的戒嚴生活,形式上雖然有多黨,也有民選的民意代表,但受「選罷法」及「人民團體法」的限制,也只能產生對國民黨忠誠的反對黨。民進黨便形成國民黨化,國民黨形成共產黨化。於是產生和黑金掛帥的民意代表,對政治的改革,實在不如72年前的卅二條改革。如此下去,倒退回72年前的政治,臺灣始終擺不掉一黨專制,始終無法脫離「偽中華民國」統治,如此的作為下去,則臺灣人始終處在72年前的悲情中,再唱「有酒矸通賣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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