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勇哥物語]-404
《阿扁踹共》不接受採訪,在家也能講
上圖:自由時代雜誌創辦人鄭南榕自焚殉道,2006年4月
7日滿17週年,總統陳水扁等人手持玫瑰,在鄭南榕紀念館參加紀念會。
阿扁回想與鄭南榕為了追求100%言論自由而雙雙入獄,常到他的牢房闖門子的過往;
民進黨為反制以國安法取代戒嚴的419行動叫停前夕,鄭南榕在金華國中大聲說出「我是鄭南榕,我主張台灣獨立」,阿扁就站在他的身旁;
1987年8月解嚴後第一件主張台灣獨立納入全國政治受難者聯誼會章程的台獨叛亂案,阿扁擔任蔡有全、許曹德的辯護律師;
1989年4月7日鄭南榕為了抗議刊登許世楷博士的《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被警總以叛亂罪下令拘提,寧死不屈;
同年年底阿扁參選立委時於自立晚報刊出「台灣獨立萬萬歲」的廣告,並在當選後的1990年3月15日向立法院提出第一個法案「廢除刑法第一百條」;
最後在台灣入民共同努力下,特別是李鎮源院士在1991年9月21日領導「100行動聯盟」的強烈抗爭,終於在1992年5月15日讓因言論叛亂、思想叛亂的政治犯成為歷史名詞。
圖:鄭南榕(左)、陳水扁(右)
圖:鄭南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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