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解析解嚴的歷史背景
中國文化大學野青社 楊徽之
台灣的民主運動,在八零年代末期,正好乘上知名學者杭亭頓所提出發起自葡萄牙、韓國所開展的「第三波」民主運動。從解嚴一直到解除動員戡論,這波運動也讓過去集權的黨國政體,轉型向政黨政治,影響台灣政治局勢至今。本月十五日,適逢三十周年。筆者尋思撰文一篇,做為過去三十年前台灣的自由奮鬥史的回顧。在文中,筆者將交叉以歷史的敘述與政治的理論做為切入與分析的視角。
從政治的運作上,戒嚴的行使多是應付戰時之需,對一個以憲政立國的國家來說,這樣體制的長期運作事實上是有害國體的,它讓以制衡作為憲政原則的中華民國政府在權力架構上有失衡的傾向。就戒嚴下的政治體制中,它充分給予了兩蔣的黨國政府在進行社會控制、極權擴張一個很理想的環境。但另一方面,它也是一個雙面刃,它讓政府的政治操作的違憲難以受到拘束,而威脅了憲法的實踐效果與國家。
在憲法學裡,憲法的功能之一是做為「人權清單」,但在戒嚴時卻放任應當被約束的政府體制侵害人權,讓憲法空有法的最高性卻猶被歌治。這就是我之所以說憲法的實踐被威脅。
在台灣現代史的討論上,蔣經國對人權的箝制一直被人們所低估。無疑的他繼承了他父親的強人作風,只是他的媒體操作更為老練而且控制的更全面,而且透過通貨膨脹的貨幣政策得到的經濟成果在短階段獲得了成效,而得以寵絡人心。但在八零年代末期,隨著工商社會城市化的步伐,行政上不感制衡壓力的中央政府越發在社會問題面前呈現失能的一面。例如十信案、520農運、人間雜誌議題報導等,都讓黨國政府的信用大打折扣。
蔣經國政府在權衡考量中,思考到做為一個以共和為立國原則的國家,在政府不信任感升高時。以擴大選舉組成,來換取民意的正當性授權。才能避免國家的分裂產生。尤其在外有中共文攻武嚇、以及美國對在江南案後對獨裁政體的質疑,在國內又有黨外的聲音普遍博得青睞,不以體制化對其以馴化以轉化民意的壓力,黨國的崩潰將會爆發的更快。
自1979美麗島、以及隨後的立委增額補選、到1986民進黨組黨為高潮,一連串勇氣與明智做為,解嚴實乃以黨外為首的諸多壓力凝聚而成。這一結果是以黨外人在政治上的操作,促成黨國政權為自保而不得不以解嚴作為讓步。
解嚴僅能算鬆動白色恐怖暴政得一個分水嶺,因為在隔年猶發生許曹案、以及1991年的獨台案。別的不說,直到今天,教官尚在校園作威邀武。可見民主自由的開放政體還不見落實,還要等政黨政治的實踐才有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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