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建國方法論
臺灣自治建國基金會主席
蔡明法
臺灣地位的問題近年來經由諸多用心的各方海內外學者、專家的辯證,理論、論述已經相當穩固成熟。接下來該探討的是如何建國的方法、策略。
*依據國際人權公約臺灣人有自決、自治、建國的權利。
*再以二戰後的舊金山和約(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第二條b項,殖民地的臺澎住民有解殖、自治進而邁向建國的權利。
*又以美國臺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
Act)第15條臺灣人有權組織自己的政權來接替流亡在臺灣的中國人集團(ROC)。也就是臺灣人有“主動”籌組自己的政權的權力,不能被動式的坐在那裡等。國際法理、國際上民主陣營都站在臺灣這邊,就等著臺灣人站出來。
方法、策略如下:
1)建構一個臺灣人的領導、代表中心(Taiwan Representative Center)
經常跟國際人士談論臺灣問題,經由國際法理解說,大多數都能理解接受。他們反問說,那麼我們來支持臺灣人解決臺灣問題,請問要找誰?誰代表臺灣人?我們去採訪要找哪個組織?臺灣人的聲音在哪裡???70幾年來臺灣人從來沒有自己的代表、自己的發聲管道,都是中華民國的中國人在替臺灣人出聲,結果是“請鬼提藥單”,都是對臺灣人不利的講法。一旦有了臺灣人自己的發聲管道,國際社會就能聽到、接觸到臺灣人真正的心聲。對國際社會的窗口管道確立了,國際社會對臺灣人的理解、支援、幫助就容易進來,這是對外窗口的建立非常重要。而同時有了這個代表中心對臺灣內部的民意也才能凝聚起來。目前臺灣人是“手上拿著香找不到廟拜“,一旦有了代表中心就有可能結合各地臺派的力量形成一股重建臺灣的實力,也才不致於山頭林立一盤散沙而老是被吃得死死的狀況。
綜觀世界各地的獨立也好、建國也罷,都是先要建構一個代表機構。圖博的達賴喇嘛、加泰隆尼亞、蘇格蘭、庫德斯坦……。都是如此,臺灣也不能例外。這是通達內外首先必需組織起來的機構。
2)國際小組(International Division)
大家應該有印象的318太陽花學運,當時進駐立法院消息能即時通達世界各地,就是這些年青人一進入立法院馬上組立了“國際小組”即刻將所有的狀況傳送到世界各地,才引起世界各國的重視報導。英、美及歐洲各國的國會議員紛紛發表支持,這就是國際小組的作用。在臺灣人代表中心成立之前國際小組必需先籌組起來,因為國際記者會、對國際的說帖、聲明、採訪…等,都必需透過國際小組發送。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文、義文…。等都是必要的,這些優秀的國際小組人員將來也就是臺灣的外交人材。這個國際小組必需跟代表中心是同步設立的機構。每一種語言最好有2–3人,預備有時間上無法配合的狀況,才不致於空窗。
3)全臺灣各地的“臺灣志工“小組(Taiwan Team of Volunteer)
這個小組主要是串聯全臺灣各地的活動,等於是內政的行動組織,非常重要。全臺灣大約300多個縣市鄉鎮,每個點都必需有一個甚至多個”臺灣志工”小組。日後臺灣代表中心要辨公投、民意代表選舉、…。等都需要各地的投票站,這個時候各地的”臺灣志工”就必需安排這些事情。而平時有全臺串聯的活動時,一站接一站的”臺灣志工”作用就可以發揮了。
如有舉辨選舉時,一個鄉可能要有10-15個投票站,每個投票站須要有10個志工負責,那麼這個鄉就要籌募100位–150位志工來處理。各個鄉鎮依此類推。
在辨公投、或各種選舉之前一定要向國際社會發出說帖,讓世界各國事前有所了解才會派人採訪。這樣才能達到內外各方的重視也才能將臺灣議題推上國際舞台。
前面所提的臺灣代表中心在籌備好要成立之前必需先向世界主要的國家發出說帖,說明依據哪些理由成立臺灣人的代表中心,代表臺灣人的對外對內聯系窗口,臺灣人主張臺灣、中國互不相屬互不相干,聲明清楚臺灣澎湖領土範圍,要求國際社會接受且承認臺灣人的代表中心,且通知召開國際記者會的日期、時間、地點。國際記者會召開前還要緊密地聯系國內、外的媒體出席,讓這個記者會能順利完成。
4)籌組國民議會(民意機構)(Congress
House)
遴選出全臺灣各地的民意代表,以民意機構為主軸來確認臺灣代表中心的地位及正當性。臺灣人的國民議會是對臺澎這片領土及所有臺澎人民宣誓效忠。議員數量大約在100名上下,以人口數量為標準。日後有關臺澎的重要議案都經過臺灣國民議會審核通過交由臺灣代表中心付諸實施。有民意為基礎才能受到國際社會的肯定及接受也才能落實民主社會的概念。
5)臺灣代表中心內部工作(Cabinet)
所有的政權組織該有的部門;行政、內政、司法、交通、財政、教育、文化…等都要有專精的人士來負責規劃,參照現有國際上實施成功的模式,將臺灣各部門提昇到國際標準,揚棄中國封閉式的官僚體制。日本明治維新的脫亞入歐是值得臺灣學習的範例。臺灣的政治火車頭一旦國際化,緊跟著士農工商也拉著國際化,如此才能創造臺灣美好的活路,也才有可能創新臺灣年青一代的出路。
6)設立獨立司法體制,陪審制(Jury system)
中國人的司法向來都是為政治服務,是政冶迫害的工具。臺灣人在這方面備受欺壓嚐盡不公平的苦楚,有錢判生、無錢判死,這都是眾人皆知的中國式惡質現象。將司法當成政治殺手最明顯的例子,對陳水扁總統的政治迫害,這是現代版的殊殺九族,蘇治芬的冤案、郭清江案、謝清志案、郭瑤琪案…等哪一個不是政治清算、政治報復、政治迫害?擺明了就是將臺灣人當奴隸來看待,一旦政權更換,當然極盡手段追殺。中國人流亡集團(ROC)卻還有臉向國際社會說牠是民主自由的政權,真是諷刺到極點更是邪惡到極致。將來的臺灣要走向國際化走向自由民主人權,那麼籌設臺灣人的司法院、司法體制變成是很迫切也很重要的工作。國際上相當成功的陪審制是最佳杜絕恐龍法官、烏龍法官、亂判、冤判的機制。由有司法經驗肯為臺灣用心熱心的專業人士來規劃一定能將臺灣的司法提昇到國際水準,如此才能確立司法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的真正價值。
7)建立臺灣國安、情報、軍警系統(Security system)
國軍共軍都是中國軍、不知為何而戰,為誰而戰,這些以中國為中心思想的戰力怎能為臺灣作出奉獻?臺灣的安危交託給這些系統簡直像是走鋼索一樣的危險。當然以目前臺灣人的處境還沒能力去處理這方面的工作,但起碼我們要有心理準備,日後該如何安排建立也要先有概念。
一方面,我們必須要求美國、日本來協助建立“臺灣軍”,這在整個亞洲安全體系的佈局上,為了保持各國在亞洲的利益更不能讓臺灣變成一個漏洞相信很多國家絕對會提供建軍的協助。另一方面,我們也要嘗試去改變這些人員將中國思想轉變成以臺灣主體性為中心的思想。當然碰到食古不化的人員只能強迫他離開,以免在裡面成為蛀蟲倒戈。
我們臺灣人承認我們目前還沒這個能力去解決這個問題,但是回朔過往,讓中國軍進到臺灣的美國難道不用負一些責任嗎?而戰敗丟下臺灣的日本可以在一邊納涼嗎?相信這些問題不只是臺灣人的問題更是美日必須共同面對的問題。
百廢待舉,很多工程都必須逐步來做,今天不做有朝一日還是要做,臺灣代表中心成立那一天才是工程的開始。在建構臺灣人體制的期間我們必須經常性的向世界各國要求接受、承認,一旦有了多國的承認,我們就可以順理成章的走入聯合國,屆時要求ROC交出臺澎的管理權也就可以實現。到那個時侯還有一件非常重要的工作必須做,就是臺灣的外匯存底存放在世界各國的這些錢都是臺灣人辛辛苦苦一點一滴幾十年來拚搏累積起來的,這是全體臺灣人的資產不是ROC所有,所以要通知世界各國先行凍結這些外匯資產,到時必須轉交由臺灣人的政權來管理。而這些臺灣人累積的外匯資產正是臺灣建國的財政基金,是將來臺灣建國的重要基礎財源。這件事也是非常重要,不可輕忽。
上列這麼多的人員甚至還有非常多的人員,這麼龐大的工作人員薪資怎麼辨?我認為400多年來的臺灣經過艱辛掙扎好不容易走到臺灣建國的路程,初起的困難應要求所有人員以做志工為臺灣服務的觀念來做,待日後財政上軌道之後再加倍補償。相信對臺灣有熱心、愛心、信心的賢達人士應該可以理解接受。事情是人做出來的,有人、有心就能聚積資源、就能克服萬難。
在臺灣的中國人流亡集團掌控著臺灣的財政資源,所以他們是用錢在役使臺灣人去配合他們的假象民主大戲。而我們臺灣人的建國工程必須靠人來解決缺錢的窘境。全臺灣有這麼多的愛臺灣的民眾,相信臺灣人一定能走過初期的難關。臺灣真正的敵人不是中國也不是誰,而是自己。自己的一盤散沙、自己的國際觀不足、自己的信心不夠、自己的主動力不強、怨天尤人…都是我們必需克服的障礙。
以上臺灣建國方法論供臺灣賢達人士、熱心用心的愛臺灣志士參考。期待臺灣各派系、團體能合力達成共識積極建構出一個臺灣人的領導中心、代表中心才能有足夠的力量來抗衡國共的侵略野心。
機遇不常有,現今正是國內、國外對臺灣問題最關切的時刻,祈望經由大家的努力讓臺灣這片美麗山河、讓久經坎坷欺凌的臺灣母國有走出活路的一天。天佑臺灣!有行動才能將理論達致成果,化被動為主動才能有轉機!國際社會在等著臺灣人站起來…臺灣人加油!大家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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