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4日 星期四

邀請您一起來擔任 「台灣人民自決建國發動會」共同發起人

邀請您一起來擔任
「台灣人民自決建國發動會」共同發起人

黃華

  「台灣人民自決建國」!這是台灣人民天賦的基本人權!

  1952428日舊金山和約生效後,日本放棄台澎,台灣人民從日本國民變成無國籍!應該那時台灣人民要經由託管、自治、到自決建國。但是那時在蔣介石戒嚴高壓統治下,完全不能有所作為!兩蔣死後,又因為種種原因,一再耽閣。直到最近真相大白!台灣人民從少數開始,漸漸擴散開來,大家告訴大家,趕快一起來行使被耽擱幾十年的基本權利「自決建國」!

敬愛的朋友:您好!
2018了!新年快樂!

  台灣歲,過年,我、黃華,80了,二三十年前,算長壽了。最近兩次瀕臨死亡未死,深刻想到「生死問題」。人無法選擇「生」,幾乎所有的人都在抗拒「死」。像有些日本人為了尊嚴或某些崇高的理念選擇切腹自殺,那是極少數的。

  就在這時候,讓我體會到:【鄭南榕因為在新國家運動中發表了許世楷的「台灣新憲法草案」,遭到當局要以「叛亂罪嫌」法辦他;他認為這是基本人權100%言論自由!當局沒有資格法辦他!選擇寧願自焚!也絕不接受法辦!】的深層意義。蘇格拉底為【思想100%自由,寧死勿屈!】鄭南榕是東方的蘇格拉底!

  也因此想起鄭南榕的遺言:「剩下是你們的事了!」什麼事?當然是:「台灣獨立建國的事!」
最近又因看到蔡有全、郭金發、王拓、戴振耀突然過世!想到自己也可能突然死掉!於是,想到自己應該在未死之前,為鄭南榕的交代去盡心盡力!否則豈不就是白白在等死嗎?

(一)、
半年來,一些檔案解密,我們發現許多以前所不知道的或被騙的一些嚴重事情!什麼?

  1)中華民國不是「國家」!也絕不可能被承認是「國家」!
因為1912在中國大陸領土上建立的「中華民國政府」,已經在1949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實質消滅取代了!現在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承認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你知道嗎?
包括那20個所謂邦交國,也都不是真正承認這個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卻承認這個「中華民國政府是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所以承認這個政府,就不可能去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相反的,凡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邦交的,也不可能與這個中華民國政府有正式外交!

  也就是說:現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還是承襲兩蔣時代「漢賊不兩立」政策,繼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競爭著「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地位」!你知道嗎?

  2)台灣也不是國家!
「台灣」現在還只是一個地理名詞而已,因為不論是台灣的政府或人民都不曾對外宣稱建立以「台灣」為國名的國家。

  319451025日,蔣介石政府奉盟軍總部命令來接受日軍投降並開始佔領統治台灣。但宣布當天是「台灣光復節」,與1946112日又公告:「台灣人民一律恢復中華民國國籍」等等行為都是違反戰爭法「軍事佔領不得進行主權轉移」的規定!當時美國英國都曾抗議。蔣政府答覆:「為了方便統治,這只是暫時性措施。」所以台灣人民持有的「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自始實質無效!

  4)日本在舊金山和約僅聲明「放棄台澎主權」,ㄡROCPRC皆不能參加和會也不簽署,原來是美國勸使蔣介石同意、互惠合作而產生的。也就是說日本放棄後,「中華民國」根本沒有得到「台灣」這塊領土主權,是蔣介石同意的。但他們一直謊說是根據【「開羅宣言」光復台灣。】
台灣人民(包括被老將帶到台灣來的難民)一直都被騙得死死的!

  51952428日舊金山和約生效前,台灣人民實質上都還是被佔領統治下的日本國民;生效後,台灣人民實質上變成無國籍!明顯違背了--聯合國的「世界人權宣言」第15條:人人皆享有國籍的權力!

  6)舊金山和約規定美國是戰後日本領土的主要軍事佔領權國。台灣戰前是日本殖民地領土,所以日本放棄後,美國具有軍事管轄權。也因此只要有美國的授權同意,兩蔣政府就可以繼續統治台灣,及其後民主化的台灣人民自治政府也都算是因為有美國的授權同意!

  7)二次大戰同盟國的一項目標是:解放殖民地!
「民族自決」是聯合國成立的一項宗旨,也是聯合國憲章保障的一項原則!
二戰後,絕大多數殖民地皆已解放又成功獨立為一百幾十個新國家了!但戰敗國日本殖民地的「台灣」,不但尚未解放,而且還繼續遭受殖民體制的壓迫,其間四十多年,在軍事戒嚴高壓恐怖的兩蔣統治下,被強迫教育成大中國人!

  即使1988年兩蔣都死了,1996年以後,台灣已經實質民主自治了,但、仍然在「兩蔣的【中華民國殖民體制】陰影下不能自拔!」那時的民調「我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不到10%。表示許多人還誤認為自己就是大中國人!

  8)「人民自決」是聯合國成立的一項宗旨!也是聯合國憲章保障的一項原則!聯合國大會1514號決議(19601214)條文「二、所有的人民都有自決權!」

只有台灣人民最有資格決定台灣自己的命運前途!
最有資格要求「自決建立台灣自己的國家!」
這是天賦的基本人權!
台灣民間現在絕對有權利自動發起:
「台灣人民自決建國!」運動!

台灣人民再不趕快站出來「自決建國」,拖下去,萬一淪陷成像今日香港,要哭就來不及了!

(二)、

1996年開始,台灣的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地方的縣市長及議員都是經由台灣人民直接選舉產生。應該是實質的「台灣人民自治政府」。但因長期受國民黨「三民主義及大中國黨國意識形態」強迫教育影響,「我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的民調不到10%。表示大多數還誤以為自己真是大中國人。所以治理當局不得不繼續沿用「中華民國體制」,否則恐怕會發生大亂子!

  但「中華民國體制」,表示與中共政府還在競爭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地位!那是對台灣人民有害無益的!因為中共政府可以據此宣稱你是它的敵對政體或叛亂團體而出兵攻擊你!(好不容易,因為幸好「台灣」不曾是「中華民國領土」!所以1971年聯合2758決議文,雖然判定中共政府取代蔣政府在聯合國的席位及國際法上一些權利,然而,「台灣」卻可以不被取代!)

  最近中共政府已經大力加強文攻武嚇!除了出動大批軍機軍艦繞台或穿過台灣海峽、巴士海峽到太平洋,進行大型演習;又加強統戰滲透、利誘;並大力運用所操控的媒體、網路製造假新聞訊息,企圖製造台灣政府無能及社會紛亂的假象!好像加速製造藉口準備攻台? 如果一直維持這種現狀,豈非坐以待斃?

  也因此已經有許多人或社團公開出面鼓吹「廢除中華民國體制」!「台灣人民自決建國」!也開始有各種相關活動出現。

  「台灣人民自決建國」與廢除有害無益的「中華民國體制」都是非常大型的全民運動。
民主時代,一切以人民為主!政府不必也不無能管太多!許多事情政府不方便做的,應該由民間自己來做!

可是,如何做?何時做?

許多人、許多社團,不論是理論或方法,好像各吹各個調?

這種事情,本來就應該經由各地、各界許多人的參與溝通、研究、討論、辯論,再經由多次民主方式的開會做出結論與決議,然後照決議去進行!

(三)、

一個建議:

  1)在不變動、不解散、甚至不影響已經存在的、或已經運作許久的個個既有獨派社團或運動團體之前提下,是否讓我們成立一個類似「台灣人民自決建國發動會」專門邀請人人來做「自決建國共同發起人」?(簡稱「自決發動會」「本會」)
(名稱及其章程由正式會議決定。)
  2)如果您同意這個建議,那麼也邀請您一起來參加做為「共同發起人」之一,可以嗎?
  3)然後就讓我們在2018/2/28到台北228和平公園去舉行第一次「發起人會議」。
在這個會議之前,
  1)就讓我試著到各地去與您先進行溝通、討論。一起研究:如何做才好?同時邀請您擔任「共同發起人」。
  2)如果您本來就跟我們有同樣的看法,那麼您也可以透過網路或line報名擔任「共同發起人」。

2018開始108共同發起人:

許世楷、李勝雄 、陳永興、林宗正、江蓋世、王和清、王獻極、黃華、呂英世、何嘉雄、蔡明法、蔡文旭、李川信、廖宜恩、游金隆、謝德謙、黃朝強、蔡金堅、黃薪哲、林樹枝、劉炳煌、蔡金龍、許曹德、王文宏、魏筠、曾建元 、林明正、王公亨、黃怡偉、葉柏祥、陸招坤、林家田、劉佳欽、洪武雄、張春榮、王演彬、陳枝松、王文祥、曾俊仁、蔡金瑞、黃一清、陳俊廷、鍾孟仁、鍾文佳、黃山貞、曾健輝、賴富榮、陳建佳、吳弘昌、蕭裕正、周銘仁、黃慶林、李界木、游慶敦、劉金獅、黃啟銘、楊緒東、吳庭光、林雀薇、何世仁、鄭紹春、洪顯政、吳崑松、盧文海、陳銘城、陳深景、陳是吾、許瑞旺、林康明、黃坤能、林大鈞、陳等評、盧榮章、郭平和、莊淑惠、曾勁元、張志堅、詹證翰、曾琮愷、王明哲、歐必安、陳永昌、蔡啟芳、林金泉、曾淼泓、陳兆銘、林士雅、龔博育、吳萬居、李明憲、蘇鉦祥、李榮銓、林郁峰、林英助、簡銀祥、林衡哲、蔡朝鵬、黃育旗、王淑慧、羅尚豪、王正中、陳峻涵、湯純妮、劉木森、黃朝川、蕭亞潭、莊訓貴、蔡筱薇。

           一仝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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