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日 星期四

教宗相信台灣是移民社會、華人世界?

教宗相信台灣是移民社會、華人世界?

沈建德

梵蒂岡對中國立場軟化,蔡英文害怕斷交,借響應「世界和平日文告」告訴教宗台灣人也是中國人,是中國的移民社會、華人世界,好像在說台灣也是中國。

若如此,只會使天主教更看不起台灣,因為神父馮秉正 (Moyriac de MAILLA 法國人) 17158月就被康熙指派來台測繪地圖,知道滿清一開始就禁止人民來台,台灣那有可能是移民社會、華人世界?

我們耙梳檔案找出的歷史攤開就一目了然。

3次(圖中1 3)開放在台中國人回國接眷,而非開放移民。

後兩次(圖中4 5),一次要官員認定是「良民」才准,官員不敢負責,不敢批准,故「開放」只是具文;另一次有紀錄,滿清政府以發薪水、免費搭船、免費提供耕牛、農具、種籽的方式,招徠閩粵移來台開墾,墾成,田歸墾民,可是閩客不領情,最後停辦。事實如下:

1. 1932(雍正10 ) 廣東巡府鄂爾達奏請准予渡台者攜眷 。「人民之立業臺灣者數十萬,彼既願為臺民,凡有妻子在內地者,許呈明給照,搬眷入臺」。

2. 1756(乾隆11年)准乾隆9年戶科給事中六十七奏請開攜眷令。「內地人民,或聞臺地親人衰老,欲來侍奉,或因内地孤獨無依,欲來就養,原圖天倫聚順,永遠相親,無如格於成例,乾踏偷渡之愆」。

3. 1760(乾隆25) 福建巡撫吳士功,奏請開禁但以一年為限。 25年(1760)福建巡撫吳士功奏陳,請再准臺民搬遷眷來臺:「立業在臺灣者,既不能棄其田園又不能搬其眷屬,另娶番女,恐茲擾害。」

結果:

滿清官報指出,雍正時開放接眷1次,乾隆開放2次,總共3次。前兩次來的很多,但事後查出很多係冒名頂替,鑽漏洞偷渡的男性,等於是開放合法的偷渡。

乾隆26年第3次開放台民搬眷,嚴格取締冒名頂替執行完畢時,廈門同知張埰匯報「各廳縣給照搬眷到廈,配船過台民人共48戶,計男婦大小共277名,其中查係漳泉民人在台灣大小衙門充當書辦衙役者居多」。

楊廷璋於次年(17619月向朝庭報告有關移民,其奏文如下:「伏思臺灣從前地廣土肥,物產饒益,是以雍正10年及乾隆 11年兩次開禁請照搬眷者甚多。今則邊界既不容私墾,而台地生齒日繁,民人無可希冀。即在台立業之人,尚多請照回籍。」

「是以開禁以來,請照過台僅止 40餘戶。其中查係漳、泉民人在臺灣大小衙門充當書辦衙役者居多。」來臺者不多,又多請照回籍,唐山過台灣恐也是神話。
4. 1788(乾隆53) 陝甘總督福康安奏請廢止攜眷禁令。「嗣後安分良民情願攜眷來臺灣者,由地方官查實給照,准其渡海」。

註:正常人不會想來台灣,且最先兩次來的事後查出很多係冒名頂替,鑽漏洞偷渡的男性,官員那敢為「安分」背書?一旦放來台灣的人出事,承辦官員吃不完兜著走,故有開放和沒開放差不多,才有1874年的解禁之議。

發照官員凸槌,罰則如下:[大清會典]內地往臺灣之人,該縣給照發單,如地方官濫給往臺灣照單,經該督、撫提參一次者罰俸六月,二次者罰俸一年,三次者降一級留任,四次者降一級調用。康熙51年。

5. 1874(同治13) 依福建巡撫沈葆楨之議,渡台禁令次年廢止。

結果:

1875年滿清政府以發薪水、免費搭船、免費提供耕牛、農具、種籽的方式,招徠閩粵移來台開墾,墾成,田歸墾民。可是閩客不領情,曝露了台灣並非漢墾的事實,閩客只是亡命台灣騙吃騙喝,撈一票就走,長期居留傳子傳孫並不確實。

發薪水,還有各種優待都沒有人要開墾了,1875年前都是自費而且冒生命危險,更不可能有人要來開墾。那麼閩客來台是幹什麼的?做墾首剝削原住民佃農,或為流丐、強盜。

1875年滿清招徠閩客入台開墾,免費乘船,無償供給口糧、耕牛、農具、種子等事實,「台東州采訪冊」記載,當年招墾局在廣東汕頭「招募潮民2千餘名,用官輪先載800名赴台灣,聞所招募半係遊手好閒之徒,不能力耕,1878年裁撤招墾局,停止招募」。

可見,閩客只是假裝應募意在銀兩,恆春招墾失敗,證明台灣漢墾完全是假話。證據如下:

(a) 閩客應募者意在每日口糧銀8分:台灣文獻會:「墾民多屬浮浪之徒,為貪慕口糧而來弊端百出」。光緒3(1878)恒春知縣黃延昭說:「台灣後山之開墾,於茲3年終無成效。宜廣募島內農民,開拓荒土」。但招了台灣島內農民來墾一樣有問題,下述程邦基的話說明了一切。

(b)島內應募者意在搶上市炒地皮:光緒13(1888)恆春知縣程邦基說:「招墾應募者多係衙外胥吏及其親友,與衙役勾結,稔悉地理。於獲准開墾之後,轉賣他人,或僅壟斷權利。致膏腴之地,置諸荒廢」。


圖:渡台開禁一覽表(來源:台大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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