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局理論的台灣共識
台灣(福爾摩沙)全球志工團 陳世雄博士
賽局理論是研究具有競爭與對抗性質的理論和方法,廣泛應用在形成策略、決策與管理上。它的基本假設是參賽者必須理性地選擇他們所要的最佳結果。賽局的參與者各有不同的理念與目的,為了達到各自的目的,參賽各方必須考慮對手各種可能的行動方案,並盡力擬妥對自己最為有利或最合理的方案。賽局的結果並不能使各方滿意;然而這結果與方法是各方都可以或必須接受的共識。共識是指分歧各方的意見都得到傾聽和理解,並形成一個尊重所有意見,達成在一段時期內能夠被各方所接受(或勉強接受)的無可取代的適當解決方案或對於某事項的適宜見解。本文探討幾個政團對於台灣現狀可能的共識,以期找出對台灣未來的對策。
當今台灣政壇上在立法院有立委席次的政黨有四個,這些參賽者的黨綱或黨章顯示他們的理念與目的,我們以立委席次多寡依序列示他們的黨綱或黨章如下:
壹、「民主進步黨」黨綱第一條: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第二條:民主自由的法政秩序;第三條:成長均衡的經濟財政;第四條:公平開放的福利社會;第五條:創新進步的教育文化;第六條:和平獨立的國防外交。
貳、「中國國民黨」黨章第一條:中國國民黨為民主的、公義的、創新的全民政黨。本黨基於三民主義的理念,建設臺灣地區為民有、民治、民享的社會,實現中華民國為自由、民主、均富和統一的國家;第二條:本黨結合全國及海外信仰三民主義之同胞為黨員,恪遵總理、總裁與蔣故主席經國先生之遺教,融合族群,團結全民,復興中華文化,實行民主憲政,反對共產主義,反對分裂國土,並堅定「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信念,共同為中華民族之整體利益而奮鬥。
參、「時代力量」黨章第二條:本黨宗旨及任務:我們追求每個人都應享有-「生而為人的基本尊嚴,追求夢想、保護幸福的平等地位,做為一個國民的認同感與歸屬感,參與政治、自主決定的權利」-的台灣。
肆、「親民黨」黨章第二條:本黨以匯集民意,促進族群融合,維持兩岸和平,追求社會公平正義與國家繁榮發展,及實現本黨政策綱領為宗旨,為全民之民主政黨。
國會的席次顯示賽局的暫時平衡,茲以上列政黨次序逐一分析其所提出的賽局方案(黨綱或黨章)。民進黨的黨綱第一條「建立台灣共和國」表明台灣還沒有建國,第六條顯示國防外交還不能自主。中國黨黨章第一條將台灣定位為地區並主張統一;第二條的「反對共產主義,反對分裂國土」在理念與行為上,可能昧著中國(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台灣主權的良知而自相矛盾不知所云。時代力量的黨章第二條以台灣前途自決為理念。親民黨黨章第二條維持兩岸和平,述及國家但沒有表明那一個國家。綜上所述,民進黨與時代力量著重台灣的論述,中國黨主張統一,親民黨要維持兩岸和平。
雖然上述參賽者的理念與目的有同有異,但我們可發現各黨都提出民主(人民作主)的理念,此即為重要的台灣共識;然而各黨對台灣現狀的共識(見解)可能避諱而未表明。台灣現狀可從《馬關條約》(1895)清廷永久割讓台灣與澎湖給日本開始;《開羅公報》(1943)沒有國際條約的法律效力;《全面命令第一號》(1945)美國指派蔣介石佔領台灣與澎湖;《舊金山和約》(1952)日本放棄台灣的主權,美國是主要佔領國;《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1971)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中國席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台灣關係法》(1979)美國與中華民國斷交,目前代理統治台灣與澎湖的政治實體是台灣治理當局。當今(2018/02)沒有任何國家以台灣之名與台灣治理當局建交;台灣沒有自己的憲法;台灣人民沒有正確的國籍。根據聯合國憲章及大會決議,我們台灣人民可以運用「人民作主」的共識,以和平公投的方法要求占領者(美國、中華民國)讓我們台灣人民決定自己的將來到底要建國、成為美國的自治州或維持被中華民國代理統治下不安定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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