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異象──國母的政海浮沉路
前國立台北藝術大學校長
楊其文
誠信是為人處事最重要的原則,人言為信,尤其在公部門服務,講究的就是無私的奉獻與一貫的執著。而觀察政治人物,除考其言觀其行外,更需要長時間的檢驗,因為狐狸尾巴終究是藏不住的。
前陣子公廣集團陳郁秀董事長,開除華視總經理的這個事件,雖然引起社會議論,但是事件炒作幾天後竟然雲淡風輕,船過水無痕。報章還說,政府部門對所謂的國母,除了莫可奈何外,先前的拜託傳話與溝通,陳董竟然只給了三個字「不知道」就畫下句點,一派四兩撥千金,橫材入灶的態勢明顯。
蔡政府上台後,內閣裡,文化部長的爭議算是較少,但是在有限的資源中,所有部門究竟委託誰來掌舵,並擔負起文化與新聞媒體的社會責任,就相對來的更重要。
孔子說: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就算看不過去,最好還是置身事外,才能明哲保身,況且捲入不必要的爭論也是不智的行為。但是個人從事教育數十年,基於公義,認為是時候應該將過去所經歷的事件加以解密,讓大眾見端知末,看見美麗包裝下被金玉包覆其外的敗絮,順便移為警示之用。
我在2007年受陳董事長的邀請擔任兩廳院的藝術總監,原以為要去推動台灣的藝文活動,沒想到只是想找我去做一個蓋印章的魁儡。當時如果她是致力於台灣兩廳院的持續進步,我不但會義無反顧的相助,更不會認為自己有任何委曲。
兩廳院當年的體制,藝術總監對外是法人代表,支領全職全薪,負責推動所有業務,而董事長則不支薪,不實際管理所有部門,只負責領導董事會聘用藝術總監,並監督兩廳院的業務執行,但陳董事長卻破壞體制,私自將自己轉為掌有管理實權的董事長。即便如此,只要陳董事長無私心,一心只為推展台灣藝文活動,我也是十分樂意一起合作推動,可惜並非如此!
第一,按理說,政府推動政策,應該不分黨派,更要持續累積才有一定成效。但是陳董不但不願延續原來就規劃好的節目,更硬生生的將節目撤離,只因為她不喜歡前任的總監,所以原先規劃的製作,隨便找個理由,能砍的就砍,把藝術搞上政治鬥爭,一切都俗氣了。
若因前人的規劃不周而須修正,也要就事論事以作為審度的標準。何況前任董事會已經通過的演出議案,接續的董事會理應給予適當的尊重,不能咨意妄為,隨意推翻,這樣才符合一般倫理規範與自我節制的尺度。
第二,當年兩廳院首次引進百老匯歌舞劇《歌劇魅影》,前後含裝拆台將近三個月,雖然壓縮到國內演出團體的檔期,但是首次將膾炙人口的歌舞劇,帶來台灣造成一票難求的轟動。那次演出,不只是奠定跟培養音樂劇的觀賞人口,事實上,也讓兩廳院增加將近兩億元的收入。
而後來接續規劃引進更具吸引力的兒童戲碼《獅子王》,希望透過幾次大型又專業的節目,不僅是深化並培養觀眾群,更是兩廳院推行社會教育與公益文化積極作為的展現。但是2007年四月,陳董在召開董事會時,卻極力主張廢除《獅子王》。
當時開會時,即便有董事反對,因為希望所有孩子們都有機會參與觀賞,另有董事也對票務也有不同的看法,反對立即廢演獅子王。因此陳董不得不表達願意等待下次財務預估報表出來後再來審議。2007年六月二十六日召開董事會的前一天下午,澳洲的經紀公司送來《獅子王》演出不會賠本的資料,節目部隨即將報告轉送到董事長室,第二天奇蹟出現了。
事隔一個晚上,一份原本不虧本還有盈餘的評估報告,隔夜竟然出現大賠本的內容,陳董拿著這份變造的資料,告知所有出席的董事,聲明如果董事們繼續執意演出《獅子王》,那就大家共同攤錢來辦理。結果當然如願終止了《獅子王》的演出。
我端坐在席次裡無言以對,當場雖然沒有揭穿這個變造的把戲,但其實內心如刀割。對於曾經相信她是有心的文化推動者,我開始產生懷疑,然後接續幾次不同的事件後,我最終選擇一個半月前提出辭職,回到學校繼續教書生涯,並守口如瓶給她時間找人接替。
人生的際遇是奇妙的,捨與得都只在一念之間,想當年我若是貪戀藝術總監的位置,繼續留在兩廳院蓋橡皮圖章,就沒有日後的榮幸得以擔任北藝大的校長。今天決定將這慘痛的事實攤開,真是一個痛苦的掙扎,但是看著舊事一再重演,我認為正義與真相必須要面對陽光。
當年事件相關的人物都還在,查證不難,證據也可以調閱兩廳院的檔案得到證實。我相信做人誠信的核心價值,不應隨時空而改變,尤其是擔任政府部門的主管,唯有將無私與公益奉為圭臬,才能成就志業,並善盡公僕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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