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台灣的國際協議,台灣自己不提邱吉爾也不會提,
不要老想靠別人
台灣國臨時政府 總召集人 沈建德博士
1955年邱吉爾抖出開羅宣言的真相,目的在保香港,並非為台灣,所以他同時說舊金山和約台灣前途未定 (The future sovereignty of the island was left undetermined by the
Japanese Peace Treaty)。
其實1951年9月8日舊金山和約簽訂前的說明,主其事的美國全權代表杜勒斯在逐條說明舊金山和約時就提到.:各位記得,聯合國憲章第77條的意思就是要把從2戰敵國分離的領土交付託管。
原文是You will recall that the 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contemplates extention of the trusteeship system to “territories
which may be detached from enemy states as a result of the Second World
War”(article 77)(見圖)。
又因為聯合國憲章第76條規定交付託管的領土,最後在使其自治、獨立,這當然包括台灣在內。因此當時的蘇聯代表葛羅米柯立即發言,根據「開羅宣言」台灣必須「交還」中國(上述逐字記錄第108~109頁)。而不是由日本放棄後,聯合國託管、自治、獨立。
1955年邱吉爾否定開羅宣言把台灣交給中國,推翻1951年蘇聯代表葛羅米柯的上述發言,也推翻習近平併吞台灣的「法律」基礎。可是民進黨、蔡英文好像完全不知道,任憑中霸凌台灣。
1955年同時邱吉爾說,舊金山和約台灣主權未定,則是還想把台灣主權當議題,討論時英國可分一杯羹。因為從頭到尾,邱吉爾就是主張戰後殖民地獨立,證據如下,他當英國首相全都參與:
1.大西洋憲章(1941.8.14):恢復殖民地主權、自組政府。
2.聯合國宣言(1942.1.1):遵守大西洋憲章。
3.開羅會議(1943.11.22-26):日本必須放棄殖民地、託管地。台澎歸中國無協議,無簽字。
4.雅爾達議定書(1945.2.4-11):從敵國 (日義殖民地、託管地) 分離的領土交聯合國託管。
5.聯合國憲章(1945.6.26)第77條:確認雅爾達議定書。
6.聯合國憲章(1945.6.26)第76條:領土託管的最終目的是讓它自治、獨立。
7.波茨坦宣言(1945.7.26)第8條:實施開羅協議。
開羅謊言對台灣不利,邱吉爾為了英國利益拆謊,但民進黨不會;舊金山和約對台灣有利,邱吉爾為了英國利益不惜違背諾言,謊稱台灣地位未定,但民進黨主政下的課本敘述舊金山和約、台北和約確立中華民國對台主權,完全不符史也不利台灣,請他們改,就是不改。
圖:1951年9月舊金山和平會議逐字記錄verbatim minute 第7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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