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普悠瑪 Puyuma
台灣國臨時政府總召集人
沈建德 博士
圖1. 卑南族的位置。
為紀念台東卑南族( Puyuma) 而命名的列車普悠瑪,昨天出事,卑南國中師生也在不幸的名單。願所有不幸者安息,傷者復元。
圖2:普悠瑪失事記錄(來源:網路)。
這件不幸使我們想起卑南族,有部分遷到恆春地區和南排灣通婚,稱為斯卡羅族,有人仍稱南排灣。他們在歷史上第1個和美國簽約,證明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1867年美籍商船「羅妹號」(the Rover)在紅頭嶼觸礁,生還船員上岸,被屏東的南排灣族誤為海盜而格殺。
美政府向中國(滿清)抗議,得到的回答是,枋寮至鵝鑾鼻是生番地「不載版圖」(其實不只屏東,滿清文獻承認全台皆番地,載在版圖者係軟硬兼施霸佔而來;即使是不載版圖的「生番地」,在1895年割日之時,仍佔全台面積的3分之2以上)。
美國遂派領事C. W. Le Gendre李讓禮或譯李仙德渡海到高雄旗後轉船屏東,10月10日與南排灣十八社代表Zuok Gei
Zuok (清譯漢字「卓杞篤」)在恆春東門東3公里,出火(舊出火)東一公里,古名叫火山的地方簽訂條約,稱為「南岬之盟」,要求外國人沒事不可上岸,海難登陸人員須舉紅旗為號,否則格殺勿論。
據說,此約尚存美國國會圖書館及屏東旭海,而簽約之地「火山」離我外婆家約1公里左右,小時和媽媽回娘家,一定有去玩或常去玩,我不知道是那麽重要的歷史地點,恆春人也絕大部分不知道,因外來政權刻意隱瞞。
卓李訂約次年,李讓禮又來屏東「換文」,並且還將條約要點,用他美國駐廈門領事的身分寫成告示,貼在各埠做為公告,可見,自古美國就承認台灣有主權。
至1871年,牡丹社排灣族可能因來者未舉紅旗,致傷害遭海難的琉球人,日本也向滿清抗議,滿清大臣毛昶熙答道:「生番既我化外,伐與不伐,惟貴國自裁之」。歷史如此,國際法亦復如此。
無論如何,中國自己都講「不載版圖」、「生番既我化外,伐與不伐,惟貴國自裁之」,下次有人說「台灣為中國固有領土」時,就請他回家看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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