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30日 星期五

能源發展綱領修正草案 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能源發展綱領修正草案 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彰化縣醫界聯盟理事長 蔡志宏

今年9月經濟部密集推動能源發展綱領修正公聽會。其實知道的人不多。

能源發展綱領是能源管理法的上位指導,目前草案却暗藏許多錯誤的決策,例如:

1、讓用電正成長而非年負成長12%,增加二氧化碳排放,致使温室氣體減量的國際承諾無法達成。

2、獎勵汽電共生,而汽電共生電力絕大部分來自台塑系統的燃煤電廠。以汽電共生的優惠收購電價來鼓勵高污染的燃煤發電,台塑發電利潤三成,汙染的社會成本由全民吸收,也正排擠再生能源的發展。即使要發展汽電共生,也要往燃氣的汽電共生,而非台塑的燃煤。

3、消極的推動自願性節能,而非積極制訂提升能源效率及降低能源密集度的政策與措施,無法有效的節能,而節能才是目前廢核最經濟有效而且低碳的配套措施,絕對不是汽電共生。

4、將資源錯置於既不經濟又不環境友善的淨煤減碳,反而會排擠節能及再生能源的發展。

5、對於綠色經濟僅提到綠能產業,並未提出願景目標。對於節能、儲能、智慧電網、綠建築並未在架構中提出,僅在內文一閃而過,大大忽略其重要性。缺乏專業判斷能力,如何指導能源管理法?

6、此綱領未提各項能源外部成本的內部化,是一項重大缺失。未來在計算各項能源的成本效益以做為能源配置的選擇將嚴重扭曲,根本没有資格指指導能源管理法。

7、整個綱領只有方向,却缺乏具體目標,無法評估成效,非常空洞,可說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因為每人發言僅限3分鐘,無法充分表達意見,還好發言者不多,讓我有機會3次發言指出此綱領的多項弊端。

至於用電負成長的基本目標,由於主持會議的能源局副局長自稱層級不足,不敢正面應,令人看到事務官懦弱的一面。

中區公聽會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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