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日 星期五

二級毒品“大麻”調降至三級毒品與開放管制醫療研究

二級毒品“大麻”調降至三級毒品與開放管制醫療研究


國外醫學界證實,對醫療尤其是大腦失智症等疾病有助益,對健康比菸酒還無毒害,卻被菸酒商與官僚汙名化的大麻。民間發起將其毒品管制等級降級提議的連署,只差819人。

開放大麻除罪化與藥用合法化,並列入政府發展生物科技的研發重點政策。將有助於醫治全球日益嚴重,每年以千萬人口暴增的失智症患者,並為台灣創造每年數以千億的藥用農業與醫療產業的國家稅收。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大麻目前在歐美國家正在逐步開放醫療使用及娛樂使用,且多份醫學報導其成癮性及社會危害性相對很低,對人體危害也不比菸酒嚴重,甚至有多項醫療價值,而台灣卻與安非他命同列為二級,在國際社會上相對嚴苛。近幾年相關醫療應用也有證據其醫療價值(例:癌症、癲癇、止痛、青光眼、精神疾病....),而過內卻無法在醫療上進行研究,且民眾只能接受副作用更嚴重的處方藥物,實為人民之不幸。毒品防制條例立法目的應為保護人民健康與穩定社會安全,而非以限制人民為目的,甚至透過恐嚇而使人民對藥物使用產生錯誤偏見(例:癌末病人對嗎啡使用的過度恐懼)。本提議目的在於  1. 提高人民生活品質   2. 避免過度刑罰(二級毒品對大麻來說是否合適)。

權責機關: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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