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日 星期五

土地徵收應是「轉型正義」的重大課題!

土地徵收應是「轉型正義」的重大課題!

徐世榮

我即將出國開會,此刻正在候機,見朋友們對高雄果菜市場的強拆憂心忡忡,因此想再寫此一短文。

我們要用什麼態度來理解過往的土地徵收?現行《土地徵收條例》是民國89年才制定,為何會制定呢?乃是來自於民國85年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09號而來。因此國人若欲瞭解過往台灣的土地徵收,建議ㄧ定要閱讀此號解釋文。它特別指明:

「徵收土地對人民財產權發生嚴重影響,舉凡徵收土地之各項要件及應踐行之程序,法律規定應不厭其詳。有關徵收目的及用途之明確具體、衡量公益之標準以及徵收急迫性因素等,均應由法律予以明定,俾行政主管機關處理徵收事件及司法機關為適法性審查有所依據。尤其於徵收計畫確定前,應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俾公益考量與私益維護得以兼顧,且有促進決策之透明化作用。土地法第二百零八條各款用語有欠具體明確,徵收程序之規定亦不盡周全,有關機關應本諸上開意旨檢討修正,併此指明。」

它其實已經寫的非常含蓄,但已清楚表示我國政府過往都非常恣意的進行土地徵收,大抵皆不符合土地徵收必備的要件,嚴重侵害了人民在憲法中所保障的基本人權。

如今,縱然已經有了《土地徵收條例》,但是在過往威權統治的慣習之下,很遺憾地,該條例至今還是沒有真正回應釋字第409號的要求。這部份就要勞煩大家閱讀本系陳立夫教授的著作了。

因此,在觀看昨晚公視「我們的島」所製作的專題報導後,我強烈質疑高雄果菜市場過往的土地徵收是很有問題的。我也因此要特別盼請高雄市陳菊市長ㄧ定要特別的慎重,千萬不要做出嚴重侵害人權的事情。

我也要跟朋友們分享,「轉型正義」的課題絕非僅是過去式,如二二八、白色恐怖、不當黨產等,它更是現在進行式,是與我們現在仍存在、及仍在運作的威權體制習習相關的。它就在我們日常生活裡面,而土地徵收就是其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課題。

期待我們共同努力,扭轉現存不公不義的土地徵收制度,讓台灣能夠邁向真正的民主憲政國家。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