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應當是所有社會運動的最優先目的
楊徽之
做社會運動的NGO、組織社團在今天已是再盛行不過了。而每個群體單位也都有特定的工作內容。有做司法改革、土地正義、勞工、教育等的。這幾年或許流年不順,進步的步伐緩慢了些。但至少,在這還堪稱民主的台灣,我們還能透過行動處做出訴求與改變。
但在沒有民主,更莫談法治的中國就不一樣了。近來我們看到鄰近的香港,正有本土派議員被中共以極不合理的方式拔去議席。連議會這樣一個代議政治的場域所發出的聲音都備受威脅。我們除了應該感到與這樣的國家統一,就連一國兩制都是陷國於危的害處。我們也要想到這個國家充斥著不義與不公,任何有良心的人都知道這樣的國家要改變有多困難。
一切的改革都不該以現實與溫飽這樣的藉口衡量。忘卻正義為核心價值的社會運動,其理想性無法站上道德高地,最終只會讓運動淪為沒核心價值、讓政客擺布的棋子。而運動者與參與者也必須考量諸價值「那些事可捨?哪些不可退讓?」的命題。
那些價值是正義?這議題也許可以自去除不義出發。我們了解,民主的價值在於國家的每個個體得以受到人性尊嚴與保障。國家的權力受到憲法制衡,就是為了避免個體在國家機器的暴政下遭到摧殘。這樣一來,正義便有一定程度的達成。社運的目的亦在於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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