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3日 星期五

令人唏嘘不已的景美人權文化園區

令人唏嘘不已的景美人權文化園區

陳順勝 教授


最近為了寫臺灣轉型正義歷史對醫學史的影響,求教於從事二二八轉型正義運動的陳永興醫師,問他有多少醫師犧牲。一週前他line給我:「順勝兄,我今早去景美人權園區,看白色恐怖時期犧牲的醫師特展,很多資料你一定有用,醫學史學會也會有興趣,展期至明年2月,你有北上要去看,我設法幫你找檔案」。我回答:盡快去收集資料。

今天一大早從高雄坐早班車趕來景美人權文化園區,第一位進入園區參觀。

文化部直屬的「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是全國首創的有關「人權議題」的原地博物館,於20111019日成立,12月運作;下轄兩個文化園區——「景美人權文化園區」與「綠島人權文化園區」,過去皆為「白色恐怖」時期重要的政治犯監獄,承載了許多政治受難者與家屬們的生命故事。

人權的廣泛定義,就是「個人或群體因作為人類,而應享有的權利」。人權文化園區將過去「白色恐怖」時期(19491992年)史料檔案保存、整理的歷史使命。更肩負著人權普世精神的教育推廣與落實責任,讓遺址中的歷史記憶彰顯,讓政府有所警愓,不再重蹈覆轍。

景美、綠島兩人權園區承載無數政治犯與家屬的生命故事,見證台灣邁向民主過程所經歷的道路,是最佳的人權教育場域,也是台灣歷史記憶重要的部分。未來將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三級機構下轄景美、綠島兩個紀念園區,期能以博物館四大功能:調查研究、典藏保存、展示出版、教育推廣為規劃主軸,再現歷史場域氛圍,達到人權教育之目的。

景美人權文化園區位於台灣新北市新店區,前身為軍法學校,設立於19576月。1967年軍法學校併入政工幹校而遷離。翌年考量看守所之羈押、代監執行之雙重任務,將警總軍法處、軍法處看守所、國防部軍法局所屬單位及看守所皆遷入於園區:西側為警總軍法處使用,東側為國防部軍法局使用。警總軍法處及國防部軍法局各設有看守所。警總軍法處看守所羈押軍人及一般重犯、政治犯,國防部軍法局看守所則羈押違法犯罪軍人。時序上為1970年,國防部軍法局遷往今日台大管理學院原址,其所屬之法庭及看守所仍留原址。其後,在仁愛樓東側旁興建一小型看守所,後改為「軍事情報局看守所」。1985年間,為羈押策劃江南案之軍情局局長汪希苓,又於現在園區入口右側興建「汪希苓軟禁區」。

目前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建築物包括汪希苓軟禁區、入口意象、第一法庭、軍事法庭、兵舍、軍情局看守所、神獸獬豸水池、仁愛樓看守所、與中正堂。

第一法庭為一層樓建物,樓地板面積為81.7坪,建於1977年間,原址為籃球場,改建後成為園區內最大的一間法庭而命名「第一法庭」,係警總軍法處審判法庭。1980318日,在台灣民主進程中具代表性意義的「美麗島事件」在此法庭進行為期9天的軍法大審。受審訊者有黃信介、施明德、張俊宏、姚嘉文、林義雄、呂秀蓮、陳菊、林弘宣等人;辯護律師則有陳水扁、鄭慶隆、鄭勝助、郭吉仁、尤清、謝長廷、蘇貞昌、江鵬堅、張政雄、呂傳勝、鄭冠禮、高瑞錚、張火源、張俊雄、李勝雄等人。

軍事法庭為一層樓建物,樓地板面積為53.2坪,為警備總部軍法處1967年遷入時所興建,由當時軍法處所屬工程隊施工。軍事法庭內有三間法庭,中間法庭較大,另有兩間小法庭。當時在這裡開庭審訊的案件都是不對外公開的秘密審判。政治犯遭逮捕後,經警總保安處、調查局或憲警單位偵訊後送來此地審判。軍法審判是二審制,判死刑者會立刻被加上腳鐐送回押房,等候送往安坑刑場執行槍決。

兵舍為一層樓建物共6棟,總樓地板面積共372.5 (A: 65.3坪、B: 62.3坪、C74.4坪、D65.3坪、E41.7坪、F63.5)。此建物群皆為1957年間興建,原為軍法學校教室及學生宿舍,軍法學校遷出後,提供作為憲兵進駐的兵舍。

行政中心原為高等院檢署辦公室,2007年進行局部改建,將二樓規劃為園區的行政中心,其外有公共藝術品貫穿其中。公共藝術為建築設計師簡學義先生所設計,入口處參差聳立拔地而起的高牆,暗示禁錮和隔離的雙重象徵意義,除供人緬懷當年人權鬥士為普世價值,克服難關、犧牲個人歲月換得民主自由的成果,更暗喻人心深處爾虞我詐與猜忌的牆,才是阻擋人權發展的障礙。白鴿廣場原址為籃球場,目前成為園區舉辦戶外活動與民眾休憩的廣場。

軍情局看守所為二層樓建物,總樓地板面積為96.8坪。為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於1980年代興建的小型看守所。軍事情報局的前身為保密局,該局主要負責中國情報、海外特務,但也常處理台灣內部之特務行動。此建物內有四間押房,押解人犯的處所。當時美麗島事件而遭逮捕入獄的立法委員黃信介曾囚禁於此。軍情局改押解囚禁特殊人士的看守所,因此改為軍情局看守所。

獬豸是傳說中的神獸,頭頂長有獨角,喜歡居住在水邊,見到有人起紛爭時,便會用牠的獨角頂向不說實話或不講道理的一方。園區此座水池是由當時被監禁於此的政治受難者林池所設計製作,取其「主持正義」寓意而建造此獬豸水池。成為代表正義的祥獸,古代法官戴的帽子稱「獬豸冠」,現今台灣憲兵的臂章上也有牠的圖像。

仁愛樓為二層樓建物,總樓地板面積為1,673.1坪。此區原為軍法學校之操場與學生的浴室,在軍法學校併入政工幹校遷離本區後,為配合戰時疏散所需,及考量看守所之羈押、代監執行之雙重任務,仿效外國監所設計,由軍工局設計興建。歷時一年於1968年完工,耗資新台幣800萬元,作為警總軍法處看守所。其後,警總軍法處看守所遂從今日喜來登飯店的舊址搬遷至此。

60年代看守所同時囚禁軍人與非軍人,戒嚴時期許多政治犯皆曾羈押於此,例如余登發、黃信介、柏楊、呂秀蓮、施明德、李敖、陳菊等人皆曾羈押於此。1992731日,警總裁撤後,改為軍管區海岸巡防司令部看守所。1999年,軍法實施地區制後,改為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看守所。2005年由前文化建設委員會接管後,目前已完成建築原貌修復,並由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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