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6日 星期五

不當黨產對台灣民主的殘害

不當黨產對台灣民主的殘害

自由台灣黨政策部主任 溫朗東


近來,不當黨產委員會有所進展,是台灣民主進程的重大突破。

面對必須被清算的迫害歷史,中國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竟然承認許多資產是由私人身上「非法取得」,只是應該歸還原地主,而不該收歸國有。

其實根據《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六條,私人用不正常價錢取得的資產,本來就該在一定期間內移轉為國有、地方自治團體或原所有權所有。

像是中投、欣裕台兩家公司合計約156億資產,裡面涉及到流亡政府到台灣之後,「日產通黨產」、「台灣人資產變黨產」的問題,雖然中國國民黨一直以「這些資產都是我們從中國帶來的」、「這是台灣人自願捐贈給我們的」為藉口,但在歷史研究的考證之下,這些理由完全無法獲得台灣人接受。

面對不當黨產這種歷史禍害,我們不應該允許中國國民黨利用銷毀文件、掩埋真相的方式,卸除身上的責任。

法律原則上的無罪推定,是為了避免國家利用公權力強行入罪於人,才需要限制政府的權力,要求政府負上更大的舉證責任,證明一個人毫無疑慮的有罪。這是因為個人與公權力之間的不對等,避免公權力的濫用。

然而回歸歷史因素來看,利用軍事暴力及公權力,迫害台灣人七十年的中國國民黨,本身就是擁有權力的迫害者,此刻如何還能裝作是無辜的民間組織?

更別說,目前只是針對中國國民黨的不當資產進行清算,尚未涉及追究個人的犯罪。從民主體制的健全來看,擁有大量資產的政黨,本身就會造成不需要民眾募款、不需聆聽民意、黨內政客就算下台依然有肥貓高位,不需負真正的政治責任……這種不健康的政黨生態,本來就要矯正。

政黨的資產,應該用在理念的倡議,透過組織的凝聚與政策的擬定,來彙整並帶動民意,讓台灣朝為更為公義與進步的方向。政黨的資產不需要多,只要有一般中小企業的規模,就能夠順利運作。


像中國國民黨這種數百億資產、富可敵國的大型規模,塑造的只有不良的政治文化與選舉風氣。在不當黨產的進程下,化作歷史的塵埃,已經是時代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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