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3日 星期四

台灣論壇 反服貿:台灣垂死前的掙扎──兼論抵抗權

反服貿:台灣垂死前的掙扎──兼論抵抗權

蔡百銓


那殺身體而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
──馬太福音1028

當政府要把人民置於絕對專制統治之下時,人民就有權利、也有義務推翻這個政府,並為他們未來的安全提供新的保障。
                            ──美國《獨立宣言》序言末句,1776/7/4



台灣面臨服貿滅台危機。318青年學生光復立法院,掀起太陽花學運。24日一度攻陷行政院。30日號召五十萬群眾行軍,前往凱道示威。41度過白狼黑道挑釁。他們思路清晰,意志堅定。身手矯捷,反應靈敏。林義雄讚美說:「他們做得比我們大家更好」。

太陽花學運實踐抵抗權,抵抗暴政正是台灣歷史傳統精神。學生為什麼必須出來拼命?因為我們這些混蛋大人沒把國家做好,讓學生對於未來感到茫然。服貿協議更像是準備要把台灣拱手獻給中國似的,終於逼迫他們上梁山。學生看得很清楚:「今天的香港,明天的台灣。今天不站出來,明天站不出來。」

關於服貿協議,我們應該兼顧世代正義,讓下一代擁有發言權,把明天交給他們。馬英九應該揚棄古代孔子那種「作之君、作之親、作之師」的父權主義。2010年我曾經上書,善意勸他簽訂兩岸協議不宜操之太急,應該步步為營、穩紮穩打。然而十九個協議紛至沓來,令人目不暇給。如今終於變生肘腋、不得善終。

博士/教授不食人間煙火!

日前《今周刊》調查指出,56.3%受訪者不支持簽訂服貿協議,但是13位大學經濟系系主任除了台大鄭秀玲教授之外,竟有12位支持服貿協議 (新頭殼2014/3/29 今周刊質疑馬 忽略56%民眾不支持服貿)。這些經濟學博士顯然不食人間煙火,他們對於中國經濟究竟了解多少更是可疑。

我想提醒馬英九,博士/教授主持修憲而毀掉憲法,博士/教授主持教改而毀掉技職教育,博士內閣使你的民調支持度長期低於10%。如果你再迷信那12位博士/教授,保證你不只摧毀台灣經濟,更會埋葬台灣。

反服貿:爬出棺材,跳脫以經促統陷阱

經濟決定統獨。中國揚言「以經促統、以商圍政、以民逼官」。新潮流「強本西進」等於向它投懷送抱。台灣經濟對於中國市場的依存度,李登輝戒急用忍期間保持在27%2008年扁政府下台時已是40%,現在高達70%。去年底南韓對於中國依存度只有29%。台灣經濟已經遭到中國綁架,禍延下一代。我們好比謀殺學生,把他們推進棺材裡。而服貿協議好比棺材釘準備敲下,學生當然急著爬出來。

經濟統一爲政治統一鋪路。太陽花學生與李光耀、余英時、何清漣 (流亡美國的中國學者) 看得很清楚。李光耀指出兩岸經濟整合促成統一,高喊台灣獨立無濟於事。他說:「兩岸經濟整合將讓兩岸走在一起,中國大陸就無須動用武力。民調顯示台灣人民支持獨立勝於統一,這和台灣是否與中國大陸統一無關。台灣命運仍將由兩岸的現實力量以及美國是否介入而定。」(本刊第82期拙文「重啟南向政策」

何清漣認為,太陽花學生企圖擺脫大人為他們安排的統一命運,反服貿象徵他們開始向父執輩討債。他指出台灣政界與商界前往中國胡作非為,並且迎合北京政府旨意投票,已為兩岸一體化 (統一) 舖路。服貿協議正在為這條統一之路舖上最後一塊石頭 (大紀元時報2014/3/28何清漣「服貿協議中台一體化的最後舖石)

余英時教授認為太陽花學運顯示台灣公民已經洞悉中國以經促統的詭計。他說「中共近六、七年的對台政策,是運用經濟把台灣牢牢地套住。等到台灣離開大陸無以為生時,統一的機運便到來了。這是通過經濟以發揮政治影響的障眼法,但今天已被參加抗議的公民識破了。」(新頭殼newtalk 2014/3/23挺學生抗議。余英時傳真全文」)  

中國流亡政論家陳破空指出,「服貿協議更像是幫助共産黨做生意」。他解釋說:「中國大陸以國營企業爲主體,而國營企業幾乎都由太子黨與紅二代、高幹子弟把持。」(香港《開放》雜志20144月號陳破空「台灣學運,怒火指向北京」)

反服貿:捍衛台灣民主價值

余英時讚美太陽花學運「保衛並提高台灣民主體制」。他指出台灣公民,特別是青年一代,「對於海峽對岸極權政府極端不信任」。他認為「民主是台灣安全的最大保證」。他說:「這次公民抗議是一場保衛並提高台灣民主體制的運動。中共一直在千方百計地企圖摧毀台灣的民主,台灣的人民和政府都必須把警惕提到最高的程度。民主是台灣安全的最大保證。」

有人到法院指控學生佔領議場、破壞公物。謝長廷以「民主殿堂/靈堂論」替學生辯護。他說立法院如果代表民意就是民主殿堂,如果違反民意就是民主靈堂。學生為了民主而佔領立法院是符合憲法精神的,為了拯救民主而做一些犧牲也是必要的。這道理就像救火而必須打破窗戶救人一樣。我們不應該聚焦於破壞幾張椅子或是幾塊玻璃是否違法。

抵抗暴政:台灣歴史傳統精神

行使抵抗權乃是台灣人民的歷史傳統精神。抵抗權(right of resistance)的行使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溫和的公民不服從運動 (civil disobedience)。台灣近三十年來的反抗運動皆屬之。聲勢最浩大的當推太陽花學運與白衫軍,透過網路而更有效動員。最悲壯的莫過於鄭南榕與詹益樺自焚。鄭南榕誓言「國民黨只能捉到我的屍體,不能捉到我的人」,呼應《聖經》說的「那殺身體而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馬太福音10-28)。

第二類是比較激進的革命行動,例如韓國學生運動扔擲汽油彈與石頭。革命抗暴更符合台灣人民過去的歷史事實。荷蘭時代郭懷一事件與麻豆社事件;明鄭時期原住民遭到殘殺而反抗;滿清時代三年一小亂與五年一大亂及三大起義;日本時代前期台灣人抗日而犧牲大約四十萬人;228事件抵抗蔣介石部隊而犧牲大約兩萬人。

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

推翻暴政也是中華文化追求的理想,最有名的例子是周武王推翻商紂王政權。在中國傳統封建思想裡,弒君乃是大逆不道之罪行。但是在孟子看來,君王要有君王的樣子。周武王殺死商紂王只是殺死一介專制獨裁者,不算弒君。他說「聞誅一夫紂也,未聞弒君也」。《封神榜》這部小說把武王伐紂的歷史寫成神話故事,最足以反映中國人潛意識裡討伐暴君的願望。《易經》〈革卦〉也讚美湯武革命是「順乎天而應乎人」。這種學說類似西方自然法學派衍生的暴君放伐論 (tyrannicide)

推翻暴政是權利兼義務

就在太陽花學運期間,322施蜜娜 (施明德的女兒) 爬上梯子,在立法院外牆噴漆寫上「當獨裁成為事實,革命就是義務」。這句話道盡抵抗權的真諦。它的原文是When dictatorship is a fact, revolution is a duty,出自Pascal Mercier的小說《開往里斯本的夜車》(Night Train to Lisbon)

美國《獨立宣言》主張推翻暴政,認為這是人民的權利兼責任。這部宣言是177674美國大陸會議發表的,其序言的末句說道:「當政府要把人民置於絕對專制統治之下時,人民就有權利、也有義務推翻這個政府,並為他們未來的安全提供新的保障。」

德國憲法保障抵抗權 (尤清)

早在戒嚴時期,尤清教授就曾向民眾介紹抵抗權。在三十多年後的今天,重新溫習抵抗權仍然很有意義。黨外時期,信介仙主持《台灣政論》。在19798-11月那一期,尤清發表〈論抵抗權〉,介紹《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保障人民的抵抗權 (Rechtzum Widerstand)。該年12月美麗島事件爆發。尤清那篇文章如今貼在電小旺的「理想國」部落格裡「轉貼論抵抗權」。

如果德國政府破壞自由民主的憲政秩序,而人民採取各種方法都無法加以制止的話,那麼全體德國人都享有抵抗權,意即德國人民有權發動各種形式的抵抗與革命。德國憲法第二章第二十條第四款明揭這種抵抗權。該第二十條全文如下:(l)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是民主的兼社會福利的聯邦制國家;(2)所有國家權力來自人民。透過公民選舉和投票並以立法與行政、司法機關行使國家權力;(3)立法應該遵循憲法秩序,行政與司法應該遵守正式法律與其他法律規範;(4)對於企圖廢除上述秩序的任何人,全體德國人如果缺乏其他對抗措施時都享有抵抗權。

學術工作不應該雜有政治顧慮。2007年拙著《邁向人權國家》出版。書中原本也介紹抵抗權,但是我在交稿前把它抽掉了。當時我仍是民進黨黨棍,擔憂謝長廷當選總統後,如有更多人了解抵抗權必然會對謝政府不利。我現在很後悔。

抗拒違反人權的命令

當上級的命令違反人權時,手持槍械的軍警應該節制或抗拒,甚至掉轉槍口。1947228事件期間,那些軍人不應該以鐵絲穿過民眾手掌、並把他們集體推到基隆河裡溺斃。而今年324日清晨有些太陽花學生與民眾攻陷行政院。警察在驅離群眾期間,不應該把手無寸鐵的民眾打得頭破血流。

當上級的命令違背良心時,受命者應以良心為重。19906月有一位東德人翻越柏林圍牆逃往西德,遭到東德哨兵槍殺。東德垮台後,這位哨兵以服從命令為由自我辯護,但是法官賽德爾判他有罪。法官說:「當法律與良心發生衝突時,良心是更高準則。作為士兵,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開槍打不準卻是無罪的。你作為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享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自主權。這是你應該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

有時候,受命者甚至應該調轉槍口。19895月趙紫陽帶著溫家寶,探視聚集在天安門廣場的學生。他說:「同學們,我們來得太晚了,對不起同學們了。你們說我們,批評我們,都是應該的。我這次來,不是請你們原諒。」《中華評論》主編紀曉峰批評趙紫陽說:「他確實來晚了,因為他不願意走出來。他不願意像1991年葉爾欽那樣,站在坦克車上說『這個蘇聯政局必須改變。你們當兵的,把槍口調轉過來』。」六四天安門屠殺前,北京市政府曾為學生搭設帳棚與消毒環境。馬英九不妨帶著太陽餅探視立法院內外的學生,改善學生起居環境,再談其他。

制憲與重建憲政秩序

闡釋與弘揚抵抗權,不如消弭可能激發抵抗運動的因素於無形。近年來台灣公民運動層出不窮,這絕不代表台灣是個值得自豪的民主國家,反而反映台灣民主憲政嚴重殘破不堪。太陽花學生四大訴求包括「召開公民憲政會議」,行政院允諾評估。盼望這個會議能夠提出制憲主張:成立制憲會議、制定合乎憲政學理的新憲法、確保司法獨立。這是個世紀大工程。如此台灣才能脫胎換骨。

台灣不愧是個花卉王國,百合花與野草莓、太陽花與康乃馨,還有很多花朵可供我們為新的學生運動命名。然而試問南韓民主化之後,是否像台灣這麼頻繁出現公民運動?韓國與台灣同時脫離日本殖民統治,韓國大破大立,已有第六共和憲法。台灣沒有能力制定第二共和憲法嗎?南非在1994年政權移轉與實施新憲法之後,民主鬥士紛紛改行他就或是失業賦閒。台灣如果無法消弭激發通民運動的因素於無形,讓民主鬥士賦閒在家,將會繼續不斷內耗而降低國力。(2014/4/1, 本文收入自傳《台灣之戀-卻顧所來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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