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的總結:錯失很多獨立的機會,可為今日殷鑑
台灣國臨時政府總召集人 沈建德
1945年蔣介石奉「麥帥1號令」到台灣及北越受降,事畢須撤軍,1946年2月28法中新約規定中國從北越撤軍可資證明。
也是1946年,1月19日伊朗向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指控蘇聯侵佔其亞塞拜然。4月4日安理會要求蘇聯撤軍,5月蘇聯就撤軍;
敘利亞、黎巴嫩2月4日向安理會控告英法逾期駐軍,英法就撤軍。
同在1946年2月,陳儀完成遣送日軍回國,受降任務結束就該撤回中國,不撤就是侵略或逾期佔領,台灣人若學伊朗或敘利亞、黎巴嫩向聯合國控訴,228就不會發生。
1947年,1月1日中華民國憲法公佈,領土無台灣。台灣人還乖乖做順民,現在也一樣,甚至還說台灣就是中華民國。
1947年2月10日,228前的18天,同盟國對義大利和約在巴黎簽字:義大利放棄殖民地利比亞及索馬利蘭,照1945年通過的聯合國憲章,託管獨立,台灣也是殖民地,可獨立而未獨立。
總之,台灣雖有上述6次好機會,沒有把握,致71年不能翻身,但還有機會,只怕又走錯路。
圖:1945年9月英國在西貢受降。在此之前英軍就讓法軍進入準備「光復」南越,恢復統治,兩國必定有談好條件。想獨立必須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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