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顧本土政權、內奸掣肘,我們還是去聯合國做該做的事
沈建德
把台灣改名,瑞典大報《工業日報》(Dagens Industri)昨天(13號)大篇幅報導,質問其政府是否已向中國投降。其實台灣自己何嘗没責任?2758號決議、開羅宣言我們早和聯合國交鋒,本土政權不但沒支援,內奸還扯後腿。
說什麽「開羅宣言」只是一張新聞公報,毫無法律效力,不必抗議。可是其「外交部」的「臺灣的國際法地位」說帖却一直說,《開羅宣言》,具體要求戰後日本「須將竊自中國的東北四省、臺灣與澎湖歸還中華民國」。
不管本土政權、內奸,我們還是去聯合國做該做的事。
例一、 1993年抗議國號:
台灣想加入聯合國,當時的聯合國秘書長蓋里,11月在美國西點軍校說,根據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案,台灣是中國的一省,入聯合國必須是主權國家,台灣沒有資格加入。
本人立刻寫信抗議,但4個月後才接到回信,等不及,12月底就親自赴美找他理論。蓋里手下Perkinson女士回答說,你們的李登輝自己說台灣是中國的一省要統一,聯合國秘書長不跟著說怎麼可以。我說,李登輝說的中國是中華民國,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她說,在聯合國,中華民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1994年1月下旬,本人請已故的李鎮源博士轉告李登輝,他說關係不夠,立即連絡李遠哲,同日帶作者往訪,請他傳話。當時李遠哲人在台大,我的前一個訪客余玲雅走後才輪到我,李遠哲答應把話傳到。
不過,其後李登輝在中國幕僚的包圍下,還是三句不離統一,直到1997年11月才第一次正式說出台灣不是中國的一省,2000年卸任後才全力鼓吹建國。但反反覆覆。
例二、1996年抗議開羅宣言:
1996年3月中國飛彈攻台,第七艦隊開入台灣海峽。此時蓋里以聯合國秘書長的身份聲明,根據聯大2758號決議及開羅宣言,台灣是中國的一省,中國飛彈試射是在其國境內進行,各國無權干涉。5月底,作者去聯合國總部,告訴蓋里開羅宣言無人簽字。他的發言人佛雅(Foa,就是拒收呂秀蓮捐款的那位,圖2下)女士答話。
她承認2758號決議無關台灣,但態度傲慢的說,開羅宣言是全世界都知道的常識,怎麼會無人簽字。我告訴她常識不一定是真理,並告訴她是從聯邦資料中心拿到無人簽字的開羅宣言,可以去查證。
她很詫異開羅宣言無人簽字,態度軟化,要求一個月的時間研究才能答覆。一個月後,她知道答案了,作者連打三次她都不接電話,推說不在,到12月底任滿和蓋里一起離職。不過在他們離職之前未再有「台灣是中國一省」的謬論。
例三、1997年抗議2758號決議:
現在,幾乎所有國際組織(包括聯合國)都根據1971年聯合國2758號決議把台灣劃為中國的一省。關於這個決議,1997年本人也去抗議過。因聯合國祕書處行政主管哈樂迪(Denis Halliday)當年1月3日給紐約台僑組織「支持台灣進入聯合國委員會」的信上說,根據聯合國2758號決議,台灣是中國的一省,因為名稱上的關係,聯合國不能接受這個組織的捐款(見圖1)。
看了信我就去美國,打電話給哈樂迪3次都不接,留電話也不回,於是找祕書長。5月16日找到其祕書Jenny Thomas,她說,她在聯合國上班很久了,聯合國內說的都和哈樂迪一樣。我問她有沒有看過2758號決議案,她說沒有。
我於是告訴她,該決議案只在處理中國代表權,和台灣主權無關。台灣主權規定在舊金山和約第2條b,日本放棄台灣,未給任何國家(再依聯合國憲章第77b及76b應交託管而獨立。但當時本人尚未發現這個規定故未談及)。
我告訴她,2758號決議案是聯合國文件,打開抽屜就可找到,不像開羅宣言,Foa找一個月都找不到。
為了節省時間,我請她先看文件隔日再談。她同意。隔日,她向我道歉,並說,你們台灣人怎麼沒來抗議。我說,從1993年起每年不是都有很多人來嗎?她說,那是為加入聯合國,不是抗議台灣被列為中國的一省,意義不同。可見台灣的問題是,只想加入聯合國,從不抗議被列為中國的一省。
她說,這件事很重要,要讓祕書長安南知道。叫我把所講扼要寫成一頁,附個人資料,並給我秘密號碼,交代完稿後傳真到這個號碼,其他號碼信太多她收不到。
我照辦。完稿傳給她20分鐘後問她收到沒有,她說沒這麼快,即使這個秘密傳真機,一天都要收1,000封以上。因此,次日下午才去問,她說收到了,並說這樣寫可以。不久哈樂迪(圖2上)就被調去伊拉克。
圖1. Denis Halliday以2758號決議為理由,不接受台灣加入聯合國組織的捐款。
圖2. 上:Denis Halliday。下:Foa。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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