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台灣軍政府」,這是電視上的搞笑劇?
台灣自治建國基金會
蔡明法
228就在這個悽慘殺戮哀傷的日子,敗逃台灣的中國餘孽退將上演了一場搞笑劇。不過藉由這個搞笑也可以順便讓台灣人理解一些國際法裡面的戰爭法、佔領法,順道也可看出這些中國殘渣們荒謬可笑與日薄西山的景象。
戰爭發生之後當事國由議會或國會同意授權給總統指派軍方宣佈成立"軍政府",負責與敵軍作戰的任務,以屈人之兵為主要目標,儘量減少傷及平民百姓。可轟炸的目標、對象都經過豋錄詳載,若有濫炸胡來最終還會受到國際法的制裁。一旦戰爭,兩造怎麼打、怎樣殺一舉一動,全世界都盯著看,這就是國際戰爭法的規範。軍政府裡還有軍事警察(Military Police)俗稱憲兵,管理手拿著武器的阿兵哥,預防有武器的軍人脫序亂來。憲兵是管軍方不管民間,所以才稱為Military Police。軍政府的成立到撤除以及戰事過程一點一滴都在戰爭法裡嚴格規範,全世界不管國家大或小都得遵守。人類避不開打仗,但可以要求用文明的打法,這是無奈中的奈何。
「中華民國台灣軍政府」——世界上有"中華民國台灣"這個國家?這個東西是由誰授權?有正當性、有法源嗎?如果通通沒有就表示這是一場黑道幫派的猴戲。是準備要跟誰打仗?打中國嗎?或是打台灣人呢?都什麼年代了還搞這種鬧劇!
1945年代表盟軍軍政府接受日本投降,卻騙說是"光復"——這是違犯戰爭法的行為。1947年228殘殺台灣平民百姓,種族滅絕計劃——這是無期限追訴的戰爭罪。1949年起長達38年多的白色恐佈統治,世界獨創的違法亂紀——這更是戰爭罪。由戰爭法來追究,這批中國敗逃集團早已犯下如同希特勒般的罪行,而現今繼承這個神衹牌的小英政權就必須扛著這些罪責。台灣人今天沒辦法算總帳,但總有一天這些虐殺、欺壓、霸凌台灣人的帳一點一滴都會算清楚,因為這些都是戰爭罪。
戰事到了一個階段,被打敗的一方就得乖乖地接受佔領,國際法也就來到佔領狀態。戰爭停止進到佔領,敵方的政府被停擺了或逃掉了,打勝方的軍政府就必須站出來負責當地治安、行政的維持。為了顧及當地風俗民情,打勝方有必要安排扶持當地人民組成一個"民政府"來協助這個過渡時期的管理。民政府是站在協助、建議、反應民意的立場來幫助軍政府的後續行政,直到正式的條約簽署完成。勝方的軍政府是主角,敗方人民的"民政府"是副手,互助互惠將戰爭結尾收拾乾淨是主要的任務。
而這些中國敗將殘渣竟宣稱說要向台灣民政府"宣戰",看了真是啼笑皆非,真想問這些無賴啥麼是啥麼呀?一些網友說的,別鬧了!乖,回去吃藥啦!
戰爭法、佔領法、條約、國際法.....等這些國際規則,台灣人從來沒有用心去理解,加上又碰上惡質、土匪流寇般的中國敗逃集團,台灣人的權益、基本人權都被封鎖、被壓迫、被洗腦以致於天天都在吃悶虧、天天都受迫害。如今國際法理已藉著網路的發達而傳遍開了,台灣問題要解開必定要用國際法理來解釋。台灣問題是美日太平洋戰爭遺留至今尚末解決的國際問題,我們的對象很清楚就是舊金山和約裡白紙黑字寫的主要戰勝方的美國(Principal Occupier),至於中國八杆子打不上邊。台灣與中國早已互不相屬互不相干,這是國際法上世界各國都早已承認的定律!
依照國際法理,台灣人有權利要求自決、自治、建國,現在所剩的就是台灣人如何結合起來展現多數台灣人建國的決心讓國際社會接受,如此而已!至於中華民國,那是死了的東西,不值得一提。
台灣人是台灣的主人,既然是主人那就結合起來出面來建構"台灣人的政權"。別再拖了,現在是最好的時機哦!
撇開口水,其實在民國31年(1942年)美國發行的孫中山郵票早就顯示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台灣屬於中華民國在歷史上早就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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