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瑤琪案的關鍵破綻
陳永昌
3月8日最高法院駁回檢察總長顏大和去年5月認為歷次判決對於收賄罪對價關係的認定不一,對郭瑤琪案所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認定郭瑤琪有收賄的不確定故意。媒體報導,政論節目也評論此案。
眾人相信的事比死背法條更有說服力。郭瑤琪案所謂的行賄人李清波及其兒子李宗賢2人間在判決書的行動電話錄音譯文內容才是此案設局破綻所在。
判郭瑤琪8年的高等法院判決書(102年3月28日101年度重上更(二)字第104號及100年4月13日99年度上更(一)字第292號)記載李清波及其兒子李宗賢電話之通訊監察譯文內容部份如下:
(1)「(日期欄載為95年6月29日22時07分23秒至同日22時09分03秒,A指李清波,B指李宗賢)
B:喂。A:宗賢。B:爸爸。A:我明天就去杭州,那初四你記得一件事情,我有叫鄭董跟你聯絡,她會匯一筆錢給你,你去換美金,然後我給你一個台北的電話,00000000,她在信義路,大安公園對面有一棟房子。……B:好。
(2)「(日期欄載為95年6月30日08時38分36秒至同日08時39分44秒,A指李清波,B指李宗賢)
B:喂。A:宗賢……。B:好。A:要去美國,我會叫鄭董匯過去,你去換美金。B:好。A:用茶葉裝的那個罐子,裝著比較好看。……B:好,OK。」
(3)「(日期欄載為95年6月30日08時57分50秒至同日08時58分18秒,A指李宗賢,B指李清波)
A:她們姓什麼?B:郭部長,我們有在一起過。……A:好,OK。」(見95年度他字第9860號卷第9至11頁)
(4)參諸李清波於95年7月5日回國後,於翌(6)日以電話聯絡李宗賢確認前開交付美金予被告(郭瑤琪)之事,
(5)而李清波為瞭解被告(郭瑤琪)收受賄賂後之意向,更於95年7月7日晚間10時許,致電被告(郭瑤琪)職務宿舍,以:「宗賢的那個茶葉不錯,給妳的那個茶葉,你要用哦!」等語資為探詢,被告(郭瑤琪)則回以「(笑……)好!好!」等語。
亦有李清波所使用行動電話門號0000000000號95年7月6日上午9時31分通訊監察譯文、95年7月7日晚上10時1分通訊監察譯文附卷可考(見95年度他字第9860號卷第12頁)。
這些手機對話的破綻在那裡呢???就是天下沒有那麼笨的一對父子要幹行賄犯罪計劃,不在家裡談,卻用手機談,讓情治檢調能錄音!而且那麼多次!
父親回國,不去接機,親自密告壞事幹成,也不在家等父親親自密告,卻要父親打手機,「以電話聯絡李宗賢確認前開交付美金予被告(郭瑤琪)之事」,冒被錄音風險,問壞事是否幹成?天下根本沒有這種事!真是天下的大不孝!但因是演戲,孝也!
李清波為什麼先前在電話都有談到錢,問他兒子2萬美金有沒有送到郭瑤琪呢?因準備演栽贓戲!
為什麼李清波在電話對郭瑤琪說茶葉:「宗賢的那個茶葉不錯,給妳的那個茶葉,你要用哦!」等語資為探詢呢?
嘿!嘿!嘿!問有收到茶葉,就可以推說有拿到2萬美金了!演栽贓戲!
李清波先前在電話都有談到錢,2萬美金,為什麼李清波最後電話只對郭瑤琪說茶葉而不說:「宗賢的那個茶葉不錯,裡面有放2萬美金,有沒有拿到2萬美金呢?」為什麼不說有沒有拿到錢,2萬美金呢?
因根本沒有送2萬美金,郭瑤琪會當場說沒有2萬美金,整個錄音戲就破了!就沒戲唱了!
李清波先前在電話都有談到錢,2萬美金,法官就相信有錢,收賄。為什麼李清波最後電話對郭瑤琪只說茶葉而沒談到錢,2萬美金,法官就不相信沒錢,沒2萬美金?因法官故意要配合演栽贓戲!
若真有送錢,行賄者會用電話問而不私下當場問嗎?天下根本沒有這種事!演栽贓戲!
因根本沒有送2萬美金,當然都查不到流向,郭瑤琪反而被法院坑了2萬美金!
這個故意演戲設局的一場笨劇,一點就破!小學畢業就懂了,連非洲小孩都會笑翻,全世界都會笑翻!悲哀啊!台灣!
檢察總長顏大和有小學畢業,應該懂吧!顏大和非常上訴談故意、非故意、確定、不確定,但先認定郭瑤琪有收賄,明顯故意倒打郭瑤琪!
郭瑤琪案是情治單位設局者逼迫李氏父子手機演戲,再统合檢察官、法官對郭瑤琪起訴、判刑。從奉令錄音的人倒追,就可查出誰設局的!
一二審法官知道時代不同了,不敢認同此電話錄音栽贓戲,故判無罪!郭瑤琪針對2萬美金栽贓戲,大力反諷、反擊即夠,沒有2萬美金收賄,其它促參案、投標案等等根本就不用談了!
英國商人林克穎案是檢察官公然在媒體偽造距離證據,台北市四平街口酒店至車禍地點忠孝東路四段頂好商圈,兩地距離,由約2.6、2.7公里偽造為5.2公里(99年4月20日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林裕豐、林育泉)及5公里多(99年4月20日20:20自由時報。),包庇酒店卓姓泊車員開車撞死人,再對林克穎起訴、判刑。
2020打倒2個只要維持「偽中華民國」現狀的蔡英文、吳敦義,取得政權,徹底實施轉型正義,必須將判郭瑤琪、林克穎有罪的法官、檢察官、設局者、李氏父子、檢察總長顏大和全部送進監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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