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8日 星期四

放扁,早就該放了!

放扁,早就該放了!

台灣國臨時政府總召集人 沈建德

據透露,不久前蔡英文探監,扁向她交代後事。我立刻問,既已看破生死,何不正式宣佈就任台灣國臨時政府主席?若因此而死,會更有意義。回答:很難。因扁外出就醫,連路旁民眾向他揮手也不能回禮,否則,回監獄之後,會被剝光衣服潑冷水挖肛門懲罰。若真如此,太狠毒了。

回憶2008年扁被押,藍營放鞭炮,但感到不對,立刻改稱哀衿勿喜,羞辱扁,也羞辱了台灣人。

想想,中國國民黨及中華民國逃亡來台並據為己有,其總統,如蔣氏父子,作威作福,貪污多少無人敢過問。同黨的台灣人李登輝做就沒那麼威風,最後還被掃地出門,陳水扁被關,一點也不意外。

但外來詐騙集團也有罩門,那就是非法統治台灣,可是民進黨無人攻擊這個弱點,遊行也不以討回台灣主權為訴求,使它有機會下毒手。

陳水扁退任前的半年,知道了中華民國竊據台灣,並公開演說兩岸政府都以「開羅宣言」,宣稱中國對台灣擁有主權,是騙局。但我請他根據這個事實宣佈台灣獨立卻不敢,白白被關。入獄後才在「關不住的聲音」表示,當總統8年最遺憾的事是沒宣佈台灣獨立。

扁案疑點重重,連美國「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及日本「共同通信社」等,都認為是在打擊台灣的反對勢力,妨礙民主的發展。

因為美日是正牌國家,都有領導人被判刑的先例,但都證據確鑿,且經長時間慎重調查才定罪。例如日本洛克希案,前首相田中角榮拿錢且親簽收條,還指定買該公司的飛機,套句術語,有「對價關係」,即使很明顯是賄款不是政治獻金,但日本也經過了19年審查才判田中有罪。

而尼克森的水門案,有他辦公室的錄音帶證明他涉案,但也調查了兩三年。可是扁案幾個月就草草宣判,難怪美國國務卿、國安人員早就說中華民國不是一個國家。

扁案公訴主任檢察官林勤綱還好意思說,當年田中被聲押獲准,他相當振奮,想「見賢思齊」。但田中案證據充分,扁案至今尚未看到證據,只憑檢察官、法官的政治立場,押人取供,甚至指導所謂的證人咬扁,完全沒有公信力。

林勤綱的「見賢思齊」只「見押人」未「思證據」,這是台灣被中華民國竊據的悲哀,殖民地人民不爭主權就別想人權。民進黨不索回台灣主權,只妄想向竊台的中華民國爭取司法人權,難道忘了許水德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扁案也使人想起日本洛克希德案的被告田中角榮,他說:「我進入了別人設計的圈套,是政敵三木把我送上法庭的」。在審理案件期間,田中派議員,扳倒了三木,但田中還是被判刑,其結果正如其政敵三木武夫的預言「無論田中有罪無罪,洛克希案都將耗盡他的生涯」,扁非但耗盡他的政治生涯,也耗盡了他的生命,難怪會向蔡英文交代後事。令人一掬同情之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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