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和民進黨要把台灣併入中華民國嗎?
台灣國臨時政府總召集人 沈建德
今天是舊金山和約生效64週年,可是昨天(2016年4月27日)時代力量和民進黨《公投法》卻增列領土變更案等,是要把台灣併入中華民國嗎?
中華民國憲法領土本來就無台灣,舊金山和約日本放棄台灣也沒給它,而所謂的「開羅宣言」是謊言,領土變更案、主權讓渡案等,所為何來?應該說明。
據報導,昨天民進黨和時代力量黨團提出修法,要把「中華民國領土變更」等納為公投事項。
但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它擁有中國大陸但沒有台灣,台灣人無權修改它的領土。硬要修改,只是把自己納入中國。
不修改對台灣還有好處是中華民國憲法領土無台灣,給蔡英文「維持現狀」遵守憲政不接受「92共識」留有很大的空間。
歷來中華民國憲定領土無台灣,事實如下:
(1)民初「臨時約法」第3條載明「22行省」,不包括台灣。
(2)民國20年「訓政時期約法」第1條規定「各省及蒙古、西藏」,不包括台灣。
(3)民國25年5月5日五五憲草第4條列舉各省為「中華民國領土」,台灣在外。
(4)中華民國憲法第4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1946年12月「國民大會實錄」記載「領土變更不外2種;一為領土放棄,一為領土接收。前者如外蒙古獨立,後者如台灣收回,均係變更領土之實例」(圖一)。但該國國民大會或立法院,迄今未對領土變更有任何決議。
2000年4月25日公佈之「憲法」增修第4條規定更嚴,「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並提經國民大會代表總額三分之二之出席,出席代表四分之三之複決同意,不得變更之」。
中華民國無法將台、澎列為它的領土,留著反而可以證明台灣、澎湖非中華民國領土,和國際法上台澎不屬中華民國互相輝映。
若時代力量和民進黨堅持,應註明中華民國領土變更案等的對象是指金門和馬祖。
圖一、國民大會實錄記載領土變更不外二種;(一)領土放棄,(二)領土接收。前者如外蒙古獨立,後者如台灣收回,均係變更領土之實例。
圖二:時代力量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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