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9日 星期四

孫文在澳門行醫始知有「興中會」

孫文在澳門行醫始知有「興中會」

楊上民

《倫敦被難記》裏記載:「蓋葡人定律,凡行醫於境內者,必須持有葡國文憑。澳門葡醫以此相為難,始則禁止予不得為葡人治病,繼則飭令藥房見有他國醫生所定藥方,不得為之配合。因此予之醫業進行,猝遭頓挫,雖極力運動,終歸無效。但予赴澳時,初不料如是。資本損失不少,乃及遷至廣州」。

《倫敦被難記》裏更記載:「予在澳門,始知有一種政治運動,其宗旨在改造中國,故名之謂『興中會』,其黨有見於中國之政體,不合於時勢之所需,故欲以和平手段,漸進方法,請願於朝廷,俾昌行新政,其最高者,則在改行立憲政體,以代專制及腐敗的政治。予當時深表同情,即投身為黨員,自信固為國利民福計耳」。於是可知,「興中會」不是孫文起的。

《倫敦被難記》記載:「中國睡夢之此,維新之機,茍非發之自上,殆無可望,此興中會之所由設也。興中會之所以偏重於請願上書等方法,冀萬乘之尊或一垂聽,政府之或可奮起」。且近年以來,北京當道諸人與各國外交團接觸較近,其於外國憲政當必略有所知,以是吾黨黨員本利國福民之誠意,會合全體聯名上書。可見「興中會」之作用,是藉由「請願」冀望政府採納其建議內容,與現在的「請願」行為相同,對請願人沒有太大的幫助。

興中會總部設在上海,而會員用武之地,則定在廣州。興中會起事之計劃,定計於廣州突舉義旗,佔據省城,盡逐官吏。兩軍期於西曆189510月某日,一由西南、一由東北,同時向廣州進發。

豈料會員部署略定,忽有密電馳至,謂西南、東北兩軍中塗被阻。兩軍既不得進,則應援之勢已孤,即起事之謀已敗。然急使既遺,萬難召回。一面又連接警報,謂兩軍萬難進行,幸彼此各自為謀,未盡覆沒。

於是黨員急起而消滅種種形跡,毀文籍、藏軍械,且連電香港,令緩發師。然香港黨員接電之時,已在港軍盡發之後。港軍乘輪舟赴粵,並挈有大宗鎗械,分儲若干箱,黨員接電後,非特不將港軍暫行遣散,且追蹤至粵。於是該黨員及其部眾盡投於羅網。至廣州諸黨魁,亦紛紛四散。予於奔避之際,屢次遇險,後幸得一小汽船,乘之走澳門。在澳門留二十四小時即赴香港,略訪故友,並投康德黎君Mr. James Cantlie之門。康德黎君者,予之師而兼友也。康德黎君聞予出奔之故,即令予往見香港某律師,就商此後之行止。

康德黎所令予就教者為達尼思律師Mr’Dennis。達尼思詢悉顛末,即令予速離本地,毋以逗留致禍。時予至香港已二日矣,聞達尼思言,不及與康德黎君握別,即匆匆乘日本汽船赴神戶。居神戶數日,又至橫濱。在橫濱即購日人所製之歐服數襲,盡易舊裝,留髮割辮。一二日後,由橫濱承輪赴夏威夷群島,就寓於火納魯魯。

孫德明於是被清廷政府通緝而流亡海外,靠被通緝的身份,在海外鼓吹革命募款,所得的募款,除維持本身的生活費用外,大部分的募款,據章太炎與陶成章檢舉,都匯給寄居香港的親哥哥孫德彰,購置房地產。另一部分,就寄給其侄。直到武昌起義後始展轉回來,回來時孑然一身,並未有分文革命募款。


觀孫文所舉的十次革命,無一次親臨參與。與其說孫文是革命家,不如說是「投機者」較貼切。所以梁啟超才批評孫文,是徒騙人於死的遠距離革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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