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台灣]爭取國際認同?不可行!
林文華 (Lim Bun-hoa)
今天 (2016/5/28) 報載:「行政院長林全即將向立法院提出的施政方針報告初稿提到『要結合政府與民間能量,和地方政府、公民與社會團體、青年世代與企業界等,交織成綿密網路,共同推動不同層次、不同面向外交,為我國際參與創造更多更新的機會與空間,爭取[中華民國台灣]在國際社會的能見度與認同』。」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994042
個人覺得這樣做等於把台灣的未來鎖死在「一中框架」之下永遠無法翻身,不得不慎!
首先來看聯合國憲章第五章第 23 條:
很清楚的中國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的名稱就叫「中華民國」。如果我們仍舉[中華民國台灣]還要爭取國際支持,恐怕會有一連串傷害台灣前途的問題。
如果用[中華民國台灣]爭取國際認同,那麼國際友人知道台灣是什麼嗎?一定是 Province of
China 吧!以後國際文件如果寫 Taiwan
Province of China ,我們用什麼立場要對方改掉?我們改變政策要接受了嗎?
如果用我們用[中華民國台灣],相信最高興的就是中國,不是嗎?
我們都知道,和很多最重要的友邦國家來往,他們都稱我們為台灣,那麼以後呢?美國、日本等各國有可能認同[中華民國台灣]嗎?
《台灣關係法》怎麼辦?要求美國國會修法改成《中華民國台灣關係法》嗎?如果不改,能適用嗎?
以後對外文件如何處理?如果中國要求各國都必須給一份副本怎辦?國際各國能不照做嗎?
痛心![中華民國]果然是外來政權,就算全世界都認同我們是台灣,最可行的名稱就是「台灣」,但這個體制不論誰執政仍舊不願「認同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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