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主國黃虎國旗之來歷
黃清雄
(一) 台灣古國—Pakan。台灣南島語系民族,依阿美族部落傳說,天神的誕生地叫做Fotol。阿美族DNA最單純,是最早在台灣定居人群,故以該族傳說的Fotol一詞,定名為Fotol民族,譯為豪都民族。又,據考古學家,台南縣歸仁鄉八甲遺址擁有最早的繩紋陶文化。西南部的西拉雅族17世紀時向來訪的荷蘭人介紹本地國度稱為Pakan。基於上述考據,譯為八甲海邦。
(二) 豪都民族於5000年前開始將花蓮豐田玉精美飾品外銷至南海盆地周邊城邑,即東南亞國家,前後達2500年 (請參閱自由時報2007/11/20/8A)。因此,南海諸群島主權,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全部隸屬我八甲海邦。
(三) 中國明太祖朱元璋洪武2年宣布「十五不征夷國」,即友好國家,包括小琉球國,八甲海邦也。1661年6月,鄭成功率軍浮海東征,荷蘭總督堅持不與流亡政權談判條約,國姓爺遂在赤崁宣布「開國立家」,向世人表明,認同台灣八甲海邦,所有文武官員圈地定居。次年以新政府名義與荷蘭總督簽訂和約。病逝前留言其胞弟及少主,國號「東寧」。英國承認為台灣王國Kingdom of
Tywan。
(四) 丘逢甲(退職進士在鄉)因1894~1895清日甲午戰爭,澎湖被佔據。但3月30日兩國簽訂停戰條約停戰區,排除澎湖。清廷顯然把台澎出賣,以換取日本政府保證清國本土疆域的完整性。4/17簽訂馬關和約(草簽本),確定割讓台澎管理權(即殖民地統治權)給日本。但北京及東京將和約以密約方式處理。以日文版內容──清國將台澎主權讓給日本──通告各國。台灣人民反對無端被清國政府出賣,士紳推丘逢甲為首領,籌組義軍,舉黃虎旗,發起復國運動。5/15丘氏在台北城聲明「據為島國」,以抗拒清日兩霸違反國際法──宗主國與他國之條約,多與新國無涉。(請見同治版萬國公法及光緒版公法會通)
(五) 馬關和約日文版與漢文版內容不一矛盾。草簽本另有附件"英譯文",內容與日文版相同,以備日後辨論之公用本。經筆者向台北故宮博物院查閱,發現該清國留存之草簽本日、漢文本均無全權議和大臣李鴻章、伊藤博文的簽字及蓋印,則草簽本及英譯文皆屬無效。換約後,清國承認台灣原是其殖民地。
(六) 1895/6/17樺山資紀在台北始政式,貼示馬關和約4/17草簽本條文,兩項均屬無效。
(七) 丘逢甲等士紳陣營5/23宣布台灣民主國獨立,同日置議院,制定黃虎國旗,並成立新政府,公布憲法草案,分送各友邦。美法英德比等歐美國家均曾派駐臺領事。清國北京政府亦同意民主國政府,派遣游說使姚文棟出使清國。
(八) 日軍5/29入侵台灣,唐景崧總統率歸順清軍約萬名。雞籠一役失敗,自行解散歸順營逃亡,竊走總統府和議院兩面黃虎國旗,而槍砲棄野,國庫遭劫。代總統丘逢甲手無三資源:精銳軍隊,無精良武器,更無公帑軍餉軍糧。日軍指名懸賞抓拿丘氏。李鴻章則落井下石,以12道急電拐騙中部營統領林朝棟離台並解散棟軍七營主力大砲營。林丘二人被迫離台,旋由台南新政府議長許獻琛領導抗日。日軍統計,台灣戰士一萬四千名為黃虎國旗捐軀。10/21民主國淪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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