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4日 星期四

國民黨"劫收",台大實驗林管理處"代管",原墾農土地變"國有"

國民黨"劫收",台大實驗林管理處"代管",原墾農土地變"國有"

莊玄如

1908-1925年間,台灣的山林裡發生了農民護地的抗日「頂林事件」、「竹林事件」或稱「林杞埔事件」,其起因是鹿谷、竹山區的林農在自滿清時期所擁有的竹林裡採收農產時被日本財團三菱株式會社霸凌,引發農民抗爭。當時莊家的先人莊鐵人公亦曾加入抗爭。一場大規模抗爭過後,台灣原墾農的祖傳地雖未取得所有權,但也在抗爭過後沒被日本帝國收歸公有,而改以「保管竹林」暫交土地給日本官方保管,不得私自伐木,不得越界侵佔,以此農民回歸務農,續依清代舊慣耕作,即未再有所紛爭。

1921年出生的莊塗墩在一代傳一代的流傳下,深深知道叔父輩的前人為爭取土地的犧牲,經歷了農民的大反抗。日本台灣總督府最後將原屬於農民的竹林做「林野調查」工作,依林農現耕林地測量定界,發放「保管竹林證」,再交由「東京帝國大學分校台北帝國大學」代管理。

莊塗墩父親莊全治本身自修習字,深覺認字的重要,遂讓莊塗墩兄弟接受日本教育。由於日本當局治台時期也廣納人才,1937年識字的莊塗墩即受召入東京帝大演習林任工友。雖然日本政府專制,但平日行事正派時,根本毋須懼怕。只要盡忠職守,修得一份職業也是理直氣壯的。

1945年,國民政府來台接替日本,開始殖民臺灣。然而來自中國的軍政人員甫經歷中日戰爭,對舉目皆是日本風格的臺灣生起排斥與歧視的心態,時常對臺灣人抱持著優越感。

1947年,終於還是爆發了「二二八事件」。因為228事件對台灣人的衝擊頗大,許多陳情案在國民黨的威權下根本就不敢再提送。1949年之後的臺灣緊接著實施長達38年的戒嚴,台灣人只能繼續接受蔣式威權的再殖民。

「台灣人不是沒有抗爭,只是抗爭有沒有成功!」所謂的台灣光復不是要有民族救星嗎?可是我們莊家卻沒有光復到,也沒有被救到,反而是更嚴厲的打壓…………

1949年莊塗墩被迫從台大演習林離職,大概就是省籍情節吧!國民黨時常對臺灣人抱持著優越感,要將莊塗墩孤單一人調配嘉義山林。由現今掌權的外省族群即可看出國民黨對台灣人的排斥與歧視的心態。當時未開發的阿里山區番人甚多,莊塗墩孤軍一人前往豈不得拋妻棄子了呢?莊全治當然勸莊塗墩離職,改為自營生意。

1955年蔣介石下鄉到鹿谷溪頭,沿途要由鹿谷村民推送,將他送上山頭。剛開始蔣介石是來視察日本演習林的佔有範圍的。之後發現這番好山好水是他可以隱蔽深山逃遁的良處。除此之外,台灣森林資源更是國民黨出口林材至日本的最大獲利。

1970年間,國民黨政府開始將溪頭大學池周邊土地出租給救國團,利用救國團登山縱走推廣戶外旅遊。之後再巧立名目,設立溪頭森林遊樂區,以推廣全民旅遊。這當中,救國團為黨營事業,利用台灣土地在遊樂區營利。連震東代表中國國民黨來台接收敵產時,日方將在台50年所做的「林野調查」資料交給了國民黨。1949年連震東任土地處長,1960年任內政部長,1966年溪頭森林遊樂區規劃時任行政院政務委員。1967年莊家被通知換約,必須造林。保管竹林所有權被換成合作造林契約。1968年連戰接著到台灣大學任教,擔任客座教授2年。1970年遊樂區開放經營時,連戰任政治系主任。1976年連戰任國民黨青工會主委,溪頭風景特定區計劃核定。1981年連戰任交通部長。1982年莊家被通知終止訂有40年期的契約,不知不覺中,祖先開墾的土地70年來被受代管,在50年後的1996年被台灣大學以「中華民國」名義登記為國有財產。這是一個什麼樣的土地政策,農民不懂,也沒被告知土地已被收歸國有,只是繼續的耕作。直到1998年,農民陸陸續續收到法院的傳票,受害的人越來越多後,才開始串聯,終於在2000年在南投縣成立「原墾農民權益促進會」,並集結在台灣大學實驗林管理處辦公室外展開抗爭。成立至今的20年間,原墾農民持續不斷的向政府抗議,向各部會陳情,不知辦了多少場的公聽會、不知多少場的協調會,卻也總是在選舉輪替、政黨輪替下,不斷的被忽視,被利用成為選舉的工具,最後還是撐不過法院判決。土地被大面積的以「第一次所有權登記」時農民沒被知會,沒有經過鑑界,沒有經過測量。南投縣內被「林野調查」過後交國民黨代管的土地,再被交台灣大學代管。以學術研究、撫育造林、教育發展自居的台灣大學,竟以代管者名義將土地黑箱登記為「國有」,然後請求移撥校產委員會管理,變相的將土地轉移成為台灣大學「校產」,霸佔國、民有土地,大肆經營遊樂事業。

1965年規劃「溪頭森林遊樂區」之初,代管單位台灣大學實驗林管理處以台灣林業管理為由,要求先人莊全治所登記的保管竹林依該單位訂定的「台灣大學實驗林管理處與墾民合作造林契約」辦法,辦理換約並配合造林。內文第三條不成文規定即是現墾民或其合法繼承人在公告期內向各該管營林區辦理申請手續,逾期不申請及訂約者作放棄論,其墾地即由本處無條件收回之。以這樣強迫性的續約,又是在於戒嚴時期,為保全土地繼承名義,莊家土地所有人莊全治只得依通知進行換約並繼承為莊塗墩之名。台大林管處人員表示,換約不影響權益,卻暗地裡進行遊樂區的開發與規劃。1973年間因為發生過「竹盧騙地事件」,台大實驗林管理處內部為遊樂區開發,並要拍當時行政院長蔣經國馬屁,派員至莊家告知蔣經國意欲於現竹盧之地建蓋行館,希望莊家放棄該筆保育竹林地。幾番溝通下,一次在莊家宅內,莊浚鑫(即莊志權)便設置好錄音機,將台大人員與莊家談判內容錄音存證。雖然最後莊塗墩仍奉獻3分地給予建蓋竹盧,但存證的錄音帶在1982年台大實驗林擬將併吞現抗爭的1297保管竹林地時,發揮了制止作用。當台大實驗林片面發出存證信函,要以合作造林契約第二十四條強迫終止原造林契約時,莊塗墩除再以存證信函回覆拒絕外,莊氏兄弟更聯名向各單位陳情,舉例竹盧事件台大實驗林假借蔣經國之名騙取土地建蓋營利木屋,才使得莊家土地得以保存到現在。台大因為怕事跡敗露,遂以賠償商店街店舖了事。

1976年,以接收敵產名義來台的台灣省政府為了遊樂區的開發,黑箱核定都市計畫「溪頭森林遊樂特定計畫案」,暗地裡將莊家原墾土地納入開發遊樂區計畫範圍。1982年計畫擬定時是以「台灣大學實驗林管理處與墾民合作造林契約」第二十四條「造林後本處為保安或水土保持需建造防火線林道或其他重要設施,須使用合作造林地時,均得向合作造林人收回其使用面積…………。」寄予存證信函,片面解約,全然的漠視台灣人清墾時期的時空背景,漠視台灣莫名其妙的被滿清割讓給日本,漠視台灣人抗日,日本政府給予台灣人「保管竹林」的認定,漠視莊家代代相傳的歷史緣故,漠視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居住及生命、財產安全,只為現今「台灣大學」接收日本敵產「東京帝國大學」,成立「台大帝國」,而可漠視國家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所謂「其他重要設施」是什麼呢?這個重要是對台灣大學的財產收入非常重要,因為莊家1297保管竹林面積內,不但被規劃為動物園區、植物園區、停車場用地、旅遊服務中心,最重要的是現在2.24公頃面積內的「乙種旅館區」用地。現有原竹、木相間的森林已被公權力大面積砍伐掉2.24公頃的竹林,剩餘的福杉跟亞洲杉,我想……就在莊家離開這片土地後,絕對、一定會被砍除,然後在山坡地上蓋飯店。發這篇文,除了是訴莊家之苦,發國民黨的「騙」之外,最想要的做的是揭發台灣最高學府,本應是作育台灣人才的「國立台灣大學」,背地裡為了金錢的醜陋面。

溪頭,這塊土地,這片森林,這裡的空氣,本來就是屬於台灣人民的。開發遊樂區、提倡國民旅遊,嘉惠到台灣的人民,無私的奉獻,我們履行過森林的維護、林相的整修。我們不計成本的付出,遵行「森林法」,不敢也不願傷害任何一棵杉木。可是為了遊樂區的計劃,開闢莊家宅前的車道,台大砍了多少杉木?為了撒尿做記號,2010年更挾司法的公權力掠奪,大面積砍掉了2.24公頃的竹林。竹,是自清代以來台灣人落腳台灣的證據,是日本建設台灣時最有經濟價值的農產,是現代全球暖化最需要的資源。可是我們的最高學府「台灣最大」的林管單位,卻監守自盜,為了畫地為王,砍掉上千株的竹子。這是台灣最高模範?台灣罪大的「台大實驗林」應有的表現嗎 ?

台灣的土地要由台灣人守護!這個國家、政府、組織如果沒有財團就沒有開發,沒有開發就沒有破壞。唯有堅決守護台灣土地,台灣才能永續,台灣建國才有希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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