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4日 星期四

宜蘭地名的沿革

宜蘭地名的沿革

楊上民

「宜蘭」與 「遇難」諧音,宜蘭實有遇難之含意。因為宜蘭是林爽文起義失敗後,其遺黨所逃難聚集的地方。

林爽文之起義為民族革命

林爽文札諭明確揭示:「上荷蒼天,下恤庶民,義士群起,剿除貪官,以保民生」;並強調「因貪官污吏,剝民脂膏,爰是順天行道」,而且表明「特興義兵,當天盟誓,不仁不義,亡於萬刀之下」。

近代史家林衡道即稱林爽文之起義為「民族革命」;連劉銘傳都認為「林爽文之變,實因升科逼迫,遂起戈矛」。由此可見林爽文之變的主因,實是在滿清嚴苛之課稅制度下,帶領臺灣人民向滿清政府抗議而起之民族革命。

林爽文之變,實是在滿清嚴苛之課稅制度下,帶領臺灣人民向滿清政府抗議而起之義之民族革命。林爽文革命失敗的原因,是滿清福康安以媽祖信仰策反林爽文革命志士之客家人反動。林爽文不忍臺灣人自相殘殺,每有義民旗幟出現,即悉不戰而走。這有文獻史料為證:據臺灣通史第三篇第二節(403)記載,在乾隆末年林匪爽文作亂時,亦因所在義民致力殊多,據稱當時賊匪認義民之旗幟時,即悉不戰而走。降至嘉慶、咸豐之際,幾多叛亂,藉義民從軍出力甚大。

據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印民國796月發行的「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報告書臺灣私法」第64頁記載:「康熙二十二年改革地租制度,租率不論鄭氏時期的官佃田園、文武官田園、營盤制田園一律適用,其租率比文武官田園增加二倍餘。上則田,大陸的租率每畝徵收五分至一錢二分,每甲最多亦不超過一兩三錢。臺灣的租率每甲課徵八石八斗,而穀價最賤時每石亦值三錢,因而每甲達二兩六錢四,穀價上漲時則不止此額。臺民堪以負擔如此重率的原因,似是土地收成較豐或課徵面積比實際面積為小」。

林爽文事件自乾隆51年(17861127日,天地會正式豎旗起事開始,攻陷彰化自封為盟主大元帥、書寫『順天』年號開始。至乾隆53年(17882月初五,莊大田被俘,清軍平定臺灣南北二路為止,一直沒有看到林爽文有建立國號之事,只有建立『順天』年號。乾隆五十三年正月初四(五)日,林爽文走衢崎(今苗栗縣境內),自知無可免,即由鄉人高振縛獻於清軍,後解送京城(處死)。正月十四日,福康安統兵進攻臺灣南路。

乾隆五十一年(1786)十一月,林爽文在彰化附近的大里杙(即今台中縣大里鄉)起義。閩浙總都常青派水師提都黃仕簡由鹿耳門進剿,再派任乘恩到臺援助。五十二年,乾隆又派福康安、柴大紀等,共十餘大軍,且蒙媽祖幫忙才平定。既然林爽文之起義為民族革命,則媽祖幫忙滿清是為不義之神明,凡臺灣人民,都不應該祭拜媽祖。

宜蘭即遇難,沿革自蛤仔難

林爽文的餘黨逃入該地,淡水同知徐夢麟則以維護治安為條件,准許吳沙從事開墾。可知在清廷准許吳沙從事開墾之前,林爽文的餘黨就已逃入該地。該地原稱為臺灣的後山,沒有地名。林爽文的餘黨逃入該地後山為共同起義而逃入之據點,之後共商合作起義之據點名稱為「合偎難」,有共同遇難之意,是「蛤仔難」之訛音,再以音譯為「噶瑪蘭」。

按「噶」與「合」在臺灣話的語音相近,據此得知,早期滿清不知地名的臺灣後山,在林爽文的餘黨逃入該地後,才被以共同革命失敗而逃難的意識形態,將該地取名為「合夥難」。被訛傳成「蛤仔難」之後,再音譯為「噶瑪蘭」。是知「噶瑪蘭」係地名,不是山地人一族之稱。

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第一部調查第三回報告書臺灣私法第一卷第一編不動產篇總論第一節土地開墾的沿革第四款清代開拓的區域噶瑪宜蘭地區的記載:

噶瑪(宜蘭)地區:本來稱為「蛤仔難」,康熙時期已經有經由陸海兩路而來的漢人,正式的開墾則以漳人吳沙為始。吳沙最初住於三貂社,後來發現「蛤仔難」的土地肥沃,在乾隆末年招致移住民,每人給與米一斗及斧一把進入該地開墾,但被官府制止而一度中止。後來甚多林爽文的餘黨逃入該地,淡水同知徐夢麟則以維護治安為條件,准許吳沙從事開墾。嘉慶元年九月,吳沙至烏石港築土圍作為據地,並緣於「起頭土圍」之意稱此地為「頭圍」,廣招漳泉粵三籍漢人開墾,邀請住於臺北的柯有成、何繪及趙隆盛等資助器材及糧食,而稱為三籍合墾。此地區的漢人,漳籍佔九成,其餘是泉籍及粵籍。後來與土番發生幾次糾紛,吳沙皆克服萬難解決,而且逐步進行開墾事業。吳沙卒於嘉慶三年,其後的開墾事業由其姪繼續推展,及至嘉慶初年,大半宜蘭平原已墾成良田。嘉慶十五年四月設噶瑪蘭廳後更加繁榮,光緒元年改稱為宜蘭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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