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癮是醫療問題,製毒及販毒才是刑事問題
郭正典 醫師
立委顧立雄今年7月在立法院召開「擴大『施用毒品罪醫療前置化』修法」公聽會,主張不能死守已經證實無效的重刑化政策,應該要容忍年輕人的好奇心,若單純施用毒品的藥癮者在進入司法程序前可以完成治療,就不用送入矯正機構中斷生活。顧立雄的論點遭名嘴朱學恆指控是讓「毒品除罪化」,也引發基層員警反彈。
朱學恆日前投書媒體,批評顧立雄反對將K他命從三級毒品改列為二級,並稱主張修法的民進黨立委們主張,一、二級毒品(海洛因、鴉片、古柯鹼、嗎啡、安非他命)吸食者只要能夠戒癮,通通應該除罪化,連強制勒戒或是入獄服刑都不用,要恢復他們的正常生活。
顧立雄則在臉書發文,澄清「醫療前置化」並不是「除罪化」,也不等於「合法化」,而是在既有的刑罰體系中讓其他管道也有空間可以介入,透過雙管齊下的方式,讓施用毒品的人在被監禁之前,藉由醫療化的方式,真正改善藥物成癮的狀況。因為有相當多的數據及研究指出,光是把施用毒品的人關進監獄,其實並無助於解決毒品問題。顧立雄說,把一個學習過程中施用毒品的青少年關進監獄,他的成癮問題依然不會被解決,甚至因為被切斷了所有的社會連帶,可能連重新做人的條件都喪失了,最後,他可能只剩下重蹈覆轍一途。
我贊成毒品應適度除罪化,原因是毒癮和酒癮、菸癮一樣,都是癮,都是病,不是罪。就如同有酒癮、菸癮的人是病人,而不是罪犯一樣。不管是哪一種癮,成癮者都是無法自拔的病人,都應該積極地治療他們,不是把他們當罪犯,判刑關進監獄就可以了事的。判刑後關起來勒戒如果能解除他們的癮,那是最好。如果只是關起來而不積極解除毒癮,那是毀了成瘾者及其家人,無濟於事。問題的重點應在治療那些成癮者,讓他們脫離毒癮,而不是把他們當成罪犯關起來,眼不見為淨。毒癮者會去犯罪,主因應是要取得財物去買毒品,並不是毒癮發作會讓他們想害人。因此,在醫療院所讓有毒癮者能使用替代藥物逐漸脫離毒癮,不必擔心必須設法弄錢買毒品,才能一方面解決毒癮者的醫療問題,另一方面也解決他們非法取財去買毒的犯罪問題。
至於製毒和販毒,那是另一回事。製毒和販毒會讓更多人染毒,陷入不可自拔的困境。因此製毒和販毒是犯罪行為,必須以刑法制裁之,無庸置疑。
染上毒癮者是病人,並不是罪犯。毒癮引發的問題主要是醫療問題,刑事問題還在其次,製毒及販毒才是完全的刑事問題。因此,政府對不幸染上毒癮者的態度若從以往刑事為主的作法轉為醫療為主的作法,才是解決毒癮問題的正確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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