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山倒了,看「教育部」改不改「開羅宣言台灣交給中國」的課文
台灣國臨時政府總召集人
沈建德
2月15陳亭妃要求「外交部」兩星期內改好台灣法律地位的「一中」說帖;「教育部」一個月內改正國二下社會科及高一上歷史科有關開羅宣言看起來是「一中」課文。
但2月24「外交部」行文「教育部」,不願再協助講開羅謊言,原因是2月15我們上台北抗議的前一天,後者就用公函要求援例幫忙說謊(見圖)。
這次「外交部」給「教育部」文中的,(86)條1字第8603031458號函大意為:開羅會議「公報」通稱為「開羅宣言」,雖未具簽署之形式,但無減損其法律效力。
當時主其事的編譯館,據此回答本人:「本館主編之國、高中歷史教科書之內容並無疑義,該聯席會議爰請本館轉知 台端,今後不再答覆此一問題,敬請見諒」。
今年2月15我們提出的證據除無人簽名之外,進一舉證,「開羅宣言」不同意台灣交給中國(見 http://www.taiwannation.com.tw/cairo01.htm)。「外交部」沒話說了,告訴「教育部」:「開羅會議之研究為重要議題,學界多有研究成果本部均予尊重」。
以上是3月22「外交部」給陳亭妃的答覆,「臺灣的國際法地位」說帖裏,還是「台灣屬於中華民國」,你滿意嗎?若不滿意就該告訴陳亭妃。
圖:2017年2月24「外交部」給「教育部」函,要它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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