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0日 星期四

「兩國協議監督條例」搞錯重點

「兩國協議監督條例」搞錯重點

施里芬

近日,時代力量提出該黨版本的「兩國協議監督條例」,意欲矯正民進黨版本「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刻意避開、不明確表示台灣不屬於中國的立場的問題。這看似一大進步,然而,實際上時代力量還是沒有找到重點。即使時代力量版的「兩國協議監督條例」通過,危險之源依舊不會被堵住。

以目前台灣的狀況,和一個意圖侵略台灣、積極滲透台灣,並且把貿易當成戰爭、把出國的本國觀光客當成經濟武器、把經濟政策和稅收當成箝制外資的枷鎖的非正常國家加深經貿關係的行為本身就會造成危險,不論對這種行為進行了多嚴謹的規範。

在現在的台灣,缺乏中心思想而貪財怕死又短視的苟安派佔了相當高的成年人口比例,再加上在流亡中華民國體制下,早已習慣裙帶資本主義、抱有大中國思想的黨國權貴們對台灣經濟、媒體宣傳的控制力依舊強大。在這種情況下,降低台灣與中國之間的貿易壁壘,台灣對中國的貿易、經濟依賴絕對會深化、放大中國的經濟武器的殺傷力,因為現階段還沒有發展出成熟的台灣民族主義思想作為促使大多數台灣人與中國保持距離的安全機制。黨國權貴們也相信把台灣整合進中國的裙帶資本主義中有利於維持他們在台灣的特權地位。


此外,台灣尚未建國,被流亡中華民國統治的事實也推升了台灣與中國經濟互動的危險性,這也不是任何「兩國協議監督條例」能解決的。因為「兩國協議監督條例」是一個中國政府制定的,一個中國政府宣布與另一個中國政府是國與國關係只會造成矛盾。世界上並沒有兩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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