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非暴力抗爭的看法
台灣聯合國協進會秘書長 羅榮光
最近有人問我對有人推動非暴力抗爭的看法如何?有關用非暴力或用暴力抗爭,其實是要看統治者的心態與手法如何來決定吧!?
二次世界大戰中有一位傑出的年輕德國神學家本赫華(Dietrich Bonhoeffer),當1939年初,野心勃勃的希特勒掀起歐陸戰爭後不久,潘霍華受邀赴美國講學。但是在旅途中他心中十分不安,決意返回德國。好友勸他留在美國繼續講學,因為擔心他回德國後,可能會被希特勒的爪牙陷害,因為他是反希特勒政權的年輕學者。但本赫華卻堅決表示:「我跑來美國是錯誤的,我必須與我德國的基督徒一起渡過國家歷史上最艱難的時刻,否則,我就沒有權利參與未來戰爭結束後德國基督徒生活的重建。」因為在德國有許多的基督徒。
1939年7月中,本赫華經倫敦返回德國,開始參與地下反抗希特勒的運動,甚至與一群志士密謀暗殺希特勒,因為他認為希特勒已經好像一個發瘋的司機,在熱鬧的街道上超速駕車,橫衝直撞,輾死許多人,只好趕緊把他射殺,一槍斃命,以搶救街道上行走的人群。由於暗殺的事機洩漏,終被希特勒政權的蓋世太保捕捉,關在獄中受刑兩年多,最後於1945年4月9日清晨被處決。他正值三十九歲的青壯年華,這一顆黑暗德國時期的閃亮星辰,很可惜在歐戰結束前不到一個月就殞落。但是本赫華為真理正義犧牲奉獻的精神和典範,感動千千萬萬的人,大有助於歐陸戰後精神文明的重建。到如今,他的「獄中書信」仍然成為人類性靈一股湧流不斷的泉源。
許多人常引用印度的甘地,在英國殖民統治下,一直用非暴力抗爭贏得二次世界大戰後印度脫離英國而獨立,因為英國還是比較文明的國家。不然甘地在長期非暴力抗爭中,可能早就被埋伏的特務暗殺了。
聯合國制定每年10月2日為「國際非暴力日」,國家暴力、社會暴力及家庭暴力都必須消弭。台灣人經歷228大屠殺以及國民黨蔣家政權長年的戒嚴白色恐怖統治,深刻體認國家暴力極其恐怖,人民的生命與安全深受威脅。如今我們又必須防止不同形式的國家暴力即政治鬥爭與特務監聽,始能確保我們的民主自由與公正的法治。
在承平時期,我們要儘量用非暴力抗爭,改正統治政府的不公不義。然而也要預備好在人民面臨極大的國家暴力壓迫時,不得不使用暴力抗爭,以終止國家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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