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碰觸台灣主體性的司法改革
自由台灣黨政策部主任
溫朗東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最近落幕,雖然許多法律人投注了不少心血,但從獨派的立場來看,這一系列的研討會議,並沒有直視中華民國憲法的核心問題,也就是這是一部流亡政府的憲法。
時至今日,我們所被迫適用的憲法,依然是一套把台灣稱為「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的憲法,依然是一套把中國視為「中華民國大陸地區」的憲法,依然是一套中國憲法。
法律的根基是憲法,當根基上佈滿中國意識形態,我們就很難期待獨立運動中,非暴力抗爭的代價能夠降低。
表面上來看,如今是本土政黨全面執政,實質上卻依然是在流亡中國的框架之中。民進黨甚至為了維持政權的穩固,當獨立運動人士拉倒蔣介石、孫文銅像,去除威權圖騰的時候,依舊在民進黨治理下遭到流亡中國法律的制裁。於是法律成為了執政者維穩的武器,而不是帶領人民走向獨立、自由、公義的助力。
我們不能期待司法改革能夠從體制內廢除中華民國憲法,這在設計上是近乎不可能的,但最低限度,也應該在司法改革的過程中,讓台灣的司法人員,能夠受到基本的台灣史、法理學及轉型正義訓練,瞭解台灣人受殖民受迫害,特別是正在受到流亡中國憲法控制的事實,讓司法人員在執行勤務的時候,心裡要知道,法律要保護的是台灣,而不是已經成為殭屍的中華民國。
無奈的是,這樣的問題並沒有被發現,這樣的意見並沒有被採納,甚至被故意隱匿遮蓋。
另一方面,人民對法律的不滿,有些時候來自於法律素養的不足。聽到媒體說有人涉嫌犯罪,就迷信威權體制的嚴刑峻法,罔顧社會科學的研究數據,一昧相信殖民者的嚴厲手段才能帶來社會安定,並且「無罪推定原則」的認識欠缺,許多人甚至還相信「你被抓一定是你有問題,沒問題怎麼會抓你。」這種白色恐怖時期的輿論控制話術。當嚴刑峻法的迷思與無罪推定的缺乏無法透過義務教育普及,法律人內部的制度再改,社會終究不會滿意。
蔡英文上台以來,搭建了許多意見平台,試圖創造多方對話來減少執政批評。但沒有一種行動是超脫於政治的,在司法議題上,蔡英文選擇的是「法律人自治」的意識形態,迴避了自己對於台灣主體性可以做到的積極責任,即使創造了一些變革,例如陪審制的改革方向,有利於民眾對司法的參與和了解。然而,缺乏台灣意識的改革,無法根治問題核心,實在是相當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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