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檢視「中華民國」與「台灣獨立」的演變,前瞻台灣自決建國的路徑圖
自由台灣黨黨主席 暨 公投護台灣聯盟總召 蔡丁貴
一、「中華民國」的誕生與流亡
中國的「中華民國」政府成立於1912年。當時台灣澎湖是日本的殖民地,因為「大清」早在1895年馬關條約永久割讓台澎給日本。
1945年,二次世界大戰日本戰敗,盟軍統帥指派中國政府派代表來台灣代表盟軍接受日本投降。這個中國政府就是「中華民國」政府。當時的中華民國政府主要是由中國國民黨組成的政府,中華民國政府的「國軍」就是中國國民黨的黨軍。中華民國政府當時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當時,台灣社會長期為了對抗日本殖民統治,因依賴外來勢力而對中國政府存在著「祖國」的一廂情願情緒。
1945年之後,中華民國政府在盟軍最高統帥授權之下才有機會來到台灣。但它一方面在中國境內受到中國共產黨軍隊的打擊,一方面在台灣進行殺傷擄掠及經濟剝削壓榨,有計畫地殘殺台灣菁英。在1947年228人民抗暴起義之前後,台灣人民開始興起拒絕「認賊作父」的反抗,公開喊出了「台灣獨立」的聲音,拒絕接受中國政府(即中華民國政府)的統治。這個階段的「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代表政府,「台灣獨立」是反對中國政府的統治。當時,戰後台灣的主權地位仍然是戰敗日本的殖民屬地,台灣並不屬於中國,而「中華民國」政府只是盟軍主要戰勝國美國政府委託代管台灣的代表。這是「台灣獨立」被誤解或誤導成為要從中國分離獨立的濫觴。
到了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在中國境內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推翻,逃亡到台灣,以軍隊更加嚴厲地統治台灣。「中華民國」變成了中國的流亡政府。當時的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流亡在台北,這就是國際社會目前稱「中華民國」為Chinese Taipei 的緣由,意即「中華民國」政府是Chinese government exiled in Taipei(簡稱Chinese Taipei)。當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尚未普遍被國際社會承認,形成了中國境內尚未被承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及流亡在台北的「中華民國」合法政府的兩個政府狀態。這個階段的前一段到1952年舊金山和約生效為止,日本正式放棄台澎所有的權利,台澎在舊金山和約也未指定由那個國家接管,台灣的主權落入台灣人民之手,只是尚未進行住民自決程序以決定台灣的地位前途而已。
這種情況,「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是心知肚明,但是無路可退,既無力反攻中國,也沒有侵占台灣的合法性。藉著軍事戒嚴的淫威壓迫欺騙洗腦台灣人民。台灣人的有識之士義氣填膺,冒著生命危險繼續高喊「台灣獨立」,反對「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在台灣的軍事高壓殖民統治。
二、「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被驅逐與貶抑
「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在聯合國繼續代表中國合法政府的階段,一直到1971年的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後被趕出會議廳才有了結束。這時候開始,「中華民國」政府不再是國際社會普遍承認的中國流亡政府。「中華民國」政府變成只有由美日為首的少數國家繼續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實質上,「中華民國」政府是盟軍主要戰勝國美國政府及戰敗國日本委託代管台灣的屬地(殖民地)政府。台灣人民喊的「台灣獨立」就是要終結台灣國際地位未明的殖民統治,針對的主要對象並不是在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而是在台灣繼續以軍事戒嚴高壓統治的「中華民國」殖民地政府。不過,這個反對殖民統治的情勢被「中華民國」殖民地政府引導成為要脫離中國的分離勢力,並且將「台灣獨立」的聲音抹黑為「共匪同路人」,掩蓋自身妾身非法滯留台灣的立場。這個階段,一直到1979年美國政府與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殖民地政府斷交為止。台灣人民的「台灣獨立」內涵就是終結「中華民國」殖民地政府,住民自決台灣的國家地位。
在1987年「中華民國」殖民地政府解除軍事戒嚴之前,「中華民國」政府的地位再一次受到衝擊。美國政府於1979年斷絕承認「中華民國」政府合法代表中國,隨後日本也跟進斷交,只剩下二三十個小國家繼續承認「中華民國」政府代表中國。「中華民國」政府的地位實質上更加明顯是盟軍主要戰勝國美國政府的「次殖民地」。美國政府在國內法的「台灣關係法」,不再使用「中華民國」稱呼而改用「治理當局(governing authority )」,又將「台灣住民(people on Taiwan)」與「治理當局」分別出來。
在這個台灣是美國「次殖民地」的現況階段,「台灣獨立」是依照美國國內法「台灣關係法」的精神,要求住民自決,終結「中華民國」次殖民地政府(治理當局」)的「中華民國憲法」。在這個過程中,台灣人民各自提出不同的政治主張,有自治、建州、自決建國、維持現狀、恢復日屬者,不一而足。其中,以「無持現狀」,即維持台灣是美國次殖民地地位的現況,為最保守的選擇,只比被中國併吞稍微好一些。
台灣人民讓國際社會感覺沒有準備好,主要的原因就是對「中華民國」政府地位的演變及對「台灣獨立」的內涵沒有與時俱進的瞭解,也缺乏向國際社會進一步的正確闡述。加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欺騙主張與「中華民國」次殖民地政府(治理當局)對台灣人民的壓制,更讓國際社會普遍對台灣人民的「台灣獨立」吶喊置若罔聞,不當作一回事。
三、「中華民國」地位的逐步降落與台灣獨力本質的不變
總而言之,「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的地位,隨著國際情勢的演變,從1945-1949的中國合法政府代管台灣;到1949-1971的國際社會承認它是中國流亡政府代管台灣;到1971-1979淪為盟軍主要戰勝國美國政府委託代管台灣的殖民地政府;自1979-現在,「治理當局」的「中華民國」已經降低為美國政府委託代管台灣的次殖民地政府。
而「台灣獨立」的意涵卻一直因為第一階段代表盟軍代管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合法政府而被誤導為要從中國分離獨立。台灣人民及國際社會長期以來都忘記了台灣早就在1895年馬關條約就與中國分離而不相關了。「台灣獨立」就是根據舊金山和約及聯合國住民自決的人權規章,爭取台灣人民的國際人權主張與行動,完全與中國分離沒有關係。正確認知「中華民國」政府的地位演變,及「台灣獨立」就是台灣人民當家作主住民自決的內涵不變,這是台灣人民做好準備的第一步。
四、台灣獨立建國的八步路徑圖
台灣人民要超越目前台灣國際地位未明的困境,在各種台灣地位的政治主張中,自決建國的選擇是符合台灣人民的最大利益。要達到這個建立新而獨立主權國的目標,台灣人至少需要做好以下的準備:
1,瞭解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的認知;拒絕使用Chinese Taipei及ROC。因為ROC就是假的中國;因為Chinese Taipei 就是自己將台灣變成中國的台北,走不出「中華民國」是中國前朝流亡政府的框架。
2,想要自己建立台灣主權國的決心;沒有目標,當然就沒有方向。沒有決心,當然就是空談。有決心才會有行動的勇氣。有意志力,行動才可以堅持。
3,非暴力抗爭奪回自決公投的權利;2020年在年初總統大選順利壓制中國國民黨勢力之後,在年底的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發動大型包圍立法院的非暴力抗爭,要求舉辦「廢除中華民國憲法」的住民自決公民投票。
4,自決公投廢除中華民國憲法;取得舉辦「廢除中華民國憲法」住民自決公民投票的承諾之後,2022年邀請國際社會蒞臨台灣觀察台灣舉辦住民自決投票。經過兩年的準備,預期住民自決公投會順利成功及取得國際社會的認同與支持。
5,成立台灣國臨時政府;2022年公投順利通過後,中華民國憲法立即失效,「中華民國」次殖民地政府在台灣立即終結。隨即成立「台灣國臨時政府」銜接,避免「政府轉移」空窗期間的軍事政變與外敵侵略。2020年取得住民自決公投承諾後,有必要先成立「台灣國臨時政府籌備委員會」,籌備後續新而獨立主權國的銜接工作。
6,制定台灣國憲法;經過2年分討論,預計2024年再由住民自決公投制定「台灣國新憲法」。如果「台灣國憲法草案」可以事先組成「研議小組」而有共識,自然時間上就可以縮短。
7,選舉首任總統及國會議員。預計2024年依據台灣國新憲法選舉第一屆台灣國總統及國會議員。
8,以新而獨立的主權國(sovereign state)申請加入聯合國。由台灣國新政府以新而獨立主權國的身份申請加入聯合國。
在這個自決建國工程的路徑圖中,重要關鍵步驟的門檻在步驟1,2,3。請大家公開大聲說:「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再大聲說:「台灣人民要自決建國」,2020年12月10日勇敢走出來,啟動「自決公投非暴力抗爭」。這三關通過了,後面4,5,6,7,8的關卡就自然水到渠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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